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我可是你故事里那个人 作者:江凌 内容简介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15个爱情故事,永恒珍重我们生命中的爱恨别离,青春记忆。 我们经历的爱情故事大多是,我猜中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尾但我们还是念念不忘,难看透,也不愿看透。就像书中故事《我可是你故事里那个人》中所说,我本以为自己经历了生死,走过那么多地方,已经能够看清生活的本质;唯一没有看懂的,却是爱情。 心存多少爱,方有多少泪。愿你在故事中得到慰藉,学会告别,勇敢去爱。 序言 默默地写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年轻的时候不知轻重,一动笔就是十几万字的长篇,我用了几年时间在天涯文学上更新完第一个长篇,寥寥几万的点击率,基本都是认识的朋友在看。我当时感觉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再进行创作了,后来有一些故事在时光里酝酿得太久,香气忍不住跑了出来,于是我就想讲给大家听,所以在豆瓣上连载了第二个长篇和一些短篇故事。 慢慢地,有一些陌生的读者留言说喜欢看我写的故事,到《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之后,一些短篇故事也受到了更多人的喜欢,读者专门找到我的微信公众号,在后台给我留言,有人给我讲他们自己的故事,有人说在故事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人说看完故事后在深夜里痛哭。这些话犹如漫漫黑夜中的一点光亮,让我坚持走了下去。我知道有很多人因为看不到光,在黑暗中放弃了前行,所以,谢谢你们看我写的文字。 大概是我惯用第一人称的缘故吧,很多人都问我“这些故事是不是真的”,问我“故事的主人公是谁”,甚至开始数我到底有多少段恋爱经历。这些都是故事,有的有原型,有的只有片段,有的加入了虚构;故事的来源很广泛,我自己,我认识的人,还有两个是读者,我只是把自己化身为故事里的一个人来讲这个故事而已,正所谓贾雨村言,甄士隐去,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故事的真假并没有那么重要,你在一个故事里看到了自己的身影,那么这就是你的故事,你就是故事里的那个人。人生漫漫,一切终将逝去连同我们自己,到最后,你的故事会被人如何讲起? 不吃肉的姑娘 叫她五姑娘吧。 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餐厅里,她把菜单稍微翻了一下,递给我说:“你来点吧,我要个清炒菜心就行了。” 为了显示阔绰,我唰唰唰在点菜单上写了好几个菜,猪肉鸡肉兔肉鱼肉,全都有。 她说:“你少点一些,这么多吃不完,我不吃肉的。” 我说:“你是回族吗?” 她说:“不是啊。” 我说:“那你干吗不吃肉?减肥吗?” 她举起自己细细的胳膊在我眼前晃了晃,说:“你看我还需要减肥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真的很瘦,个子也挺高,手指纤长而白皙,几乎能够看到骨节。 她继续说:“我最近吃素食,所以吃肉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饶有兴趣地问:“你为什么会开始吃素食呢?” 她说:“说不清楚,就是想尝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素食会改变一个人很多,包括性格,包括信仰。” 我很惭愧,一来因为我是酷爱大碗喝酒和大口吃肉的凡人,二来因为她说的话我当时没怎么明白。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交流,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民谣。 我和五姑娘是在一个同城的群里认识的,她的昵称是港岛妹妹,我的昵称是梵高先生,这种默契不需要太多羞答答的欲语还休。我和她从李志、老狼一直聊到莱昂纳德•科恩和鲍勃•迪伦,中间掺杂着无数的个人记忆,深夜两点还意犹未尽。 她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能够和一个人有说不完的话。” 我说:“我也和你一样。” 在那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们开始密集地交谈、发信息、打电话,每天晚上都要聊到凌晨,话题源源不断,而且似乎聊整夜都不会累。她那时候在学吉他,经常会在电话里弹吉他给我听。我开玩笑说我要去学键盘,然后我们就可以组个乐队了。她说好啊好啊,不学的是小狗。 那样的夜晚浓稠得好像化不开的糖水一样,似乎有一种叫作爱情的东西在悄然滋长,但是我们都默契地没有提出见面,甚至都没有提出要看对方的照片,我们小心翼翼地等待着。 她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在一个乡村小学里支教了一年,那个地方没有网络,到镇上的网吧要走几十里的山路;手机能有信号就不错了,想用手机上网要花半个小时爬到一个山坡顶上,打开一个网页平均需要五分钟。所以她的消遣活动就是带着一本书爬到那座山顶,听着手机里的民谣歌曲,一边看书一边刷网,看着太阳从西边落下。她说她在山顶的时候经常放的一首歌就是李志的《梵高先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她说:“我至少听了一千遍。” 我问她:“你在那里悟出什么来了吗?” 她说:“可能有吧,也可能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一段自我放逐的时光,我的间隔年。” 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只觉得无比美好。所以当我有一次出差经过那个村庄所在的县城的时候,竟然一时冲动,想要去她曾经待过的地方,这个念头一旦冒出就再也收不住。我坐汽车到了镇上,然后租了一辆摩托,几十里的乡村公路差点儿没把我的肺给颠出来。到达的时候已是下午,村庄贫瘠得可以一眼望到山头,我费力地爬了上去,然后给她打电话。 我说:“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她说:“我不知道,难道你跑到我公司来了?” 她回到城市之后找了一份像模像样的工作,穿上衬衫和筒裙,朝九晚五,人来人往。 我说:“不是,我在一个荒凉的山坡顶上,对面是连绵的群山,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夕阳。”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说:“难道你去了——” 不等她说出来,我直接回答道:“是的。” 她突然沉默了,我听着她的呼吸,和我同一个频率。 我说:“我们见面吧。” 她说:“好。” 我想,那一刻,我应该是喜欢她的。 如果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这样始终如一地美好,我们所经历的也就不能称为人生。 见面的第一刻,我就想,我应该不会喜欢她的。 她并非长得不漂亮,反而是非常耐看的那种姑娘,但是眼缘儿这种东西也很玄妙,我能够感受到她身上的某种气息在努力地阻止我融进她的世界,晃晃荡荡,让我觉得有些慌张,而这是在之前的沟通中无法感受到的东西。那年我已经二十七岁,开始一段恋爱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婚姻这种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女朋友,但不会是一个适合我的伴侣。 我一直都没有找出这是为什么。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会见面,一起吃饭看电影到处闲逛,从手脚到眼眉,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暧昧。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我今天把工作辞掉了。” 我有些吃惊,问道:“为什么啊?你的工作挺好的呀,又轻松又赚钱。” 她说:“我觉得没意思,想找点儿喜欢的事情做。” 我说:“想好做什么了吗?” 她说:“我打算学法语,然后去法国继续念书。” 闻言我差点儿被一口青菜呛到,还没来得及给她分析其中的各种利弊和不切实际,她又突然说:“我们以后一起去法国吧。” 傻子都能听出来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我不是傻子,但是我需要伪装。 我说:“呵呵。” 后来五姑娘真的就报了一个培训班开始学法语了,见面的时候经常和我说几句法文,我觉得按照她的进度,过TEF估计悬得很,去法国留学不知要几时了。 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在我们认识后大概九个月的某一天,她打电话约我出来喝下午茶。那是一家私人咖啡馆,整个店里只有我们两个客人。 她说:“我可能要去北京了。” 我感觉自己永远跟不上她的节奏,内心一阵崩溃,问道:“为什么啊?” 她说:“我有个朋友在北京开了个工作室,邀请我过去一起做。” 五姑娘在大学里学的是绘画,但是毕业后几乎扔掉了画笔。 我心里有点儿怅然若失,问道:“你考虑清楚了吗?” 她说:“我没想好,我其实也可以不去,但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东西了。” “还有我啊!”我差点儿脱口而出。 “Just follow your heart.”我莫名其妙地冒出了这句话。 这种时候我还能拽英文也是够可以的,但是这样我才可以让自己所流露出来的心虚体现在蹩脚的英文发音上,而不是在自己剧烈的心跳上。 她扭过头去望着窗外,淡淡地说:“好啊。” 五姑娘走的时候没有通知我,她到北京换了新号码后给我发了条信息,我存下了她的新号码,但是从此我们没有再联系。后来微信开始流行,我通过关联通信录加了她的微信,看到她在朋友圈里面发的图片,也大概了解了她的生活。她和朋友的工作室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关闭了,她上了一年班,后来又辞了职,她没有去法国,而是开始在全国各地旅行,云南、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她去过好多地方,拍了很多好看的照片。她也曾经回到过这个城市,却没有找我,她拍了一张咖啡馆的照片发在朋友圈里,我认得,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 她写道:你离开了,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可是人海茫茫,有些人总是会再相逢,两年之后,我竟然在成都的草莓音乐节上看到了她。当摄像机扫过人群的时候,她的脸庞清晰地出现在大屏幕上,她冲着镜头笑了笑,然后画面闪了过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时竟然呆了。 换场的空隙里,我给她打电话,她接了起来,两边同样嘈杂。 我说:“你是不是在成都草莓音乐节上?我刚才在屏幕上看见你了。” 她说:“你也在吗?我们见个面吧。” 在六月炙热的烈日下,我终于又见到了她,她没有以前那么瘦了,头发更长了,那种让我望而却步的气场也消失了,整个人变得无比柔和。她缓缓地向我走过来,我的心跳竟然在不停地加速。 我挥了挥手,走上去对她说:“好久不见。” 她摘下墨镜,笑着对我说:“真的是好巧。” 我们寒暄了几句,聊了聊各自的近况。她回到了北京上班,在一家杂志社做美工,也接些插画的活儿,状态似乎不错。 我问她:“你后来为什么没有去法国?” 她说:“放弃了,那只是年轻时做过的梦而已。” 我说:“你在我心中永远年轻。” 她接过了这个梗,说:“然后永远热泪盈眶吗?” 我们对望着哈哈大笑起来,两年多的疏远瞬间被默契所冲散。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所有人都围到前面看演出去了,留下我们俩坐在遮阳伞下不停地说话。 她说:“我以前总觉得自己有大把的青春,所以想尝试一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总觉得走自己想走的路才是真正的生活,现在觉得,人生总是要留些遗憾才好,有些梦想一直不去实现,才能安于当下的生活。” 她说:“我在北京谈了一个男朋友,他对我很好,我们可能明年结婚,他不听民谣也不听摇滚,所以我就一个人来看演出了。你呢,还是一个人吗?” 她说:“真可惜,如果你当时留我,我一定会留下来,或许我们的孩子都已经出生了。我当时的确需要新鲜的生活,但是我更需要爱情。” 她说:“或许这一切都是早已被安排好的剧情。” 她说:“我以后想开一家画廊,也可能开不了,结果一辈子做全职妈妈,然后教自己的孩子画画,说不定有一天还是会去法国,住几年,谁知道呢,未来太远,想得太多的人通常都不会幸福。” 她那天说了好多话,该说的不该说的,关于我们的过去,关于她的未来。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所以她打算将这辈子要和我说的话全都讲完。 我看着她,试图把她的模样永远地印在脑海。 不远处,宋冬野穿着大裤衩,抱着吉他,汗流浃背地在舞台上唱着:“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五姑娘今年春节结婚了,她的蜜月在某个热带的海岛度过,她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海边烛光海鲜大餐的照片,我留言说:“我记得你吃素食啊?” 她回复我说:“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总有一天你会怀念我 1/ 天都快亮了,柚子姑娘依然没有睡着。整个晚上,她的耳机里都在循环着一首歌: 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总有一天我会抛弃你, 总有一天我会伤害你。 这是男朋友陆维推荐给她的歌,柚子以前从来不听这种国内的摇滚歌曲,但是为了能够更加靠近他的世界,她也开始听这支名叫“新裤子”的乐队的专辑,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吐槽他们到底唱的是什么鬼,主唱为什么连舌头都捋不直。听了很多遍之后,她竟然也慢慢喜欢上了这支乐队,以及其他一些名字稀奇古怪的乐队。 柚子想起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陆维在一旁煞有其事地说:“或许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的。” 柚子当时一下子就蒙了,心头涌起一万个委屈,还没来得及伤心,陆维就接着说:“庆幸的是,在我死之前,那一天都不会到来。” 她傻乎乎地笑了起来,原来这是一句大起大落的情话,剧烈的转折之后更显动人。 她开心地说:“呸呸呸,不许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可是,再多的情话也无法阻止一段感情的流逝,然后曾经的情话都变成了谎话,他最终还是离开了她。 他们已经分手快两个月了,这是他们时间最长的一次分手。这一次,柚子感觉,他似乎是要彻底离开了。可是柚子还是不能习惯没有他的生活,她甚至都不肯用“前男友”来指代他,闺密和她聊天的时候,不断地提醒她:“陆维是你的前男友,不是男朋友了。” 柚子狡辩道:“我还没有现任,他就不算是前任。” 其实柚子自己也清楚那只是掩耳盗铃的把戏罢了,两年相处下来,她和陆维分分合合了好几次。陆维比她大了六岁,他们俩一个在上班一个在念书,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武汉,他们之间有太多不合适的地方,分开对两个人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朋友们都是这样安慰她的,她自己也认同,可是道理她都懂,就这么放下,她却做不到。 柚子觉得,自己一直不肯放下的或许不是这段恋爱关系,而是陆维这样一个人,以及与他有关的回忆。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有联系了,陆维却像是并没有离开多久,她在看到某本书的时候会想起这是陆维向她推荐过的书,听到某一首歌的时候会想起这是陆维喜欢的歌,走到某个街角的时候会想起陆维和她曾经在对面的餐馆吃过饭。在夜里闭上眼睛,陆维就会跳进柚子的脑海,初次见面时他认真唱歌的模样,初次亲吻时他含笑的眉眼,在火车站接她时他欢喜的脸庞。他不停地在她的脑海里转啊转,挥之不去,避之不及。她想要忘记,却忘不了,只能躲在被窝里默默地流泪。 尽管如此,昨天晚上陆维给她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她却没有接。 柚子已经把陆维的号码从通信录里删掉了,但记忆却没那么容易被删除,那串数字实在是太熟悉了。柚子当时心头一惊,下意识地想要挂掉电话,却又犹豫着不肯下手;她想要接起电话,却又害怕自己这两个月的苦会瞬间付诸东流。她就这样呆呆地望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那个号码,铃声持续响了一分钟,屏幕显示着“未接电话”,又亮了一分钟,然后暗下去。 陆维没有再打过来,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可惜的是,柚子也很骄傲。 柚子的情绪很复杂,于是她给祝有嘉打了个电话。祝有嘉是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男生,目前在长沙念书,他们是高中同学,他默默地追了她好几年,虽然从来没有正式表白过,但是全世界人民都看得出来,柚子更是心知肚明。她以前对祝有嘉挺有好感的,但是总觉得还差了点儿什么,还没等那点儿感觉培养出来,陆维就出现了,他迅速地占领了她的心,从此祝有嘉的身份就变成了朋友。 过去的一个月里,柚子和祝有嘉联系得非常紧密,他们每天都会发很多信息,祝有嘉对她依然很好,而他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是不是还在等她。柚子有时候甚至会觉得,陆维闯入她的生命里,狠狠地伤害了她之后就悄然离去,只是为了让她明白,像祝有嘉这样全心全意爱她的人是多么珍贵。很多人对柚子说过,走出失恋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恋情,她决定整理好心绪之后就试着和祝有嘉在一起。 柚子把陆维来电的事情告诉了祝有嘉,祝有嘉在电话那头说:“你做得对,你好不容易才走出来,千万不要又掉进坑里去了。” 柚子感觉到了他的慌张,说:“放心吧,我肯定不会接他电话的,我早就看透了,我跟他这次是彻底结束了。” 祝有嘉说:“你千万不要再傻了。” 柚子说:“对,我要是再理他我就是傻子。” 2/ 如果柚子真的已经把这一切都看透,她又是为了什么而整夜失眠? 柚子猜测着陆维打电话过来的目的,他会说什么样的话,他们的关系会不会因此而改变。她构想了无数的场景,最后都会摇摇头告诉自己:别幻想了,你们的结局依然是分离。 正是在这天夜里,柚子突然发现:他们的这段爱情在结束的时候都没有好好地告别。他们竟然是在电话里提出分手的,从此没有再联系,也没有再见面,想来可真是潦草收场啊! 那天晚上柚子给陆维打电话,结果他那边在通话中,过了一会儿再打,依然占线,三次过后,她便沉不住气了。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依照她的了解,陆维在这个时间点不大可能有什么重要的电话,他竟然聊了接近半个小时,这样的行为相当可疑。柚子不认为是自己太敏感,陆维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他身边围绕着不少对他暗送秋波的女人,稍不留神就会有竞争者闯进来,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柚子看着手表,每隔三分钟就打一次电话,十几次过后,陆维的电话终于通了。柚子噼里啪啦一通盘问,陆维坚持说对方只是一个没必要交代的普通朋友,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绕来绕去,到后来,陆维就不耐烦了,他说:“你要不要这么无理取闹,连这点信任都不能给我吗?” 柚子说:“你这样的态度让我怎么信任你?” 陆维说:“随你怎么想吧,我真受不了你这样子。” 据说男人和女人吵架,一半是从“你要这样想我也没办法”这句话开始的,另外一半是从“我真受不了你这样子”这句话开始。他们俩也不能免俗,随即陷入了一个多小时的争吵之中,新账旧账统统被翻了出来,平时藏着掖着的恶语都说了出来,每句话都带着锋刃,将双方刺得遍体鳞伤。 到最后,陆维说:“算了,我觉得我们实在合不来,我们还是分手吧。” “啊?”柚子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我们分手吧。”陆维干巴巴地重复了一遍。 柚子咬紧了牙关,说:“这一次我没有错。” 陆维说:“你没有错,我也没有错,只能说我们从在一起开始就是错误的,我觉得太累了。我们分手吧,这一次,谁都不要回头。” 柚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 他们就这样分开了,一切都戛然而止,无声无息,无以为继。似乎大多数的爱情都是如此,两个人曾经走过若干条艰辛的道路,克服了大大小小的阻碍,当他们以为再大的风浪都无法将彼此拆散时,却往往栽在一件小得不起眼的事情上。 在即将破晓之时,柚子停止了那首歌的单曲循环,她打开手机里的APP,打算买一张从武汉到长沙的高铁票。昨天晚上她告诉祝有嘉下周会去长沙找他玩,失眠让她变得过于不安,她决定今天就去长沙,旅行可以放松心情,还可以给祝有嘉一个惊喜。 选择终点站的时候,常用地点的那一行赫然显示着北京,一个模糊不清的念头如一道闪电在柚子脑海中划过,她的手指竟然鬼使神差地从“长沙”两个字离开,转而选中了北京。 3/ 早上坐在候车厅的时候,柚子依然觉得很恍惚:自己怎么就买了去北京的车票呢?自己去北京到底想做什么? 她并不知道答案,将“长沙”改为“北京”,只是一念之间,她无法还原出自己在那一瞬间的具体想法。如果非要自己拿出一个理由,她觉得算是给这段感情一个完整的结局吧。她没有打算到北京后找陆维见面,她只准备去了再回来,就像是他们的这段感情,爱过再离开。 “完美。”她心想,然后就被自己的矫情恶心到了。 候车厅里人来人往,柚子对这里实在是太熟悉了,这两年间,她一次又一次在这里坐车北上,几乎都可以背出列车时刻表来。才早上七点多钟,车站里就已经有很多的旅客了,每个人都脚步匆忙,踏上一段通往远方的旅程,有人是出差,有人是回家,有人是旅行。柚子很想知道,在这个清晨火车站的人群中,是不是有人也像她一样,是为了终结一段爱情而奔赴远方。 应该也会有去外地看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吧,柚子心想,他们是否能够预料到将来的某一天,甜蜜之旅会变作伤心之旅,两个城市之间这段来来回回的路途会成为自己不愿触碰的回忆呢? 柚子突然想起一首歌,也是陆维推荐给她的一个名字奇怪的乐队唱的: 列车的座位有些拥挤, 我到外地去看你。 那一年我二十一, 那年你二十七, 相见的时间少得可以, 我们连伤感都来不及。 这首歌就像是专门为他们写的一样,柚子今年正好是二十一岁,陆维也正好是二十七岁,同样是一段有缘无分的异地恋。柚子把这首歌翻出来,听到那一句“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掉下泪来。武汉火车站里的人们匆匆忙忙,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无声哭泣的姑娘。 陆维工作比较忙,周末经常要加班,所以两年来基本上都是柚子去北京看他,一个月至少会去一次,有的时候会因为太想念他而多去一两次。为此柚子要逃掉星期五下午的课,坐五个多小时的高铁,这样才能在星期五的晚上到达北京陪陆维一起过周末,然后坐星期天下午的列车,在深夜时分回到学校。来回地奔波自然是辛苦的,但是久别重逢更加让人欣喜,偶尔碰上超低价的机票,那样的旅程柚子就会开心得像是过节一样。柚子坚决不肯让陆维替她付路费,她知道陆维的收入不算高,在北京生活本就不易,她不想给他带来额外的压力;她也不愿意找父母要额外的生活费,除了省吃俭用攒路费以外,柚子在外面兼职做礼仪和模特,将赚来的钱最终都换成了一张张武汉和北京之间的车票和机票。 柚子把所有的火车票和登记牌都保留了下来,专门贴在一个本子里,写上日期,写上自己那天的心情,到现在已经有厚厚的几十页了。她曾经算过,当她大学毕业的时候,这个本子差不多就贴满了,这会是他们爱情的重要见证;她还想过如果有一天她和陆维结婚了,一定要在婚礼上把这个本子的内容展示出来,看看他们曾经走过多少艰难的路途。 柚子从背包里拿出本子,翻到日期最近的那一页,上面写着累计的里程。武汉到北京的火车里程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公里,飞行里程是一千一百公里,到目前为止,她已经为陆维走过五万七千八百公里的距离,算上这一次,就有六万公里了。柚子心想,地球的赤道周长大约是四万公里,我差不多绕了地球一周半呢。 说起来,陆维来武汉看她的次数似乎屈指可数,每一次他都不是很开心的样子,陆维的解释是他不喜欢武汉这个城市。去年的春天,柚子喊陆维过来一起去武汉大学看樱花,陆维一直说有事走不开,最后拖到樱花快要凋谢的时候才过来。结果那天出门就下起雨来,陆维不想去了,柚子说下雨天人少而且别有一番风景,硬拉着他过去。两个人到那儿之后傻眼了,下雨天游客热情丝毫不减,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伞,别说拍照赏花了,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找不到。陆维从头到尾都黑着脸,柚子心情也不好,后来两个人争执了几句,陆维把她扔在武大校园里转身就走了。那是他们第一次分手,是柚子提出来的,因为她觉得陆维不爱她,也不够包容她,虽然比她大了六岁,却依然像个不懂事的少年一样。陆维终究还是舍不得她,专门请假留在武汉陪了她三天,柚子外壳坚硬内心柔软,太容易被打动,她又相信陆维是爱她的,于是两个人和好如初。 和好如初这个词真的成立吗?一块玉摔成了两半,无论用多么高超的工艺去修复,无论粘得多么牢实,毕竟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块玉了。有一部韩国电影叫《恋爱的温度》,里面有一句台词说的是:两个人分手后复合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二,但复合后能一直走到最后的只有百分之三,那百分之九十七再分手的理由其实都跟第一次一样。 为什么所有人都相信自己会是那幸运的百分之三呢? 4/ 柚子到了北京刚刚坐上地铁,就接到了祝有嘉的电话。 祝有嘉说:“你在做什么呢?” 柚子老老实实地说:“我在坐地铁。” 祝有嘉说:“准备去哪儿啊?” 柚子说:“五棵松。” 祝有嘉愣了一下,重复问了一遍:“什么地方?” 柚子说:“我在北京。” 祝有嘉在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钟,然后咆哮起来:“你是猪吗!不是说好了不要理他了吗!你还跑去北京干吗!还嫌自己被伤得不够吗!” 柚子平静地说:“我来北京不是为了见他,我没有联系过他,他也不知道我来了,我只是突然觉得自己需要来一趟北京,算是一个完整的告别吧。” 祝有嘉的口气软下来,说:“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柚子说:“我待会儿到酒店了就买票,明天早上回长沙。” 可是柚子迟迟没有去酒店入住,她从五棵松地铁站出来,朝着东边的方向走着,一直走到玉渊潭公园的西门,她买了一张门票进去,找了张椅子坐了十分钟,然后就走了出来。玉渊潭公园里到处都是谈恋爱的情侣,扎得她眼睛疼,尽管她也曾经是其中的一员。 陆维租的房子在五棵松旁边,而玉渊潭公园是他们最常约会的场所,他们熟悉这个公园的每一个角落,比如他们曾经在这个长椅上亲吻,比如他们曾经在那片草地上晒太阳,这里记录了他们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光。 柚子心想,原来她和陆维之间其实是有很多甜蜜回忆的,他们早晨一起在公园里跑步,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做饭;陆维带她爬香山看日出,结果他们带的睡袋太薄,两个人在帐篷里哆嗦着拥抱取暖;在北京地铁两元时代结束前,他们俩花了一整天时间,不出站地在各个地铁线之间切换,把北京一圈又一圈几乎转了个遍;他们一起去涠洲岛玩,晚上拎着几罐啤酒和几包花生,坐在黑灯瞎火的海边,吹着海风喝得醉醺醺的……这些回忆本来已经被埋了起来,此刻却纷纷破土而出,柚子越想越难过。 她从玉渊潭公园又折回到五棵松体育馆,天色将晚,她却不想停下来,于是又折回玉渊潭公园,如此往复。当暮色四合的时候,柚子已经走了差不多二十公里的路,她终于感觉到累了,于是随便找了一处路沿坐下。她望着眼前的万家灯火,其中有一扇窗户的背后,是陆维的家,他此刻在家里吗?他在做什么呢? 柚子今天反复走的这段路也是陆维每天下班后会走的路,她不愿承认也不可否认的是,她设想过在街头上和陆维不期而遇的情形。她不会主动联系他,但是如果他们偶然遇上了呢?她不愿去想相遇之后会发生什么,她只是隐隐地期望这件事情的发生。 然而并没有。 柚子看着路灯下自己被拉长的影子,感觉无比疲惫,她突然好想回家,吃她妈妈做的辣椒炒肉,然后在自己的房间里睡到天昏地暗。 柚子拿出贴车票的本子,把今天的火车票贴上去,写上日期,写上累计里程,写上了她想对陆维说的最后一段话:我曾经以为我们不会分开,即使感情变得平淡,依然可以相伴终老。如今我却不晓得自己当初是哪儿来的自信,敢以为我们是例外!陆维啊,你怎么就不害怕失去我呢?我不在你的身边,你走过多少次这条街道,想起过我多少次呢? 柚子抹去眼角的泪水,对着地面上自己的影子拍了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配了一句话:前已无通路,后不见归途。 这句话也是一支拥有奇怪名字的乐队所写的歌词。 她发送了自己的位置,陆维及其朋友的微信已经被她删掉了,他看不到的。 5/ 柚子在酒店住下后不久,陆维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她有些惊慌,却又有些兴奋,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接听。 陆维在电话那头说:“你这个傻子!” 柚子一时语塞了,她怎么想都没想到开场会是这样。 陆维接着说:“你跑到北京去做什么!” 柚子错愕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北京?” 陆维说:“我表妹告诉我的,她看到你发朋友圈了。” 陆维的表妹也在武汉上学,柚子删人的时候漏掉了她。 柚子说:“我不是来找你的,我只是突发奇想,来北京转一转而已。” 陆维说:“我的傻姑娘啊,你即使是来找我也找不到的,昨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接,我现在在武汉啊!” 柚子一下子就傻掉了,她觉得很想笑,又有点儿想哭。 他们像往常一样聊天。陆维说他是到武汉出差想见她才给她打电话的,没联系到她就去找他表妹吃晚饭,他表妹刷朋友圈正好看到了她发的照片和位置,顺口就说了出来。柚子反复强调她只是一时兴起来的北京,她不是来找他的。 他们谁都没有提分手或者复合的事情。 陆维说:“你在北京等我,我明天早上就坐高铁回去找你。” 柚子突然意识到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他去武汉的时候会给她打电话说明他心里还有她,她也清楚自己还没有完全放下他,见面就意味着两个人和好,然后继续陷入分分合合的循环。虽然她舍不得这段感情,但是她更心疼自己。 柚子说:“你不用过来了,我已经买了车票,明天一早就走了。” 陆维说:“那我在武汉等你。” 柚子说:“我不回武汉,我去青岛找朋友玩。” 陆维说:“不管怎样,我明天都会回去的,你不要走,在北京等我。” 柚子当然是在撒谎,她不仅没有买票,也没有打算去青岛。挂断电话后她才打开手机APP来买票,选择目的地的时候,她在长沙和武汉之间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武汉。晚上和祝有嘉发信息的时候,她没有提到陆维的事情,她把订票信息截屏发给他,然后就睡觉去了。 入睡前,柚子心想,明天她和陆维一个南下一个北上,某个时刻他们俩的列车会相向而过吧,他们也将借此擦肩,虽然看不见彼此,也不失为一场完美的道别。 6/ 柚子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没有赶上火车。 或许因为睡眠不足,或者因为走太多路,那天晚上柚子睡得特别安稳,以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一时分不清自己是在武汉还是北京。不过几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了,她抓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然后猛地从床上弹起来:火车还有一个小时就开了! 她来不及洗漱,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一路小跑着到地铁站,再一路狂奔着进候车大厅,最后依然被无情地拦在了检票口,就晚到了三分钟! 那一刻,柚子心说:老天爷,你这是在玩儿我吗? 她的银行卡上连多买一张票的钱都不够了,她像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留下来,天意如此,说明他们缘分未尽。柚子打算坐在火车站里一直等到陆维回来,坐了几分钟之后,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慌袭上心头,她再次决定逃离。 柚子找到车站的工作人员,撒娇卖萌装可怜,磨了好长时间,终于让那位大叔心软,按照特殊情况处理给她退了车票。柚子重新买了票,最近的班次发车时间已经是中午了,陆维发了信息给她,他坐最早的班次回北京,即使如此,当陆维到达的时候她也已经离开了。 柚子给祝有嘉打了个电话,讲了一下自己今天上午没赶上火车又机智退票的事情,祝有嘉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最后说:“不作就不会死,折腾得差不多了,你赶紧回来吧。” 柚子松了口气,这才感觉到饿,她找了个店面吃早饭,然后回到候车厅,找到自己乘坐班次的检票口,在椅子上坐着听歌,后来开始打瞌睡。终于挨到检票了,柚子站起来一边排队一边伸手去掏背包侧袋里的票,摸来摸去,她心头一空,背后冒出了冷汗:车票找不到了! 她把背包、钱包、衣服兜全都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火车票,要么是不小心掉在了哪里,要么是吃饭或者打瞌睡的时候被人偷了,老天爷再次跟她开了个玩笑,不肯让她离开。柚子看着空荡荡的闸机口,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罢了,罢了,”她心想,“这都是命,逃不掉。” 她或许还有一丝努力的空间,让自己可以赶上这班火车,但是她选择认命。 陆维还没有到,但是祝有嘉的电话先过来了。 祝有嘉问:“你上车了没?” 柚子说:“没有,我的车票丢了。” 祝有嘉惊呼一声,说:“怎么会!” 柚子说:“我也不相信,但真的就发生了。” 祝有嘉说:“那你重新买票吧,钱不够的话我借给你。” 柚子说:“我不回武汉了,这是老天爷不放我走,我等陆维回来。”然后柚子讲了陆维在武汉的事情。 祝有嘉说:“你打算跟他和好吗?” 柚子说:“我不知道,见面了再说吧。” 祝有嘉的声音高了起来,说:“你醒一醒好不好!你们没有未来的,分分合合这么多次,你还看不清吗?你们终有一天还是会分手的,你还是会陷入痛苦之中,这两个月来你经受的一切还会再度发生。你好不容易走到今天,为什么还要走回去?” 柚子说:“我只是舍不得。” 电话另一边的祝有嘉沉默了,他一时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他望向窗外,远处隐隐可以看见黄鹤楼的飞檐。 他昨天下午就从长沙坐车来了武汉,耐心地隐藏着这个秘密,想要给柚子一个惊喜,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她不会回来了。 祝有嘉打算下午就回长沙,他永远都不会让柚子知道,他曾经来过,又走了。 7/ 柚子在出站口,望见陆维从人群中向她走来,陆维也看见她了,远远地朝她挥手。 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好看啊,柚子心想。她记起第一次见到陆维的那次聚会,陆维在台上唱歌,她听得痴痴的,他的目光扫过她的时候,对着她轻轻地笑了一下,柚子就此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个男人。 可是这个男人终将离开她,她知道他们不是那幸运的百分之三。然而此刻,她却又如此努力地去靠近他,她的心里没有任何一丝欣喜。她知道,她将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耗尽他们之间最后的一丝感情,最后相忘于江湖。 陆维站到她面前,微笑着伸开双臂,柚子钻了进去,用力地将他抱紧。 爱情让人痛苦的一个源头就在于:明知会失去,却又想要抓紧。 陆维在她怀里,实实在在的,他的心跳和呼吸都是实实在在的,她又重新拥有了他,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拥有。莫名其妙地,她的脑海里反复闪现着那句歌词: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她从陆维的怀里离开,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总有一天你会怀念我。” 浮生如梦 他是在下午一点走进教室的。当时外面正下着第一场秋雨,他一路走过来,表情从容而淡定,似乎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降雨十分满意。当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不少人坐在里面了,下午是三节四个班合上的大课,所以他看到了许多陌生的脸庞。一些人伏在课桌上睡觉,一些人在安静地看书,他也自觉地放轻了脚步。中午的团委会议开得他脑子里昏昏沉沉的,他想赶紧找个好位置坐下来睡一觉。 他喜欢靠窗的位置,所以直接向左边走去,奇怪的是今天只有一个女生坐在那里低着头认真看书,其他人为什么都坐到中间和右边去了呢?那女生留着齐肩的碎发,黑色上衣,领口闪着零星的亮片,她一直低着头,好像毫不关心周围发生了什么。可是当他走过去的时候,她却抬起头来看着他,并非匆匆一瞥,而是凝视,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寻些什么。 其实他一路走过来都在看她,因为她的侧面很动人,他希望可以看得仔细点儿。可是当她和他对视时,他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急忙转过头去,在她身后四排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到坐下来后他才觉得刚才这个女生似曾相识,但是他见到陌生人时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就没有放在心上。他现在需要抓紧时间睡一觉,教经济学的这个老教授喜欢上课时随机提问,他可不愿意在打瞌睡时被逮到。 他伏在课桌上,努力让自己进入睡眠状态。不知为何,四周突然间静下来,只听到雨滴从天空纷纷落下,打在屋顶、路面、叶间、草中,发出沙沙的声响;有人在翻书,纸张在空气中哗哗地振动;有人在写字,笔尖在纸上匆匆行走;有人在喝水,他听到“啪”的一声,汽水盖子被打开,气体争相从瓶口跑出,冰凉的液体流入喉咙,咕咕作响;他似乎可以看到喝水的那个人正仰着头,水进入他的口中,流过全身。 他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中,思维如同气体一般飘离身体,他自己都不清楚是否已经入睡。突然间一个清洁工人闯进教室,操着本地方言不停地嚷嚷,谁也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她到处清理垃圾,弄出巨大的响动,这引起了大家的不满,细微地可以听到一些人抱怨的声音,长时间的安静气氛就这样被打破了。 他懊恼地想,今天中午看来是没办法睡觉了。 清洁工人走了。他仍然埋着头,情愿一直闭着眼睛休息。但是他今天注定得不到安宁,因为他听到有人在敲他的课桌,轻轻地,带着节奏。他本来不想搭理的,可是那个人似乎执意要叫醒他, “嗒嗒,嗒嗒嗒”。这连续不断的声音犹如一种约定好的暗号,等待着他的回应。 他很不情愿地直起身,扭过头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出乎意料,这个人竟然是刚才那个女生。 她说:“你和我出来一下好吗?” 他觉得愕然。因为他并不认识她,刚才盯着她看也只是为了满足爱美之心而已。可她坚定地看着他,期待着他的答复。 她补充道:“就一会儿,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的。” 他突然间觉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气,一个女生请自己出去竟然还犹豫不决。于是他点点头说:“好吧。” 他跟着她走出教室。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空气中弥漫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如梦如幻。 她一直往前走,既不说话,也不回头,好像心中已经有个明确的目的地。他跟在她后面三四步的地方,看着她的平底鞋快速地抬起又落下,心中满是疑惑:这是怎样的一个女生?她到底有什么样的话要和我说呢? 他在不断地猜测中走出教学楼,走过操场,走过校园里的花花草草,直到她停在湖边的一个亭子里。 她转过头来,对他说:“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认识你,在很久以前。那时我们正在读高三。” 他觉得不可思议。他曾经专门查询过,从他所在的中学考到这所大学来的只有他一个人。那么眼前的这个女生怎么会在高三认识他呢? 她看出了他的疑惑,接着说:“我和你不是一个学校的,我在第二中学。” 他又茫然了。家乡的县城的确有两所中学,但是他从来没有去过第二中学,更不认识里面的人。 她试图唤起他的回忆,继续提醒道:“还记得临江码头吧?” 他当然记得临江码头。那是在遥远的家乡小城,宽阔的浦里河将县城一分为二,吞吐着欢快的波浪流向远方。河上虽然修了几座跨河大桥,但是从陆路过河会绕很多弯路,因此沿河一带有好几个码头,每天都有机动船渡人过河。临江码头是其中之一,地处偏僻,有两段破旧的栈桥和一块同样破旧的牌子上写着码头名作为停靠点,至于为什么叫“临江”而不叫“临河”则不得而知。临江码头虽然破旧,但在以前似乎是个大的埠口,两段几十级的长长的青石阶梯延伸到栈桥,中间有一个突出来的巨大的望江台隔断两边,一处上一处下,先下后上,几百年来都井然有序。 他住在东城,而学校在西城,他每天早晚都要从那里坐船,他怎么会忘记临江码头,那是他高中生活的见证。现在他耳边甚至开始回荡起当时船上的柴油发动机所发出的巨大的轰鸣声,即使戴着耳机也能够感怀到。 “想起来了吗?”她满怀期望地看着他。 他摇摇头,仍然无法将临江码头与眼前的这个女孩建立起任何联系。“没有。但是照这么说来,你是我的老乡了。” 她歪着头想了想,说:“算是的吧。这件事说来话长,你有兴趣听我讲下去吗?” 于是他和她坐在湖边的亭子里,开始了她的故事。湖畔十分安静,甚至没有行人经过,好像整个空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这让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切有些不大真实,自己竟然在听一个几分钟前才以突兀的方式进入他生活中的人讲她的过去。但是他不得不相信,因为她已经开始在讲了,每字每句都真真切切地萦绕在他耳边。 “在我八岁那年,全家搬到了江苏,我一直在那边上学,对家乡几乎没有多少印象。由于户口没能迁过去,我必须回到县城参加高考。所以我在高三的时候回县城上课,其中发生了一些变故,所以没能进第一中学,而第二中学你也知道,教学质量不怎么好。更麻烦的是我住在一个亲戚家,他家在西城,学校却在东城,所以我每天都从临江码头坐船过河。码头的船每十分钟一趟,我差不多每天下午坐的都是五点五十分的那一趟——” 她说到这里时停下来看着他,他终于开始明白一些事情了,“而我每天坐的都是六点钟的那趟。” “是的,所以每天我先上岸离开,你再上船,但是因为中间的望江台,我们可能没有打过照面。可我那时注意到你,我总是站在堤岸上,看着你走过栈桥,走进船舱,然后再转身离开。但是你却没有留意我,因为你总是戴着耳机,将音量调得很大,对身边的事物全都不闻不问,在上上下下的一群人中显得很落寞。对不起,我不知道落寞这个词语用得合不合适。” 他笑了笑:“你说得很对。”那时候他陷入高三的泥淖中,生活苍白而无法逃离,想抓住一些东西却无能为力,心里总是觉得怅然若失,所以用落寞来形容他当时的状态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没有想到从来没有和他交流过的她能把自己看得这么彻底。他饶有兴趣地问:“还有呢?仅此而已吗?” 她的眼神突然间暗淡下来,仿佛有着深深的幽怨藏在里面。她问道:“你真的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了吗?” 他没有料想她会是这样的反应,只能讪讪地说道:“那个,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的确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善解人意地解除了他的尴尬,紧接着说:“你还记得高三参加市里物理竞赛的时候吗?我们两个学校的选手坐了三辆车一起出发,因为二中的那辆车满了,我又是最后一个赶到的,就被临时安排到了一中的车上。” 随着她缓慢的语气,他的头脑开始抽空,他似乎走进了一个空旷的影院,站在巨大的屏幕前,过去的场景一一浮现眼前,他的记忆如同被剥离掉外面的层层丝茧,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那天的确是有一个女孩在汽车即将开动时才匆匆忙忙地上车,他当时不甚在意,将头靠在玻璃窗上,看着外面的一闪而过的景致。汽车驶出了县城,开始绕着盘山公路在崇山峻岭中穿行,车窗外的雾气越来越重,犹如在天上行走。 正当他开始陶醉于这样的景色的时候,汽车却抛锚了。等待是无聊的,于是他下车四处走动,估计着车修好时再回来,却发现大家已经乱作一团,原来是有个女生走丢了。 所有人开始分头寻找,他沿着一条伸进树林的小路走过去,一路喊着她的名字。那天早上的阳光穿过浓密的树叶,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印记,如同带着某种暗示的神秘图腾。林中雾气缠绕,异常潮湿,越到里面越显阴暗,尽管沿途做了一些标志来指路,他还是担心再往里走的话自己也会迷路的。正当他准备转身回去时,却听到了那个女生在树林深处的回答。 听到这里她不禁笑了起来:“如果那天你转身离开的话,我可能就再也出不来,在里面成为树妖了。” 稍微停了一下,她继续说道:“那天我觉得老等下去没意思,就想去周围转一下。我原以为那片树林很小,想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植物,谁知道越走越深,最后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是个路盲,方向感很差,在林子里怎么也走不出去,同时周围的一切显得阴森起来。我害怕得要命,那种恐惧我到现在也形容不出来,是绝望,是战栗,好像死亡就在我眼前一样。所以你知道吗?当你的身影穿破林中的雾气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眼泪差一点儿就掉下来了。所以从此以后,我就永远记得你了。”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脸颊也略微泛红了,于是连忙低下头看着地面。他笑了笑,女孩的这句话中似乎包含了更多的意思,她没有说破,他也无法细问。 两人之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还是她首先打破僵局,她在找话题:“既然你是喊着我的名字找到我的,那么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名字?到底是什么名字呢?应该是三个字的,他感觉是很熟悉的三个字,却怎么也无法在脑海里勾勒出具体的汉字结构。于是他只能尴尬地笑了笑,说:“脑子里杂七杂八的事情太多了,或许晚上回去过滤一下就可以想起来。” 她咯咯地笑起来,说:“但愿如此。” 他想:她笑起来真是很好看的。 可是笑声停止后他们却无法继续话题,两人都各怀心事,再次陷入沉默。 稍做考虑之后,这次他先开口了:“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个同样发生在临江码头的故事?”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她觉得很惊奇:“哦?洗耳恭听。” 他缓缓吐了口气,将自己沉浸于记忆中,时光回溯,回到那一年的临江码头。 “就像你说的那样,高三时的我十分落寞,一是因为学习生活的枯燥,还有就是因为孤独。我的身边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能明白我的心情、我的想法,他们要么一笑而过,要么语重心长,没有人真正了解我。可是我终究还是找到了这样的一个人,就在临江码头。 “记不清是哪一天,应该是高考前两个月左右,我像往常一样坐上六点十分的渡船。当我坐下来的时候,在座位上发现了一个笔记本,直到船开动了也没有人来拿,估计是有人走得匆忙落在船上了。我在好奇心的驱动下翻开了笔记本,字迹娟秀,应该是一个女生的,粗略地浏览后,我发现这是她写的日记。因为觉得有些心虚,我便没有细看,打算找到失主后还给她。我在码头旁贴了一张招领启事,但是一直没有人回应,我便将笔记本保存下来。 后来我还是忍不住看了里面的内容,我看完后真的很震惊,她在用文字记录着自己的生活,诉说着自己的心情,每一字每一句都在我心底激起了强烈的共鸣,就像是世界上另外一个我存在着。从此以后我就盼望着有一天她能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直到今天,我仍然坚信她一定会出现,这种感觉十分强烈,所以我一直在等待。” 在他叙述的过程中,她始终低头看着地面。他也停了下来,静静地望着远方,似乎那个身影就在远方的云朵之上,他说:“你或许会觉得很奇怪,我会对这样一个从未见过的人怀着这么深厚的感情。但这是一种真切的感觉,我也想过,或许我需要的只是一个能懂我的人,而不在于她究竟是谁。她也可以是另外一个人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而我却无法觉察,因为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不,你应该知道她的名字。因为那个笔记本的扉页上写了两行诗,里面嵌有她的名字,那两句诗是: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他不由得惊呆了。这两句诗出自苏轼的《临江仙》,他本人也十分喜欢,所以尽管时间过了一年,他还是清清楚楚地记得这十个字在扉页上的排列,而那天在山中树林里曾经回荡过许久的三个字也飘然而至,在纸上重叠后显出清晰的印迹。 他稍做沉吟,缓缓地说:“江晓舟?” 此刻坐在对面的女孩,眼泪已经悄然滑落脸颊。 她说:“过了这么久,你终于还是想起我了。” 他觉得这次的事情是那么不可思议,与此同时思维开始混乱起来,记忆与现实分裂开来,留出一处处空白。当脑海里一直不断浮现的身影真实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却开始迷惑了。虽然眼前的这个女孩感觉上符合他在心里刻画出来的影像,他却觉得这一切都像是梦境一般不可靠。是否幸福来得太快反而不容易接受? 她说:“高三后期,因为担心每天来来去去的会影响复习,家里人让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住下,从此以后我就很少从临江码头坐船了。那时我才发现笔记本不见了,但是不知道究竟是在哪里丢的,所以也没有用心去寻找。我万万没想到它竟然会在你这里。” 他抬起头来,急切地问道:“就是说你从那次丢失笔记本后就再也没有在临江码头坐船了?” 她说:“应该是吧,有过几次,不过都是在周六。” 他不由得苦笑起来,叹道:“原来如此!真是世事难料啊,永远都是变化多于计划。你知道吗?后来我为了见到笔记本的主人,每天放学后都一路跑着到码头,赶上五点四十分的那趟船,再坐五点五十分的回来,每天下午都要坐三趟,只是希望能够在船上遇到你,但最终还是一无所获。而周六下午我都会和同学先去打几局桌球,然后坐差不多七点钟的那趟回去。这些或许是天意吧,我们注定要在今天才能相识。” 她注视着她,满眼笑意。她说:“可是你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面的?” “难道不是在那片树林里吗?” “当然不是,要早很多。那是我刚刚回到县城的时候,我慕名去一中参观。听说学校里有个清代私塾旧址,但是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于是在路上找了个人问路。作为路盲,我没法儿通过他的叙述找到正确的位置,于是他就将我带了过去。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他的记忆刹那间明朗起来,他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是我。” 她笑了,因为她知道他们俩已经确认了彼此。她说:“记得《向左走向右走》里面出现的那首诗吗?原来缘分已经戏弄他们多年,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缘分将他们推进、驱离,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在她念诗的时候,他脑海里突然有一道白光闪过,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秒钟或者更短的时间里,他像是丢失了自己的魂魄。他回过神来,惊诧万分地对她说:“你知道吗?就是刚刚这个场景,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我们意外重逢,然后你在我面前念着这首诗的场景,我竟然曾经梦到过!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她笑着说:“是啊,这个叫作似曾相似,法语里叫作dé jà vu。” 他看着她可爱的脸庞,她的嘴唇在湿润的空气中轻巧地一张一翕,他的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冲动,想要把她抱在怀里。 于是他伸出手臂,却碰到了一个质地坚硬的东西,同时一阵痛感传来,从手臂一直到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仍然伏在课桌上,仍然坐在教室里。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扭头看了一眼手表:一点过十分。 这怎么可能!他觉得现在至少应该两点了。因为他和她走了那么长的路,说了那么久的话,这些场景全都历历在目,那些感觉如此真实。他记起了临江码头、山中树林、船上的笔记本,还有那个女孩。这所有的所有,都是他确实存在的记忆,怎么能够简单地归结于一个梦境呢? 他开始迷茫了。 这时,一张泛着清香的面巾纸出现在他眼前,同时一个声音在身侧响起:“把嘴擦一下吧。” 他扭过头,只见她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她说:“你和我出来一下好吗?” 前人清理指南 1/ 指南:分手后如果你后悔了,尽管腆着脸去求复合,不要在意是谁先开口,如果你连这点儿自尊都丢不掉,这段感情基本也长不了。如果两个人都恰到好处地保持沉默,说明这段感情真的就无法回头结束了。 我又失恋了。 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我表现得极为克制,只是喝了几顿酒,抽了几包烟。三天后,我感觉自己疗伤成功了,于是给兜兜打电话。 兜兜是我的女朋友,准确来讲,从三天前开始她的身份就已经是前女友了。 “喂。”她的语气很平静,这让我有些失望。 如果她是欣喜的,表明她一直在等着我打电话和好;如果她是沉郁的,表明分手之后她一直很难过。她还可以愤怒,可以埋怨,可以同情,可是她竟然如此平静,就像是我们从未爱过对方一样。 我说:“你还有很多东西在我这儿,你要怎么处置?” 她说:“你喊个快递寄给我吧。” 我说:“嗯,可以。” 她说:“你的东西我也会整理好了寄给你。” 我说:“好的,谢谢。” 电话两边陷入了沉默,在这尴尬的几秒钟里,我其实有无数的话想说。我想问我们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回头了,我想问她是不是爱过我这样俗套的问题,我想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我想知道她是从哪一刻开始产生要离开我的想法的,我或许还会问她后悔过吗,我甚至准备了一套祝她幸福的说辞。 可是这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意义,我清楚地知道这段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我又何必再纠结那些是非,所以我什么都没有说。 她说:“那——就这样吧。” 我说:“好的,再见。” 她说:“再见。” 2/ 指南:照片是首先需要清理的东西,无论是合照还是单人照,相册里的还是电脑里的,归还、丢弃、删除,不要试图保留。如果舍不得,有本事就藏在不会被下一任发现的地方,或许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你也会舍得的,当作旧物一样扔进垃圾箱。 兜兜很喜欢拍照,包括自拍。她拥有一系列拍照的工具,两台单反,若干镜头,一个微单,还有一台拍立得。她喜欢用照片来记录生活中的每个时刻,所以我第一个要清理的就是客厅里的照片墙。墙上贴了一百多张照片,有拍立得相纸,也有专门洗出来的数码照片,都是我们出去玩的时候拍的,兜兜在每张照片上都用笔写了时间和地点。 这是一面多变的墙,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看过去满满都是甜蜜,此刻看来,却张张如飞刀,足以将我划得遍体鳞伤。我不想自虐,哗啦啦把照片全部扯了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拍照,我和兜兜或许就不会相遇。 我们是在柬埔寨旅行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刚刚结束前一段感情,一个人在暹粒散心,没有明确的行程,每天在各个寺庙巨大的石堆之间随意晃荡。在巴戎寺的时候,我遇到了兜兜,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在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我一直在盯着她看,猜测着她是哪个地方的姑娘,她为什么会一个人出来旅行。后来兜兜也向我望过来,我慌忙将目光投向别处,没想到她径直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能帮我拍张照吗?” 兜兜是那种在任何景点都拒绝拍出到此一游风格照片的姑娘,所以给她拍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找角度还要找感觉,好在我的三脚猫功夫还是能勉强应付过来。她看照片时的表情还算满意,我就顺势和她聊了起来。 很巧的是,她也是成都人,在一所中学当老师,暹粒是她暑假旅行计划的第一站。 她说:“我接下来会去西哈努克港,然后到胡志明市,横穿整个越南,最后去琅勃拉邦,你呢?” 我说:“我只有七天假期,订的是三天后回国的机票。” 她略微失落地“哦”了一声,说:“我还想着能结伴一起走呢,看来还是只能一个人走。” 我说:“至少在暹粒的这几天我们可以搭伴的。” 她说:“好啊,这样就有人给我拍照了。” 我说:“好啊,这样就有人跟我平摊租车费了。” 现在看来,这样的开头其实就已经暗合了我们的结束,我和她终究只能结伴走一段路,然后分离,各自前行,成为彼此人生中的匆匆过客。 可是这莽莽一生,除了自己,又有谁不是过客呢? 兜兜回成都的时候,我开车去机场接她。虽然只在一起度过了三天,但是我们的感情在微信上继续升温,成了心照不宣的恋人,只差一个表白。 上车之后,我把一样东西递给她,那是一个包装起来的盒子。 我说:“欢迎归来,送给你的礼物。” 她拆开来,里面是一张折得厚厚的世界地图。兜兜一边把地图展开,一边疑惑地望着我。 我说:“我知道你喜欢旅行,世界这么大,一个人太孤单,我愿意陪着你一起,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兜兜笑了起来,说:“所以你这算是在向我表白吗?” 我说:“很明显是的。” 兜兜说:“这是我见过最简陋的表白了。你可以把地图换成一整套Lonely Planet吗?” 我说:“你要是答应做我女朋友,拿这张地图可以兑换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兜兜说:“是吗?那我可要好好收着。” 我说:“所以,你这算是答应了吗?” 兜兜说:“看看喽。” 这张地图现在还挂在兜兜的房间,上面零零散散涂了一些红点,都是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我差点儿忘了,或许此刻它已经从墙上被取下来了。 3/ 指南:清理前任留下来的所有物品,全部拿走,一件不留。有些东西可能无法区分归属,没关系,当你看到一样物品马上就能够想到前任,这样物品就进入了必须清理的行列。不要舍不得,有一天你睹物思人忧伤到不能自已的时候,你还是会扔掉它。 当我在收拾兜兜的东西时,才发现我把这件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喊快递公司肯定是行不通了,因为她的东西实在太多,估计要动用搬家公司才行。 她的衣服装了四个编织袋,她的化妆品和小物件装了两袋,她的书装了两个纸箱,所有的东西整理出来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家里像是被强盗洗劫过的一样,空空荡荡,只剩下一些家具。其实我的房间原来就是这样,我一直认为家里面只要有一张舒服的床,能够洗一个热水澡就行,但兜兜所设想的明显不只如此,她住过来之后开始购置各种东西,逛完宜家逛淘宝,一点一点地把这套房子装饰起来。 记得那天兜兜将几盆多肉植物在阳台上摆好,拍拍手,叉着腰,心满意足地对我说:“这才像个家了。” 我四下环视了一周,窗明几净,井然有序,的确是有点儿家的样子了。 我过去把她搂到怀里亲了一口,说:“你就是我的田螺姑娘呀。” 她说:“那你准备什么时候把我娶回家啊?” 我说:“等我挣到一所别墅,我就把你这个田螺姑娘娶到别墅里去做阔太太。” 她说:“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我说:“快了。” 我们当时都没有好好读过田螺姑娘的故事,所以我们都不知道田螺姑娘有一天会离去。 兜兜为什么会离开我呢? 我不知道,似乎有很多原因,但是每一个都显得微不足道。我们的生活看上去十分美好,我们很少争吵,出去旅行说走就走,晴天外出兜风拍照,雨天在家煮咖啡看书,分手前没有任何征兆。 想到煮咖啡,厨房里的咖啡机似乎被我忘记了。我不是一个懂得喝咖啡的人,兜兜出现之前我都是喝茶的,她离开以后我还是会喝茶,这个咖啡机对我而言唯一的用处就是提醒我这个房间里曾经住过一个喜欢喝咖啡的人。兜兜每天都要喝咖啡,她一直想买一台咖啡机,但是好的全自动咖啡机价格很贵她又舍不得,我悄悄看了她的购物车,在网上把她看中的那款买了回来。 我还能够记起那天她拆开快递时感动而兴奋的样子,不过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都能够用心地为生活制造些惊喜和浪漫,后来就失去了这份心思,遇到生日或者各种节日都是直接问对方最近缺什么,她也是如此。我以为这是感情稳定之后的一种表现,现在看来我似乎是错了。 有的时候自我感觉良好的默契其实是一种错觉,生活难免平淡,但是并非每个人都甘于这种平淡。 我把咖啡机打包装好,刚刚坐到沙发上想休息一下,手边就碰到了一个公仔,那是一个萌萌哒的皮卡丘。 有一次开车出去玩,我觉得有些疲倦,于是让兜兜讲个笑话给我听。 兜兜想了想,说:“小明和小红出去玩,小明在开车,突然前面的皮卡车踩了一脚急刹车,小红紧张得连连喊道:皮卡皮卡皮卡。小明抬手给了小红一巴掌,说:卖你妹的萌。小明与小红,卒。” 我笑得方向盘都把不稳了,说:“再讲一个吧。” 兜兜说:“我只会这一个笑话。” 我说:“没事,这个笑话能管一年。” 在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兜兜喊作皮卡丘,还专门买了这个皮卡丘的公仔。皮卡丘的这个梗被我们用了一个月之后就变得索然无趣了,没有新的梗接上来,从此我们开车的时候就一路沉默,我在音响里放着我喜欢听的歌曲和节目,她戴上耳机在手机上看美剧。 一段感情走到无言的时候,到底是走到了我不说你都懂的默契,还是走到了说了你也不会懂的尽头? 4/ 指南:清理社交网络,删除QQ空间、人人网、豆瓣、微博、朋友圈等所有社交网络上与前任相关的内容,不管是不是秀恩爱死得快。因为这些内容都是公开的,不要假装很大度感情不在仁义在的样子,有一天,你会删得比谁都快。 我不是一个热衷于秀恩爱的人,但兜兜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她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了大量的信息,图文并茂,幸福满满,感觉几乎全世界都知道我们两个谈恋爱了。我偶尔也会发一发微博,频率大概是她的十分之一,我删除这些信息花了半个小时,那么她就需要半天。 我打开她的微博,发现所有与我相关的内容都已经不见了,她的微博总数一下子少了二百多条,同时她已经取消了对我的关注。我打开微信,发现她的朋友圈已经将我屏蔽;我打开QQ,发现她的空间已经对我设置了访问权限;就连豆瓣这种平时很少登录的网站,她都取消了关注。看来她已经提前一步完成了对我的清理工作,这让我觉得大受挫折。 据说女人深情的时候会让你想逃,绝情的时候会让你想死,此言非虚。 我一直跟兜兜说我不玩Ins,其实我有一个小号并且悄悄关注了她的,我艰难地登录了Ins,找到兜兜的账号直接取消了关注,心头略爽,感觉像是胜了一场。 过了一会儿,我才觉得自己的行为真是幼稚得不行。我回过头去看了看她的Ins相册,所有的照片都在,她还没来得及删,最后一张照片是前天发的,也就是我们分手的第二天。那是一张文字截图,文字的内容是: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 我怒火中烧,猛地一下把手机砸到桌子上,还好,没碎,但是手疼。 我平静了一下呼吸,捡起手机重新把那段话读了好几遍,最后我竟然也表示了认同,是的,我和兜兜不是彼此对的那个人。我能够立刻回想起我们争执得最厉害的那次,兜兜的情绪前所未有地激动,她大声对我说:“你总说我不了解你,了解有那么重要吗!换个角度说,你又何曾了解过我呢!” 这个命题是辩多少次都辩不清的,了解是一种心灵上的体验,到底哪种程度才算了解,谁都说不上来。我已完全想不起来那次争吵的起因是什么,或许只是一些生活中不起眼的琐事而已,静海流深,所有的危险信号都埋藏在一个个细节之中,风暴只要蝴蝶微微扇动一下翅膀。 到后来我们的对话基本都变成了一个模式。 比如,兜兜说:“下班你过来接我一下吧。” 我说:“你可以坐地铁嘛,还要快一些。” 兜兜说:“你反正也没事。” 我说:“我要看书。” 兜兜说:“哦。” 比如,我说:“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朋友聚会吧。” 兜兜说:“不行,我晚上要去健身房。” 我说:“少去一天又不会胖。” 兜兜说:“我去了跟你那些朋友又说不上什么话,干坐着好无聊。” 我说:“行。” 一段感情在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无限地包容和迁就对方,为什么到后来竟然会变得越来越苛刻?我们不断要求对方说自己爱听的话,做自己爱做的事,却很少在乎过对方的感受,说到底,我们还是太过于爱惜自己,胜过了爱对方。 5/ 指南:清理对方的朋友圈,斩断获取前任信息的另一途径,以免将来自寻心塞,如果有共同好友的,只能自求多福。向身边的众人宣布双方已分手的消息,单身狗虽然容易被虐,但是假装没分手会更累,公开反而让世界一下子清净。至于使用什么样的语言技巧,需自行琢磨。 我在朋友圈发了条状态:成为单身狗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随时陪你们喝酒。所有的留言我都概不回复,然后删除了因兜兜而结识的那些人。 这些事情做完之后,我突然感觉自己成了一座孤岛。 晚上跟一个朋友一起喝酒,名义上是他陪我喝酒解闷,实际上他的状况并没有比我好多少。他和谈了五年的女朋友不久前领了结婚证,离婚礼还有半年,他却开始恐婚了。上周我陪他喝了一顿酒,给他上了一堂人生课,他表示大有收获,然后问我:“你和兜兜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我说:“还没有这个打算。” 他说:“为什么?感觉你们俩感情挺好的啊,兜兜也挺不错的啊。” 我说:“好只是一种表象,我也觉得你们两个挺好的呢,那你为什么恐婚?” 他说:“这不一样,我虽然恐惧,但是我还是坦然走向婚姻,因为我知道那是我的命运。” 我说:“我还没打算结婚,可能就是还没有产生你这样的感觉。” 晚上喝酒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早就预料到你和兜兜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作势扇了他一巴掌,说:“早知道你干吗不早说,现在来马后炮?” 他说:“真的,我们几个朋友背后都是这样说的,一个女人如果真的适合跟你一辈子,那么她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融入你的朋友圈子,但是兜兜明显没有融入我们,她想要的生活和我们不一样。” 有一天,兜兜在公司参加了一个职业能力培训,回来后兴致勃勃地要给我做一个测试。她让我在一张纸上写下目前我认为最重要的十件事情,不用管顺序,要凭第一直觉,不要细细推敲。 于是我拿着笔唰唰唰写了一串。 兜兜说:“现在,这十件事情里只能让你保留五件,你需要划掉另外五件。” 我思考了一下,划掉了五件,到目前为止都很轻松。 兜兜说:“现在,你只能保留三件了,你需要再划掉两件。” 我纠结了一阵子,纸上还剩下三个词语:健康、事业、梦想。 兜兜说:“现在,你只能保留一件了,你会留下哪一件?” 我想了又想,最后只留下了梦想。 兜兜说:“这个测试的结果就是,梦想是你现在心里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想做任何事情,都要围绕着梦想来做,这才是遵照内心的人生路径。” 我哈哈一笑,说:“这个不准的,逻辑太粗暴了。” 兜兜说:“我觉得挺准的啊,不过这位选手,我想问一下,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一下子卡住了,写下这个词语的时候我没想太多,真的要描述梦想两个字里面到底包含了什么的话,我还真的没有办法说清楚。 我说:“所以我想要而未得到的,都是我的梦想。” 兜兜说:“作弊可耻。” 我说:“那你的最后剩下的那件事情是什么呢?” 兜兜说:“我留下了三个,是看世界、家人和健康,最终剩下的那个是看世界。” 从一开始,我们的人生蓝图里就没有对方的一席之地。 6/ 指南:不要听信分手之后做朋友的说法,真心付出过感情的两个人分开后是无法正常相处的,所以办公室恋情和朋友圈里的恋情都是很危险的。分手后如果再见面,千万要记得假装洒脱,假装自己一切都好,假装自己已经活出新天地。不要再提往事,那没有意义;不要低头,不要哭,尽管腆着脸笑就好。当然,如果有可能,分手后就不要再见面。 我给兜兜发信息,说:“整理出来的东西太多了,快递不好寄,我开车给你送过去吧。” 她说:“你什么时候过来?” 我说:“我也不确定,我过去的时候你应该在上班,我会把自己的东西收走,你把我的房间钥匙放在桌上就行,你的钥匙我也会给你留下。” 她说:“行。” 第二天上午,我费力地将大包小包的行李搬上车,前座、后座、后备厢都塞得满满的,然后朝着兜兜家开去。 我想起一年前兜兜搬到我这边来住的时候,我们也是这样开着车带着大包小包,兜兜坐在副驾上一个劲儿地自拍发微博。音响里放到了一首名字叫作《手扶拖拉斯基》的欢乐而奇葩的迪斯科舞曲,兜兜一边手舞足蹈一边跟着乱唱:卡车司机卡车司机卡车司机你是一个拖拉机司机…… 然后我也跟着一起乱唱:卡车司机卡车司机卡车司机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 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风也很好,两个人一路欢歌笑语,心中充满欣喜。 我的心里突然涌出了深深的懊悔。这段感情的一开始,其实充满了美好的多种可能性。我们的故事有一个浪漫的开头,两个人相互爱慕,我们本可以拥有一段幸福的爱情甚至婚姻,可是最终我们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我们的私心与杂念逐渐侵蚀了爱情,是我们自己亲手毁灭了这段感情。 我调出《手扶拖拉斯基》这首歌,在副歌部分“卡宾斯基柴可夫斯基卡车司机…… ”这句歌词刚刚响起时就情不自禁地想跟着唱,一开口,眼泪却掉了下来。 我也无法知晓,为什么分手的这几天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却会在这样一首欢乐的迪斯科舞曲中泪流满面。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总以为可以把控自己的感情,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全情投入以免伤得太深,却忘记了,感情中原本就没有人是可以全身而退的。 我费力地将行李一件一件扛到兜兜家门口,虽然如预期的那样,她并没有在家里等着我到来,我的心里依然掠过了一丝失落。我们就这样默然道别,从此以后,人海相逢全靠运气,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里,或许我们永远都无法再碰面。 我的东西都被兜兜整理好了放在门口,只装了一个手提袋。我的房间钥匙放在桌子上,旁边还有一卷画纸,我能够认出来,那是我送给她的世界地图。 我想起那一天,我对兜兜说我要陪她走遍世界,只可惜,我们还没来得及把东南亚走遍。其实,那并不是什么不着边际的誓言,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真的打算陪着她慢慢地走遍世界,我也曾坚信她会是陪伴我度过此生的那个人。 想到这里,我竟一时痴了。 三十岁的女人 1/ 苏小姐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依然是一名单身女青年。 每次我在她面前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她都毫不在意单身这一事实,反而不厌其烦地对我强调说:“我才二十九岁,谢谢,我要到十二月才满三十岁,别把我说得那么老。”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开始走下坡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我无法判定这句话的对错,但是我知道的确有很多姑娘都试图在二十五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似乎过了二十五岁就会像期货一样迅速贬值。然而并非每个人都能够如愿以偿,比如坐在我对面的苏小姐。 苏小姐用着最好的化妆品,全都是从海外买回来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瓶子贵得让我瞠目结舌,几乎占去了她工资的一半,而另外的一半则花在了衣服上。她不以为然地向我解释道:“我这是在用金钱买时间,不然赚钱有什么用呢?”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什么,尽管她在社交场合经常欺骗别人说她是“90后”并且屡试不爽,但是当她卸了妆戴着眼镜穿着T恤出来跟我吃夜宵的时候,我依然能够看到她眼角细细的皱纹,她越是笑得肆无忌惮,那皱纹便越是明显地宣告着岁月的胜利。 我替她感到心疼,说道:“要不你还是赶紧找个人嫁了吧。” 苏小姐醉眼蒙眬地看着我,说:“嫁给谁啊?难道嫁给你呀?再说了,我干吗非得嫁人呢,我一个人不是也能过得好好的吗?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生活的,我一个人怎么就不能过得好好的?” 说完她就稀里哗啦地哭了起来。我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陪她喝酒,然后打车送她回家。在车上的时候,苏小姐昏昏沉沉地睡倒在我的肩头,攥着的手机也滑到了地上,我伸手把手机捡起来,没有锁屏,我在通信录里找到了秋生的号码。我编了一条短信,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按了发送键。 短信里写的是:我好想你。 2/ 我和苏小姐相识的那一年,她才二十二岁,在一所学校学建筑专业,课余时间和几个朋友一起办了一份电子杂志,我应征成为他们的撰稿人。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苏小姐是多么美好的一种存在啊,她年轻、漂亮,爱说,爱笑,充满激情,热爱生活,浑身都散发着炫目的光芒。每次和她聊天,我都觉得非常舒服,似乎她的光芒从网络的另一端透过来,照亮了我的胸膛。 还没等到我产生些蠢蠢欲动的情愫,她就告诉我说,她有一个很好的男朋友,他的名字叫作秋生,她很爱他,她毕业后要和他结婚。 好吧,秋生,很好听的名字,很幸运的家伙,只要不姓黄。 相识大概半年之后,他们的电子杂志就停办了,总共只出了三期。苏小姐在QQ上给我发了一条信息,用一种很官方的口吻告诉了我这件事情,大概是群发的吧。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没有再回复我,甚至她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也没有再更新过状态。 我和苏小姐就这样失去了联系。我们的生命中有太多这样的相逢与分离,他们出现在你的生活,带给你一段美丽或痛苦的时光,让你一辈子都会记住他们,然后消失于你的生活,无迹可寻。可是有些人,会在兜兜转转之后再次突然出现,改变着你的生活轨迹。 五年后的春天,一个懒洋洋的周末下午,我无聊地清理着QQ里的好友,那些完全陌生的名字让我一再质疑自己到底是从哪里加的这些人。后来我看到了苏小姐的名字,心头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感伤,于是我点开那个五年都没有亮起过的头像,给她写了一段话,因为感觉她应该已经换了号看不到,所以这段话也极尽做作之能事。 我说:苏小姐你还好吗?虽然你可能早已忘记了我这么一个人,虽然你可能不会收到这条消息,可是我在这样一个让人惬意的下午突然想起你,想起你曾经代表的那些美好时光,那些在青春里肆意抛洒的欢笑,我再也没有看到比你更加鲜亮的生命,也没有见过比你更璀璨的光芒,祝愿你在生命的每一刻都能绚烂地绽放。 消息发了出去,我像是了结了一桩心事,可是那天晚上,我竟然收到了她的回复。当我看到她的头像闪烁之时,直接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她说:“我当然还记得你,江凌,你好。” 3/ 苏小姐告诉我,那个号码的确被她停用了,那天是为了验证一个网站绑定的账号才登录上去,结果就看到了我发的消息。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我们追忆往事,聊起过去五年的生活变迁。这样的重逢让人心生欢喜,可我明显地感觉到了变化,是的,那种照耀一切的光芒不见了。 苏小姐不肯解释当年为什么会突然停办杂志,只是说不愿意做了所以就散了。她毕业后去北京待过两年,后来又回到重庆,目前在设计院里画图纸。 她说:“谢谢你的关心,我现在一切都挺好的。” 从这句话里我就知道,她过得并不好。我隐约感觉她生活中应该产生过一些动荡,所以最终我还是忍不住问她:“你和秋生结婚了吗?” 她回复道:“他结婚了,但不是和我。” 这九个字背后有太多不堪回忆的故事,我害怕触及她的伤心事,于是故意调换话题,问她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她告诉我一个地名,当时我就震惊了:她竟然就住在离我不过几十米远的另外一个小区! 苏小姐也觉得这件事情真是妙不可言,她说:“或许我们曾经很多次擦肩而过,但是都没有认出对方来吧。” 我说:“你可能认不出我,但是我肯定能认出你。” 当我真正见到苏小姐的时候,我发现,我们真的有可能曾在人群中擦身而过却又视而不见,我以为她身上的那种光芒足以让人侧目,让我从人群中轻易地发现她。然而二十七岁那年的她,已经不再拥有那样的光芒。 那天晚上我们加了微信,我给她发信息说:“要不要出来吃夜宵?你们小区楼下有一家很好吃的烧烤。” 她说:“我知道那家,我也经常去,要不我们今天不要见面吧,说不定某一天我们会在烧烤摊上偶遇呢。” 这真是一个浪漫至极的场景,果然,不久之后,我就在那个烧烤摊旁遇到了苏小姐。当时我坐在位子上,看见她站在烤架旁等着一串烤苕皮,我走过去喊出了她的名字,她诧异地回过头,然后也认出了我来,脸上浮起了惊喜的笑容。 这也像是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具备了错过、重逢、巧合等多种戏剧性的元素,足以成就一段跌宕起伏的感情。 然而并没有。 因为当我和苏小姐见面的时候,在现场的并不是我们两个人,而是三个人,还有一个,是我的女朋友。 4/ 二十七岁那一年的苏小姐过得并不好,我已经记不清在烧烤摊陪她喝醉过多少次了,她酒量并不好,但每次都喝得无比凶残。她告诉我说她决定要在圣诞节到来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理由是这样她就再也不用听着一首Lonely Christmas过节了。 那一年,苏小姐参加了至少二十次相亲,虽然一个都没看上,但是并不影响她兴冲冲地走向下一个相亲对象。她的恨嫁之心强烈得我都看不下去了,我问她说:“你能靠点儿谱儿吗?就你这高冷文艺女青年范儿,你觉得通过相亲找到此生挚爱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苏小姐呵呵一笑,说:“我为什么要找到此生挚爱?” 我被这句话噎得无言以对。 她说:“我只是想找个人嫁了,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只要我觉得感觉对就行。” “感觉对”这三个字真的就跟蛋炒饭一样,最简单也最困难。曾几何时,苏小姐似乎是找到了那样一个人,因为她接连大半个月都没有找我喝酒。等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颓废得就像是刚刚从台风里逃出来的一样。她要了五十个烤串,两个“歪嘴”,拧开一个,二话不说就喝了半瓶下去。 她对我说:“我认输了,我终于明白我再也找不到像秋生那样的人,我不想相亲了,也不想嫁人了,一个人过完这辈子吧。”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秋生,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所以,你还是忘不了秋生?” 她摇着头说:“我想忘记他,但是忘不了,我恨他,可是我又爱他。我应该恨他,他不仅拿走了我的青春,还偷走了我剩下的人生,而我竟然还是会想念他。我没有办法不想念他,他坐在楼道里弹着吉他给我唱《宝贝》,他骑自行车载着我在厦门的环岛路上吹海风,他有一张世界上最好看的笑脸,也有一颗世界上最绝情的心脏。” 后来苏小姐讲述了她和秋生的故事。大学毕业后,苏小姐和秋生签了同一家单位,但是没过几个月,秋生以追逐梦想的名义,辞职去了北京的一家公司,苏小姐跟着他到了北京。过了将近两年不尽如人意的北漂生活之后,秋生让苏小姐先回重庆,他说自己会在做完手头的项目后回去。结果秋生后来认识了一个北京姑娘并且闪电般地和她领了结婚证,苏小姐直到最后一刻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对她说:“你为什么要对一个人渣念念不忘呢?” 苏小姐醉醺醺地说:“我有多少个理由恨他,就有多少个理由爱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人,我都会想起他,恐怕,我此生都没有办法爱上其他人了。” 说完,她趴在桌子上哇哇地哭了起来。 5/ 经历过糟糕透顶的一年之后,二十八岁的苏小姐终于不再参加任何相亲,她一个人居住,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旅行,把日子过得有板有眼。 老王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老王其实并不老,他比苏小姐大不了几岁,但是他把苏小姐宠得就像是自己的女儿一样。比如今天晚上苏小姐说一句“好久没吃过小时候经常吃的油茶了”,第二天早上出门就会看见老王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油茶在楼下等着她。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老王的全名,但是叫他王老五也是一点儿不差的,事业有成,家境良好,有学历有修养,关键是长得还不错。就是这样一个到哪儿都不缺姑娘喜欢的人,偏偏栽在了苏小姐手里。 我问过苏小姐:“老王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她说:“就是因为老王太好了,所以我才不能够喜欢他。” 我说:“对哦,除了秋生你不喜欢任何人,那你也可以嫁给老王啊,他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婚对象了。” 她说:“我不能嫁给他,他是个好人,我不想害他。” 尽管如此,苏小姐依然接受着老王对他的好,他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散步,状若情侣实则非也。老王这种情场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竟然从始至终对苏小姐秋毫无犯,他追了苏小姐一年多,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更不用说壁咚之类的。 苏小姐老老实实地告诉老王说:“我很自私,我只是需要你,但是我不爱你。” 老王傻乎乎地说:“这并不重要。” 或许是苏小姐渐渐地对老王产生了依赖,让老王误以为时机成熟,水到渠成。老王颇为费心地准备了一场表白,引起了大量群众围观,还上了第二天晨报的生活版,苏小姐觉得十分感动,却拒绝了他。当然老王被拒绝这件事情也是上了报纸的,他终于没能扛下去,于是就从苏小姐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教育苏小姐说:“你怎么能够当场拒绝人家呢?要拒绝也是下来再拒绝啊。” 苏小姐说:“我可以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但是老王不能娶一个不爱他的人。” 我说:“你的逻辑有问题,这样的话,最后你会嫁给一个你不爱他他也不爱你的人。” 苏小姐瞪了我两眼,说:“反正不能是老王。” 可我知道她是喜欢老王的,不然她也不会在老王离开的那些日子里失魂落魄得像是被抽空了身体。她一直逃避的,不是老王,而是她自己,她无法交给老王一份完整的感情。苏小姐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是最好的,她宁可不要。 6/ 如果让我回顾自己和苏小姐相识的这几年时光,要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恐怕也是无法说服自己的。尤其是在我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我曾尝试着走进苏小姐的内心,去寻找一些可能产生爱情的东西。可是来来回回,我都只看到了一个人留下的影子,那个人就是秋生。我从来不肯相信一段感情会在四年多之后依然挥之不去地囚禁着一个人的心,事实证明,这的确存在,而且更多时候,这个牢笼是自己亲手打造的。所以从始至终,我都理智地让自己做一个旁观者,旁观苏小姐和一个影子以及一群前赴后继的傻子的故事。 终于,在苏小姐三十岁的时候,在我和她认识八年后,我见到了那个影子的主人——秋生。 那天苏小姐给我打电话,邀请我作为男伴陪她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 我说:“你想让我假装成你的男朋友啊,我才不做这种傻事呢,你那么多的备胎,随便找一个人呗。” 苏小姐威逼利诱了半天,我都无动于衷,最后她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用有些颤抖的声音对我说:“秋生回来了,他也会参加这个婚礼。” 还没等我有所反应,苏小姐接着说:“听说,他离婚了。” 我说:“你可以不用参加这个婚礼啊,红包可以转账,这年头,钱到了就行,人可以不用到。” 苏小姐犹豫着说:“可是我想去。” 秋生的确是独自一人出现在那场婚礼上的,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明白苏小姐为什么会对他无法忘怀。他们俩就是同一种人,在人群中不管中间隔了多少个陌生人,都会被迅速归到一起。我可以想象出他们俩热恋的那些年里,身上都闪耀着同样的光芒,时至今日,各自经历过生活的磨砺之后,他们俩连黯淡的程度都一样。 周围的人都在窃窃私语,虽然都在苏小姐面前刻意躲闪,但是我依然很容易就捕捉到了与秋生有关的信息:他和妻子今年春天离婚了,据说是被出轨,打了很久的财产官司,他上个月搬回了重庆,准备自己开一家公司。 苏小姐全程都坐立不安,在桌子下面抓着我的手,我能够感觉到她手心不断渗出的汗。她和秋生无数次目光交错,再无数次地闪躲,始终没有走到彼此跟前。 我猜想苏小姐此刻的内心一定是崩溃的,于是想方设法地找出些话题,试图分散她的注意力。苏小姐心不在焉地回答着我,突然开口问我:“我来这里是不是一个错误?” 我白了她一眼,说:“你要是觉得错了,现在走还来得及。” 苏小姐狠狠地掐了一下我的手臂,身子却纹丝不动地继续坐着。新娘抛花球的时候,苏小姐被人拉了上去,她漫不经心地站在人群的最后面,而花球却不偏不倚地落入了她的怀里。众人都欢呼起来,苏小姐勉强地笑着,我望向坐在远处的秋生,只见他凝重的表情下,隐隐透出些欣喜。 宴席结束了,人们陆续地离开,秋生终于走到了我和苏小姐面前。苏小姐慌忙拉着我站起来,然后挽着我的手臂,努力表演出亲热的感觉。 秋生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对苏小姐说:“好久不见,下午有时间一起喝杯咖啡吗?” 苏小姐把我挽得更紧了,说:“可以啊,不过要先问我男朋友同不同意。” 我正在飞速思考着到底该回答同意还是不同意呢,秋生直接说道:“别装了,我太了解你了,他不是你男朋友。” 作为一个挡箭牌,我表示被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 7/ 我不知道那天下午苏小姐和秋生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聊了什么做了什么,晚上苏小姐喊我出来吃夜宵的时候,尽管我心里有一万个好奇,她却什么都不肯说。 当然,那只是因为酒喝得不够多的原因。当她喝得稀里糊涂、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和秋生重新在一起?” 苏小姐抬眼看着我,说:“想这些有什么用呢?他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他,而我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我。” 我说:“如果他回头来找你呢?” 苏小姐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她说:“没有如果,就是真的。你知道吗?今天下午他对我说,要不我们重新来过。我当时就蒙了,你知道我怎么回答的吗?” 我说:“你怎么说的?” 她说:“我说,我们回不去了。哈哈哈,都在说电影台词,真矫情。” 我说:“你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矫情的一对。” 苏小姐说:“你知道吗?我不害怕孤独,也不害怕死亡,我最害怕的是,当我已经确定自己今后的生命中都不会有他的存在之后,他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今天见到他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过去几年走的那些路都白费了。我想和他在一起,原谅他所有的曾经,同时心头又有无数个声音告诉我不要回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我给不出她很好的建议,因为我说的每一种方法都被她以各种理由否决了,她有太多的犹豫和顾虑。最终,我决定不给她犹豫的机会,于是我在送她回去的出租车上,用她的手机给秋生发了一条“我好想你”的信息。 我相信,当他们直接面对彼此的时候,答案就会浮出水面。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8/ 在三十岁生日到来之前,苏小姐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她在朋友圈里晒出了自己的订婚戒指,算作昭告天下。 她要嫁的那个人不是秋生,而是老王。 他们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夜里,老王收到了苏小姐给他发的一条信息,本来已心灰意懒的老王垂死病中惊坐起,赶过去见了苏小姐。而发出那条信息的人,却并不是苏小姐,而是我;电话号码的那一头,也并不是秋生,而是老王。 苏小姐后来告诉我,每次当她试图让一个男生走进她的心里时,她就会把这个人的名字和备注改成秋生。然后她就可以接到秋生打来的电话,看到秋生发来的信息,让这个人得以越过她心里的那个牢笼。 当然这并不是关键。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秋生那天晚上一直在苏小姐家楼下等她,当老王赶过去的时候,就凑齐了一场三角恋的剧情。我很后悔那天没有把苏小姐一直送到楼下,不然我就能够知道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能够知道是什么力量让苏小姐幡然醒悟。 苏小姐和老王都对那天晚上的事情绝口不提。 我想我能够猜出答案:几年的物是人非,所有人都变了,没有人能够两次踏入同一条河,也没有人愿意两次栽进同一个坑里, 苏小姐只是梦醒了而已。 这个答案正确与否我不得而知,我只是好奇,有没有过那么一段时间,我在苏小姐的通信录里,也是秋生的名字。 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遇见夏小姐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这件事情。 我对夏小姐说:“和你在一起,就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了。” 她不置可否,只是说:“未来那么远,说这些都太早了。” 现在看来,我说对了,她似乎也没错。 我和夏小姐是在豆瓣上认识的,我们在一个帖子里聊了几句,我点开她的个人主页,然后发现我们竟然有两百多个共同爱好,包括电影、音乐和图书。当时我就惊呆了,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有超过一百个共同爱好的人都很少遇到,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给她发了豆邮。 我写的是:注意看签名档,注意看共同爱好。 我们当时一共有219个共同爱好。我的签名档是一句歌词:“越过淡季、森林和电。”她的签名档也是一句歌词:“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这是同一首歌,来自万能青年旅店。 我们顺理成章地就聊上了,微信那时候还没有流行,我要到了她的电话和QQ,时不时地找她说几句话。她偶尔还会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通常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我天南海北地给她讲一些新奇好玩的事情,直到她沉沉入睡,我再挂掉电话。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情侣的错觉,但是我们竟然都没有见过面,关于这个问题,夏小姐的回答永远都是:“顺其自然吧。” 所以,认识三个月之后,我才第一次和夏小姐见面。 当时她在一家咖啡厅里等我,我进门后打电话问她具体位置,她站起来朝我挥手,面带笑意,瞬间惊天动地。她比照片上更加好看,笑容温暖而真实,如同十万个太阳在我面前突然亮起。见到夏小姐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没救了。 如果所有爱情故事的一开始都是我爱你恰好你也爱我的话,爱情就不会让那么多人沉迷。 我爱上了夏小姐,可是她并不爱我。 我向夏小姐第一次表白就一败涂地。当时我们坐在江边喝酒,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心头一阵慌乱,她坏坏地笑着,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到底有几个意思。正好酒精强烈刺激着大脑,我索性顺水推舟,说:“是啊,我喜欢你。” 还没等我把这个命题展开来做进一步的表述,夏小姐就扭过头看着我,认真地对我说:“不管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都不要喜欢我。” 我那刚刚扑腾出来的小火苗被一盆水直接浇灭,我说:“我就这么不招你待见啊?” 夏小姐说:“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会有好姑娘喜欢你的,但不是我,因为我不需要爱情。” 我猜想她说的一定不是真心话,怎么会有人不需要爱情呢?我们都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都需要空气和水。所以她让我不要喜欢她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她的话也不足以阻止我继续追求她。 找出答案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了:她或许真的不需要爱情。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贫困,爱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我总有一种让自己沉溺于其中的浪漫情怀,愿意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后来我想,只是因为我所拥有的这一切来得太容易,在面对爱情与面包的选择时,很多人都选择了面包,这其实无可厚非。 夏小姐的家境并不好,父亲染病卧床多年,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家里债台高筑,尽管她非常努力地在工作,却并不能使这样的状况变得好一点儿。所以,她试图通过婚姻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格局,我虽然不缺面包,但是她需要的是多得吃不完还能送人的面包,我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 从理论上来讲,我应该默默地退出夏小姐的生活并祝她幸福;从理论上来讲,夏小姐美丽大方有才有貌,应该会很容易找到一个她想要结婚的对象,从此过上她期望的生活。 可惜的是,尽管所有的逻辑都是对的,世间万物永远都不会按照如此简单的路径来运行,无论我们把背后的道理分析得如何清晰透彻,我们依然下不好感情这盘棋,依然过不好自己的这一生。 夏小姐认识了很多的有钱人,经常坐着他们的豪车出去吃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能够和夏小姐上床这件事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却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流露出认真交往的念头,而这小部分人里,夏小姐还在严格地甄选着,期望找出一个能有灵魂共鸣的人。 夏小姐有时候也会坐着我的破捷达出去兜风,我们从城市的夜色里穿过,她总喜欢打开车窗,摊开手掌,迎接着呼啸而来的风。 我对她说:“你就别做梦了,要有钱,还要和你产生共鸣,有这样的人存在吗?即使存在,你又遇得到吗?” 她说:“万一呢?谁知道呢?” 我说:“你还是考虑一下嫁给我算了,我保证,最多三年,我一定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她瞪了我一眼,说:“你也别做梦了,好好开车吧!” 她把头靠在车窗上,喃喃念道:“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那段时间我和夏小姐的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彼此知根知底,心照不宣,无话不说,像极了一对异性知己。但是在我的朋友看来,这是备胎与女神的关系。 朋友说:“这还不明显吗?她知道你喜欢她,你也知道她不喜欢你,但是你等待着有一天她会回心转意,谁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到来?她让自己有路可退,你让自己孤注一掷,如果最后有人受伤,这个人只可能是你。” 我说:“你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爱情,你不懂。” 其实朋友说的是对的,我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我对她的感情变成了一只巨手,狠狠地卡住了我自己的喉咙,进退不得,呼喊不出。有的时候我甚至盼望她早点儿找到合适的人嫁了,然后我才能自我救赎,否则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悬着一口气撑到最后。 希望总是要有的,万一真的来了呢? 我是在那天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接到夏小姐电话的。那是一个小长假,我和几个朋友正在川西徒步,当时我们刚刚走了几十里山路准备扎营。 夏小姐说:“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说:“我在川西呢,出什么事了?” 夏小姐“哦”了一声,说:“那就算了,没什么,你好好玩吧。” 还没等我猜透其中的玄机,夏小姐的短信过来了,她说:突然觉得好累,好想借你的肩膀哭一场。 我知道,我一直等待的那一天到了。我发短信给她:我马上往回走,你等我,明天晚上你就能看见我了。 我站起身来,暮色将至,群山巍峨,我和夏小姐之间隔了一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们走过来花了三天,而我要在一天之内回去。我朝着夏小姐所在的东南方向,用偶像剧中男主人公的口吻默默说道:等我。 我迅速地打好背包,到最近的村庄询问有没有摩托能够把我送到镇上,打了好几个电话,一个小时之后,一辆摩托从另外一个村子过来接我,三百块钱谈妥,四十多公里的山路,颠得我屁股失去了知觉,耳朵失去了听觉。到达镇上的时候已经快到九点钟了,镇上已经没有车开往新都桥。我站在路口搭车,漆黑的夜色笼罩着小镇,星星亮了起来,经过的车辆很少,基本上都不停。在路边站了将近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搭上了一辆重型卡车,在凌晨两点多钟抵达新都桥,我敲开一家客栈的门,倒头就睡。我只睡了三个小时,早上六点出门,在路边等到了一辆开往成都的大巴车;318国道拥堵不堪,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大巴车被单边限行困在雅安附近,放行遥遥无期;我随即下车,打听到可以从一条老路绕过去,于是我租了一辆私家车把我送到雅安,在车上和司机聊了聊,他同意用1200块钱把我直接送到重庆。 司机问:“你这么急着要赶回去,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 我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等我。” 司机说:“是个姑娘在等你吧。” 我哈哈一笑,说:“是的。” 司机说:“年轻真好啊,我年轻的时候也这样疯狂过。” 我说:“你那时候做了什么疯狂的事情?” 司机说:“那时候我在深圳打工,我喜欢的姑娘在新疆上大学,有一天在电话里她跟我说梦见我去新疆找她了,于是我第二天就请假买了火车票,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见她,直接出现在她面前。” 我说:“最后呢,你们在一起了吗?” 司机说:“没有,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 他点燃一根烟,黑暗之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悲喜,他还是会怀念吧,我想。 到重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夏小姐在我们常去的江边酒吧等着我。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或深情相拥,夏小姐出奇地平静,她的生活中一定是出现了某些变故,但是她只字未提,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我向她讲述着旅行路上的际遇,她微笑地听着,慢慢地喝酒,我们一直聊到凌晨一点,我把她送到楼下,她突然问我:“你爱我吗?” 我愣了一下,说:“我当然爱你,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 我说:“会的,因为我爱的是你那颗和我能够共鸣的灵魂。” 她说:“可是我不敢相信你怎么办?我不相信爱情。” 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的确能够证明很多东西,证明真心或假意,但是如果这个时间足够长,会证明一切都是虚妄。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发了一首诗给夏小姐,是我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上搭车时写的: 亲爱的 我该怎样向你形容今晚的星空 美得如此动人魂魄 胜过初次见面时你的嫣然一笑 我要走一千里的路 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可是我被困在这个小镇 我等待着远处亮起的车灯将我带到你身旁 我从黄昏一直站到天黑 念经的喇嘛走了 游荡的野狗走了 一个疯子走过来 一群乡民狂笑着走开 没有车灯停留 只有星星跳出来与我做伴 天空是一块暗蓝色的绸缎 它们被丝线系在上面 高高低低,忽隐忽现 我想爬到对面的山顶 伸手摘下一颗来 戴在你左手的无名指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星空 也从未有过如此炙热的爱情 而你 在群星的背后忽隐忽现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写一首诗送给夏小姐,或长或短,无论多忙多累多晚,从不间断。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所以我会给你写一辈子的诗。” 当我写到一百首的时候,夏小姐成了我的女朋友;可是在两百首不到的时候,她又离开了我。 那时候夏小姐工作上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调到上海去担任一个管理的岗位,需要至少在上海待两年,归期未定。夏小姐想去上海,而我在重庆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我不能离开重庆,我也不想夏小姐去上海。 我们为这件事情讨论过很多次,一开始心平气和,到后来气氛凝重。大概是我高估了自己手中的筹码,我对夏小姐说:“我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就要面临两年的异地,你见过有几对异地恋最后是活下来的,你如果选择去上海,就意味着我们要分手,你明白吗?” 她冷静地回答说:“我明白。” 过了几天,她就飞去了上海,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告诉我。 夏小姐离开后我依然在给她写诗,尽管她没有再回复我。写到第两百首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自己败了,我决定去上海。我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一个朋友劝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将来你们分手了,你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曾经拥有过最真挚的爱情。” 朋友说:“爱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或许这些都是你的一厢情愿,你觉得自己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到头来,可能你感动的只有你自己。” 我说:“我没有想那么多,我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真爱的机会,我不想老的时候后悔。” 朋友说:“这辈子还长,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说:“我不管未来,只要现在。” 在去上海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活动,在全国各地交换了一百张明信片,所有的明信片都被寄往夏小姐在上海的住处,上面都只写了一句话:亲爱的夏小姐,天涯海角,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 我跟着明信片的步伐到了上海,和夏小姐重归于好。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待遇并不算高,生活得差强人意。虽然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我依然每天都给夏小姐写诗,然后读给她听。这样简单而美好的时光,我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我们甚至规划着两年后的婚礼,四年后生个儿子,六年后生个女儿,诸如此类。我曾经对婚姻充满恐惧,而夏小姐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婚。 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还没写到四百首诗的时候,我离开上海回到重庆,我和夏小姐的感情就此结束,我失去了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夏小姐爱上了别人,那是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期望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似乎并不重要,谁是谁非也并不重要,结果已经注定。我们争吵,哭泣,将房间里的东西砸得粉碎,我们喝醉,沉溺甚至徘徊于死亡边缘,依然没有挽回这段感情。我落魄而归,除了回忆和痛苦之外,一无所有。 夏小姐说:“我知道我以后都不会遇到比你更爱我的人了,我也不会再像爱你一样去爱其他人了,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但是对不起,爱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这些话竟然是如此熟悉。 我给夏小姐的最后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如果每颗种子都能开出花朵 那么春天就毫不稀奇 如果你对我的爱 恰如我对你一样 那么爱情就显不出珍贵 十万方黄沙里淘出一粒金 十三亿人群里遇见你 相爱已筋疲力尽 相守听天由命 分手的时候,我和夏小姐在豆瓣上的共同爱好已经变成了355个,原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看她喜欢的电影,她看我喜欢的书,我们都在努力地离对方更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两个人感情的流逝。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灵魂的共振在爱情中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的共振也无法让彼此融合。或许爱情应该是一场化学反应,就像是氢气和氧气燃烧生成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在注销账户前,我看到了夏小姐最新修改的签名,她写的是: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而我的签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这又是同一首歌,来自林宥嘉,但已经什么都证明不了。 “这就是我以前的爱情故事。”我说着,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对面坐着的那个姑娘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结尾,她问道:“夏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我和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听说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她说:“你还会怀念她吗?” 我说:“不会。” 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真的吗?我不相信。” 我说:“如果要怀念,我应该怀念的是那时候的自己。” 她说:“那你还会爱上其他人吗?你一直说那是你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我说:“那只是一句话而已,和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种话一样,我们总是喜欢给一段感情赋予一个空前绝后的开头,直到结束的时候才能发现其荒谬。”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连夜赶一千公里的路吗?” 我说:“不会。”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写三百多首诗吗?” 我说:“不会。” 她说:“那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女孩,你会怎么去表达对她的爱呢?” 我说:“我会对她说,我爱你,此时此刻。”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有一丝光芒在彼此的眼中闪烁。 纵使人生如初见 1/ 高原第一次见到杨柳是在一家咖啡厅,那一年他三十二岁,杨柳二十八岁,他们在相亲。 高原相信自己表现得很好,因为他已经无数次身处这样的场合,他知道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鞋子,点什么样的单,说什么样的话。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魅力可以吸引住眼前的这个女人,毕竟他已经三十二岁了,物质上足够坚实,精神上足够丰富,朋友们都说他是相亲市场上的钻石王老五。 高原并不是找不到女朋友,相反他谈过很多次恋爱,但他一直认为自己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在三十岁那年就已经结束了,从那以后他就只走肾不走心,有过几段短暂的恋爱关系,全都无疾而终。可是在三十二岁的这一年,他不得不开始考虑结婚这件事情了,因为他想在三十五岁的时候能够有一个孩子。所以他开始频繁地相亲,以至于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快速评分机制和困境逃脱机制。 想到这里,高原不由得伸手去碰了一下自己的裤兜,那里有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一旦他觉得对方不是自己理想中的类型就会开始抽烟,大多数女人都会对此产生厌恶,他们的这次见面很快就结束了。万一抽烟这招失效,他会发一条信息给好兄弟,那边就会打电话过来,编出诸如住院了、撞车了、起火了、隔壁老王死了等理由来,帮助他迅速逃离现场。 好在目前一切都还令人满意,高原打量着坐在对面的杨柳:外貌7分,穿着8分,谈吐8分,性格6分,学识7分,工作6分,家庭6分。这差不多是他相亲以来遇到的综合分数最高的一个了,他把她代入自己将来的生活之中,稍微联想了一下,也没有出现什么明显的违和感。 “差不多应该就是她了吧。”高原心想,于是脸上就浮起了笑意。 他们愉快地交谈了将近两个小时之后,高原发现自己快要喜欢上对面的这个女人了。聊得越久,加分项就出现得越多,他都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欣喜的情绪了。 这个时候,杨柳对他说:“有件事情,我觉得还是应该早点儿告诉你比较好。” 高原心头一沉,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但他还是镇定地说:“什么事情?你说吧。” 杨柳稍微迟疑了一下,说:“我离过婚。” 高原像是被人狠狠敲了一下脑袋,脑子里乱作一团,一下子不知道应该如何反应。 杨柳继续说:“那已经是三年前了,结婚一年就离了的,没有孩子,也没有财产纠葛,过去的三年我也没有再谈过恋爱。我之所以决定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你这个人挺不错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继续接触,如果你介意的话可以直接告诉我,没关系的,你不用担心我的感受,我已经很淡然了,这样反而会对大家都比较好。” 高原觉得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不管之前杨柳在他心目中得到了多少分,离异这一项就可以直接减掉一百分。但是他又不能直接说出来,杨柳虽然说不介意,但是这并不符合高原的社交礼仪,慌乱中,他只能打着哈哈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会那么保守啊。” 然后他在心底自问自答道:“是我。” 这句话之后,高原也词穷了,觉得说什么都显得有点儿不合适,空气似乎凝固住了,两个人陷入尴尬的沉默。高原这个时候摸到了口袋里的香烟,顿时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掏出香烟,点燃一支,深吸一口,空气开始流动起来,沉默不再显得那么令人难堪了。 杨柳看着他做完这些动作,突然说:“能给我一支烟吗? ” 高原愣了一下,把烟和打火机递给她,杨柳有些生疏地把烟点燃,将自己埋在白色的烟雾后面,说:“待会儿应该就会有人打电话过来喊你回去救火了吧?” 高原又是一惊,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突然觉得她魅力无穷。 2/ 高原第一次产生想要和杨柳离婚的念头时,他三十三岁,杨柳二十九岁。 那时候他们刚刚结婚半年,而他们从认识到结婚也只用了半年,速度快得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诧异。虽然高原一开始有些介意杨柳离过婚这件事情,但是后来高原发现除去这一点以外,她浑身都散发着优点,长得好看,会穿着打扮,知书达理,对人真诚,孝顺父母,等等等等,她在高原眼里变得光芒四射,以至于他完全忽略了那件事情。高原迫不及待地想要和杨柳在一起,然而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经历恋爱的打磨和考验,所以当高原向杨柳表白的时候,杨柳问他:“你仅仅是喜欢我还是想娶我?” 高原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不仅喜欢你,更想娶你。” 杨柳说:“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我结婚呢?” 高原说:“随时。” 高原看着坐在书房里生闷气的杨柳,她披头散发,面色枯黄,与他曾经反感的已婚妇女一般无二。他现在很后悔当时说了那样的话,导致他们第二个月就去领了证,他觉得如果能够多几个月时间交往的话,或许他就不会想和杨柳结婚了。 到目前为止,高原还不能确切地得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样的结论,但是爱情带来的那些盲目,又称选择性失明失聪症,结个婚就一下子全好了。从度完蜜月回来,杨柳身上的光环就逐渐消失,冒出来一大堆缺点,比如不会做家务,花钱大手大脚,看人看事特别现实,还有点儿工作狂。最让高原无法忍受的是杨柳思想上的浅薄,她不读历史也不读经济,更不用说文学和艺术,她最爱看的是时尚杂志,谈论最多的是娱乐八卦。有时候高原会觉得杨柳就像是一个陌生人,然后她离过婚这件事情就凸显出来,像根针一样扎在他胸口,所以他刚刚才会对杨柳说出那句伤人的话。 他说的是:“这么点儿小事情你干吗要吹毛求疵,难怪你前夫会受不了你。” 杨柳听完脸色瞬间就变了,也不反驳也不争吵,但是两个人整整一天都没有再说话。而整件事情的起因只是因为高原昨天晚上忘记将洗衣机里的衣服晾起来而已。 “这日子没法儿过了。”高原心里想。 他们已经这样冷战了一整天,高原在客厅里看电视,杨柳在书房里玩电脑,两个人都拗着劲儿,玩谁先开口谁就输了的游戏,为此两个人午饭和晚饭都没有吃。 杨柳把收藏夹里所有的网页都浏览了一遍之后,开始对着电脑桌面发呆,桌面的背景图片是他们在希腊度蜜月的时候拍的,蓝色的地中海,两个人笑得无比灿烂。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和高原的相处越来越糟糕,她曾经对这段婚姻寄予极高的期望,以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现在却明显地感觉到高原在离她远去。 “我的选择真的错了吗?”杨柳心想,高原是个不错的人,但是他太懒散,对一切事物都毫不在乎,身上有很多她很不喜欢的坏习惯,而且他的脾气很怪,经常生些莫名其妙的气。最重要的是婚姻并没有让他收心,她已经好多次看到他和其他女人的聊天记录,尽管都是一些不伤大雅的言语,但是作为一名妻子,杨柳显然是非常讨厌这种事情的。高原今天说的那句话彻底地伤透了她的心,她以为过往已成过往,没想到高原内心深处还是介意这件事情,想来他的一些行为跟这个不无关系。 杨柳不知道该如何解开他们俩之间的结,旅行似乎是一剂良药,她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洱海。她瞬间忽略了冷战的氛围,冲着客厅里的高原喊道:“亲爱的,我们下个周末去洱海玩两天吧。” 高原头也不抬地回答道:“不想去,没什么意思,我以前去过的。” 3/ 高原第一次和杨柳去洱海旅行的时候,他三十四岁,她三十岁。 这并不是一次令人愉快的旅行,虽然还有三个月才到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但是两个人的婚姻正在不可阻止地走向结束,没有背叛和外遇,也没有什么强大到难以抵抗的外力,两个人却似乎总是在不停地争执和冷战,直到他们都觉得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 在一次精疲力竭的争吵之后,高原说:“要不我们先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吧?” 杨柳意识到这是高原发出的重要信号,她也觉得很疲倦,分开也未尝不可。但是女人和男人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男人会更多地想着怎么脱离,而女人会更多地想着怎么修补。可是杨柳并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来挽救这段婚姻,她又搬出了旅行治疗论,提议两个人出去旅行。 杨柳说:“说不定旅行的过程中可以找到答案,就当是给我们的感情一次重生的机会吧。” 高原并不认为旅行能带来什么改变,但是他也愿意有这样一次机会。不过他一开始不同意去洱海,他说:“那里已经被开发得不像样子了,到处都是游客,我们干吗不去东南亚找个清静的海岛呢?” 杨柳说:“但是我真的想去洱海,我曾经去过那里,我也知道那里没有以前那么清静了,但是我脑海里就是有个声音,告诉我应该去洱海。” 高原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所以他们一起到了大理,在洱海边的一个客栈住下。第一天两个人哪里也没去,从早到晚面对着洱海的波涛,坐在阳台上看书睡觉玩手机,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沉默着,游客的欢声笑语时不时从楼下传来,放大着他们之间这种相顾无言的孤独。第二天他们终于坐不住了,决定出门随便逛逛。 他们在双廊镇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遇见了一家时光邮局,在这里写一张明信片,店主会在明年的今日替你寄出去,看看一年之后究竟是不改初心还是物是人非。杨柳在店门口站住了,她仔细研究了一下招牌上的说明,转身对高原说:“我们也进去写明信片吧。” 高原不大情愿,说:“这都是小孩子玩的,我们这把年纪进去都不好意思。” 杨柳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我们给对方写明信片,就假设明年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在一起了,我们想跟对方讲些什么。” 高原推辞着说:“有什么好讲的嘛。” 杨柳一愣神,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高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过去搂着杨柳的肩膀,哄着她说:“好啦,听你的,我们进去写明信片,重返青春时光。” 他们挑好明信片,各自找了一张桌子坐下,避免对方看到自己写的内容。真正拿起笔来,杨柳却不知道该写什么了,一年后他们是否已经劳燕分飞?她到底应该写下分离的句子还是甜蜜的句子呢?想着想着,她的眼眶又红了,盯着明信片上的空白,脑子也跟着一起放空了。当她神游回来的时候,看到了不远处坐着的高原,他似乎已经写好了,正在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了,高原冲她笑了一下,笑容里竟然有一丝拘谨和慌张,就像是两人在咖啡厅里初次见面时那样。杨柳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句话,然后写在了明信片上:很感激现在这个时间遇到你,尽管不是我最美好的年纪,但是我觉得现在这个词语更好,不是未来,也不是过去,你说对吗? 杨柳把写好的明信片交给店主,高原也走过来交了,两个人一起走了出去。店主看着这对行为怪异的情侣,好奇地翻开了他们的明信片,然后不禁为这对情侣的未来感到担忧。 高原给杨柳的明信片上写着: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你,可能会有更好的结局。 4/ 杨柳第一次在洱海见到高原的时候,她二十二岁,他二十六岁。 但是三十岁那一年的杨柳已经想不起这段往事,三十岁的她坐在洱海边,开始追忆起自己二十二岁时的青春岁月,那一年似乎发生了好多事情,她的命运从此扭转了方向,用八年的时间,将她打磨成现在的样子。 她转过身对高原说:“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八年前来过洱海吗,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更巧的是,我们现在坐的这个位置,我当年也坐在这里拍过照片,想想那时候多年轻啊,就跟这些小姑娘一样青春无敌,没想到一转眼,就老了。” 高原说:“岁月不饶人啊,有什么办法,我也是八年前来的洱海,那时候别人都喊我小伙子,姑娘们喊我欧巴,现在都喊我大叔了。” 高原一边说着,突然一个激灵,捕捉到了脑海里转瞬即逝的一丝信号,他说:“你八年前在这里拍的照片还找得到吗?” 杨柳说:“手机里没存,但是QQ空间里应该有,怎么了?你不相信我当年的青春无敌吗?你又不是没见过我年轻时候的照片。” 高原说:“你找一下嘛,我想看看。” 杨柳疑惑不解地拿出手机,去翻动尘封已久的空间相册,自从人人网、微博、微信出现后,她就没有在这里发过东西了。她翻到大理的相册,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流行,照片都是她拿着一个数码相机拍的,里面多数是风景和路人帮忙拍的到此一游照。她慢慢地翻过去,终于找到在他们此刻坐着的地方拍的那张,同时也是唯一一张照片。 可惜这张照片无法展现她年轻时的美丽容颜,因为只有她的背影,严格地说,应该是七个人的背影,那是一群在青旅里约伴骑行去小普陀的小伙伴,七个人坐在岸边,面朝着洱海,高高地举起右手。她那天围着一条大红色的披肩,戴着一顶白色的圆顶帽,头发在风中飞扬。 杨柳把手机递给高原,说:“就是这张,左数第二个戴白帽子的就是我。” 高原看着手机上的照片,整个人顿时就傻掉了,记忆开始飞速倒带,因为心跳加速,他的手都开始剧烈抖动起来。 杨柳察觉到了他的异常,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 高原扭头看着杨柳,兴奋、惊奇、诧异、困惑等多种情绪交织在他心底,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把手机交还给杨柳,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你对最右边那个人还有印象吗?” 杨柳看着照片上的背影,那是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男生,戴着一顶灰色的棒球帽,七个人那天骑行回来之后就分散成三三两两的各自行动了,她和其中两个人后来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联系,但是和最右边那个男生并没有多少沟通。时间过去了太久,她已经完全记不清他的模样,但是印象中她对他好像还有些反感,其他人基本都是大学生,他的年纪要大一些,因此他总是一副我比你们都懂得多的姿态,可是在杨柳眼里他就是一个工作失意生活糟糕所以出来旅行排解的失败者,所以他们在半天的时间里只简单地聊了几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就像是旅途中遇到的很多过客一样,转眼就消失于记忆的洪流。 杨柳眯着眼睛,努力地想从记忆里搜寻出那个男生的模样,高原在一旁忍不住说了出来:“那个人,是我。” 5/ 高原第一次在洱海见到杨柳的时候,他二十六岁,她二十二岁。 人的一生中大概会遇见三千万个人,除去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完全没有交集的路人,还有三万个发生交集的过客,杨柳就在这三万名过客之中。六年后,她从过客变成了高原生命中极其重要的存在,可是一旦他们离婚各奔前程,杨柳同那三万名过客依然没有太大的区别。 高原去洱海的那一年,他刚刚离开工作了几年的公司,下一步往哪里走还没有想好,所以一个人出来旅行散心。当他遇到二十二岁的杨柳时,他并没有对这个姑娘产生多少好感,那个时候的他喜欢热情外向充满生命活力的姑娘,而杨柳当时安静温和且略带忧郁的性格甚至让高原有一些反感,所以他和杨柳并没有多少交流。他忘记杨柳就像他忘记路上曾经给自己指路的陌生人一样,以至于在六年之后的见面甚至两年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想起两人真正的初次遇见其实是在苍山洱海旁。 八年后的洱海边,这段往事的开启并没有给两个人带来故人重逢般的喜悦,高原心中涌起的全是造化弄人的无力感,而杨柳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杨柳说:“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所以就一个人跑到大理来玩,回去后不久我们又和好了,后来就跟他结婚了,是的,他就是我的前夫。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我们,你都在那样的时间点出现了,为什么不安排我们在一起?它把这个时间推迟了六年,人生有多少个六年啊,如果你在那个时候对我表示好感或者追求我,我也就不会拥有那一段糟糕的婚姻,我们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高原说:“可是你忘记了一件事情,那时候的你不会喜欢那时候的我,就像那时候的我不会喜欢那时候的你。” 这些话顿时击中要害,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各自望着远处陷入了沉思。太阳在西边慢慢落下,天边的云朵燃烧起来,大块大块的红色火焰掉进了洱海里,凝结成了油画板上明亮的色块。他们在这样的景色里沉默地坐着,互不相望,一言不发,直到余晖落尽,暮色四合。 高原想起了自己写在明信片上的话,原来换了一个时间,这个故事也并没有一个更好的结局,三十二岁的高原和二十八岁的杨柳在咖啡厅见面的那个时间,就是对他们而言最正确的时间点。 早一些时候,他们都不足以产生相互的吸引,二十六岁的杨柳一定不会喜欢三十岁的高原,因为那时的杨柳还没有走出离婚的阴影,而高原还未停止放浪形骸的生活;晚一些时候,他们也不会选择彼此,三十五岁的高原一定不会喜欢三十一岁的杨柳,因为那时的高原依然热爱年轻的姑娘,而岁月已经爬上了杨柳的眼角。他们在结婚后对彼此的种种不满,不过是他们的不甘心,他们都以为能够在另外一个时间点遇到另外一个更好的人,书写另外一个完美的结局,实际上,他们在洱海首次相遇之后的六年里,他们经历的所有的人和事都没有让他们称心遂愿,所以高原才会在三十二岁那年再次遇见杨柳。 “你所得到的,都是你应该得到的;你所失去的,都是你必须失去的。”高原想着,心头有些东西似乎在慢慢消融。他转过头望向杨柳,而杨柳正看着他,两个人脸上浮起了同样的笑意。 高原起身走过去,牵起杨柳的手,说:“走吧,我们回家。” 万能青年旅店 “你可真牛!” 销售员王大福一边赞叹着一边竖起了大拇指,这已经是他今天晚上第五次说这句话了。 每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空气里都会产生一丝不易觉察的异动,似乎伏在地上的灰尘一下子都飘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所称赞的那个人。 这次说的那个人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他叫小松,是一名流浪歌手,当大厅里的讨论进行得最热烈的时候,他一直背对着人群独自喝酒抽烟,偶尔和站在吧台里的老板娘娜娜聊两句。大厅并不是真的那么大,所以房间里的人们的谈话他都能够听见,大家聊天的前一个小时他都一言不发,似乎他并不属于这个圈子一样。到最后他终于忍不住转过身来,加入了交谈之中。 他提高了音量以便于每个人都能听到他说的话,他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哪里来的这么多烦恼啊!说到底,还是因为你们有太多世俗的东西抛不开。” 失恋小青年浩子摇摇头说:“没那么简单,哪里是说抛就能抛掉的啊!” 流浪歌手小松说:“我是说真的。六年前的我跟你们现在是一样的想法,过不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满脑子里都是烦恼。那时我在一家国企上班,工作又轻松收入又高,但就是生活特没劲,因为我一直很喜欢音乐,就想做一些跟音乐有关的事情。当时我也纠结了很久,辞职玩音乐我会不会饿死啊,我家里人会不会同意啊,我女朋友会不会支持啊,想得越多就越抛不开。最后我心一横,辞了工作背着吉他就去了北京,后来开始在全国各地流浪,每到一个地方就待一两个月,在酒吧里驻唱或者在街边卖唱,把自己的歌刻成唱片卖给喜欢听我唱歌的人,攒够了路费或者待够了就去下一个地方。你看,六年过去了,我还是活得好好的,不仅没有饿死,还游遍了大半个中国,认识了好多漂亮的姑娘。所以说,你完全可以过上自己希望的生活,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走出第一步。” 王大福就是在这个时候说出了他今天晚上的第五句“你可真牛”。 毕业生薇薇安是王大福第四个称赞的人,她去年六月份大学毕业之后开始了自己的间隔年,一个人背着包从成都出发,通过徒步加搭车的方式,已经走过了川藏滇青新甘,此次在西安稍做停留,接下来会去往宁夏和内蒙古。 薇薇安向小松问道:“那到现在六年过去了,你家里人支持你这样子生活吗?你女朋友呢?” 小松抬起头,冲着头顶的吊灯深深地吐了一口烟,说:“我一直没有再回过家,流浪的人四海为家,我也一直没有女朋友,流浪的人不需要爱情。” 王大福听到这句话有一点儿想笑,但是他努力地板住了脸,多年的社交经验告诉他那样会非常失礼,何况流浪歌手小松有着他所无法拥有的自由生活,他一直都很向往自由。 薇薇安说:“其实我也想间隔年结束之后继续流浪,好多地方我还没来得及走,好多地方我还想再去几遍,我可以做义工做兼职还可以摆地摊,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的。但是我家里人不同意,他们已经在老家给我安排了一份工作,让我六月份必须回去上班,可是我根本就不想上班。我试图说服他们出一些钱让我在大理开一个客栈,这样的话我既有事业可以做又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出去到处旅行,但他们就是不同意。女孩子就这点不好,父母永远想把我们留在身边。” 浩子说:“你可以把他们接到大理去一起住嘛。” 薇薇安说:“安土重迁,他们根本就不愿意离开成都。” 老板娘娜娜这个时候在吧台后面插话了,她说:“你完全可以在成都开一个客栈呀,干吗非得去大理?” 薇薇安说:“我很喜欢大理啊,将来就想在那里生活。” 娜娜说:“但是现在在大理开客栈成本越来越高了,很多都赚不到钱。” 薇薇安听完老板娘的话一声叹息,满脸惆怅。 王大福对她说:“你可以找老板娘取取经嘛,她的这家青旅生意这么好,你可以在这里做义工学习经验。” 娜娜有些责备地望了他一眼,店里已经有了足够的义工人手,万一薇薇安真的想留下来她还得费心去找借口拒绝她。 王大福没有注意到娜娜的眼神,娜娜是他今晚第三个称赞的人,当时娜娜在吧台接了一个电话,她对电话那头的顾客说今天已经没有房间了。 浩子问娜娜:“现在是西安旅游的旺季吗?怎么房间这么紧张?” 他的疑问是有道理的,因为这家青年旅社并不是特别有名,装修得比较一般,床位不多,位置还比较难找,在网络搜索里也排不到前面,唯一的优势就是离某个著名的景点比较近。 娜娜说:“暑假才是旺季,现在还不是,旺季的时候你们现在坐的地方都拆了,全部打地铺。” 浩子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说:“不会吧,这么夸张!” 王大福赶紧问道:“这么说来你开青旅一定很赚钱吧,四十块钱一个人,你这里差不多有三十个床位,基本都住满的话,平均一天收入一千,一年就有三十六万,除去开支,至少能赚二十几万呢!太赚钱了,你可真牛!” 娜娜说:“哪有你算的那么多啊,现在房租涨得厉害,人工也越来越贵,偏偏床位费没办法涨,真的是越来越不好做了,我都打算去开个餐馆了。” 娜娜有一半说的是实话,三年前她辞去工作开了这家青旅,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才有了今天的成果。其实王大福算得差不多,现在这家店每年能赚不少钱,至少比她上班的时候要赚得多,而且还是自己做老板,但是她并没有感觉比以前上班的时候更快乐,昼夜颠倒的日子里,她想象中的生活似乎迟迟没有出现踪影。当然她也不想开餐馆,如果可能的话她更加愿意开一家咖啡馆或者是蛋糕店,她只是想把王大福提到的这个话题转移出去,和青旅里形形色色的旅客打交道多了之后,她反而不像最开始那么无话不说了。 她把脸转向大厅中央,问道:“你们觉得在西安这种地方开什么样的餐馆比较好啊?” 娜娜成功地把话题转移开了,大家从餐馆聊到当前的经济形势,老范趁机发表了一些言论,后来大家开始谈论什么样的工作最安逸,浩子的另一重身份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 浩子也是王大福第二个称赞的人,他最近刚刚失恋,所以出来散散心。他的膝盖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整个聊天的过程中他一直在噼里啪啦地敲键盘,偶尔抬起头和大家说几句话,直到老范说出浩子是一个作家,所有人的目光才集中到了他身上。 薇薇安兴奋地说:“哇,你隐藏得太深了,你出的书叫什么名字?我要去买一本来找你签名。” 浩子苦笑了一声,说:“我不是作家,只能算是个写手,现在只是在网上更新,还没出书呢。” 王大福说:“那你现在写东西每个月有多少收入呢?” 浩子说:“看情况吧,现在人气还不是很高,每个月只有几千块钱,等我积攒了足够的人气,冲进了排行榜,就有机会出书了,万一被游戏公司或者影视公司看上,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浩子虽然嘴上谦虚着,但他其实还是蛮享受这一刻的,他知道自己在起点那种大神云集的地方能够一鸣惊人的概率几乎就和买彩票差不多。浩子大学毕业后上了两年班,从工科屌丝男变成一个技术员,每个月工资微薄,除去日常开支后所剩无几。他尝试在网上写小说,没想到竟然收获了不少点击量,他算了一下,如果专职写作的话收入似乎比上班还要多,所以他辞去了工作,天天宅在家里埋头敲键盘,最高纪录曾经两周都没有出过房门。如果不是因为女朋友跟他分手,他根本不会出门旅行。 老范开口说道:“我比较好奇的是,你每天都能保证写出两千字吗?写不出来怎么办?” 浩子说:“必须写啊,一天不更新人气就掉下去了,有的时候一天能写八千多字呢,我这本小说连载了快一年,已经写了一百多万字了。” 王大福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差点儿顺口说出“你可真牛”,然后突然想起之前浩子说他明天要和老范一起骑行去海南的时候,他已经说过这句话了。 老范是东北人,今年二十八岁,但是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像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嗓门儿大,笑起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里都是他的回声。今天晚上的聊天就是从他和薇薇安开始的,他跟薇薇安讲述自己路途上的故事,然后把所有人都吸引了过来。 老范说:“骑行最怕的不是上坡,反而是下坡,下坡的时候车速快啊,那些路上弯道多,路况也不好,不知道什么地方就会有个坑,或者路上突然出现一些碎石头。我在西藏有一次就是这样,当时我下一座山,道路很平整啊,所以就掉以轻心了,在转一个弯的时候,对面突然过来一辆车,谁能预料到这辆车竟然靠着左边车道行驶,当时那叫一个惊险,两边减速都减不下来,眼看就要撞上去了,电光火石之间,我猛地把车头一甩,直接就奔着旁边的沟里去了,腿上划了个大口子,到现在都还留着。” 老范边说边把腿伸出来,这样大家都看到了他小腿上那一道长长的疤痕。 老范接着说:“我为了养伤在波密住了快一个月,结果那家青旅里的一个义工喜欢上了我,我想喜欢就喜欢呗,就跟她谈了一阵子,结果那姑娘要跟我结婚。男子汉志在四方,我还要骑车周游世界的,怎么可能跟她结婚,吓得我赶紧跑了。结果她追到了拉萨,当时我正在大昭寺广场上晒太阳,远远地在人群中看见了她,差点儿把我的魂给吓没了,于是赶紧往格尔木走,害得我在拉萨只待了半天。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在路上谈恋爱了,看见姑娘都绕着走。” 薇薇安问:“你打算一直骑着自行车环游世界吗?” 老范说:“是啊,我已经把中国差不多走遍了,接下来顺着湖南—湖北—广西—广东—海南—澳门—香港这条线下去,中国我就走遍了,然后就去欧洲、美洲、非洲,每个洲我都要去,最后去南极和北极。”王大福正好走过来坐下,听到这一段,惊得眼睛都鼓圆了,这天晚上第一次开口说出那句话:“你可真牛!可是你一直都不上班吗?这都要花好几年吧,走这么多地方,你哪里来的钱啊?” 老范说:“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在城市就住青旅,在野外就搭帐篷,自己带干粮,在路上还可以摆摊卖东西,做做国际贸易嘛,只要想办法,总能过得下去。我工作了几年,还是攒了一些钱,也没买房子也没买车子,全都花在环球旅行上面,我算过的,差不多刚好花完。” 王大福说:“那你周游世界回来之后准备做什么呢?” 老范说:“谁知道呢,哪能想到那么远的事情,该干吗干吗呗。” 薇薇安对老范说:“好棒啊!我也想周游世界,以后我要是也去了国外那些地方,我找你要攻略,你骑行肯定能看到每个国家最美的风景。” 老范连声答应着,两个人开始互相加微信,娜娜在一旁笑着说:“老范你可真是人气王啊,到哪儿都能收获粉丝。” 老范呵呵一笑,说:“不是粉丝,都是朋友,在路上就是要多认识些人才好玩。” 浩子抬起头来说:“是粉丝,我是你的头号粉丝,哈哈,不然怎么会被你拐走?” 王大福问道:“什么拐走啊?我错过什么精彩的剧情?” 浩子和老范相视一笑,娜娜指着浩子说:“这家伙啊,昨天晚上听老范侃了一晚上,然后跟着迷了似的,也不散心了,失恋也不管了,非得跟着老范一起骑行,这不,两个人今天才去买的新自行车和新装备。” 王大福朝院子里望去,那里果然停着两辆自行车,一辆崭新的,一辆破旧的。虽然他称赞了浩子“牛”,心里却非常困惑:为什么这些人都可以说走就走,自己却似乎永远都在出差的路上? 夜色越来越深,月亮从云层里探出来,温柔地照耀着西安古城和不能入睡的人们。青旅里的聊天已经快接近尾声了,有人哈欠连天,有人酒意浓厚,娜娜站在吧台后面抽烟,烟雾在灯光里散开,让眼前的场景变得有些虚幻。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在此相聚,他们玩耍嬉戏,谈笑风生,甚至交换彼此的人生故事,到明天早上,又会一个个地离开,各自消失于山川湖海,绝大多数人从此都无法再见,继续着自己的悲喜人生。而青旅是一个多么神奇的存在啊,让形形色色的生命在此交叉,无人能预测其轨迹,无人知晓每个人的生命是否会因此而发生改变,这似乎毫无意义,又似乎意义重大。她一直不舍得把这家青旅转出去,这大概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吧。 浩子写完了小说,合上电脑,找王大福借烟抽,顺口问道:“你下一站去哪儿啊?” 王大福说:“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不是出来玩的,我是来西安出差的,还要住两三天,然后就回青岛。” 浩子说:“那你为什么会住青旅啊?” 王大福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们公司报销住宿费是固定金额,青旅比较便宜嘛,而且还干净卫生。我们工资不高,只有从差旅费里面省点儿钱出来。” 浩子说:“这样也挺好的啊,出差顺带旅游,你再待两天就是周末了啊,可以顺便去爬一下华山。” 薇薇安在旁边附和道:“是的,华山好玩,我们是夜爬的,好刺激。” 王大福苦笑了两声,说:“我哪有你们这么自在哟,周末我还要赶回去照看我母亲,她卧病在床已经好几年了,还要陪我的两个孩子,双胞胎,今年三岁了,平时经常出差,和他们见面太少。我还要赚钱买房买车,给孩子买奶粉,供孩子上大学,所以我真的很羡慕你们,没有压力,没有负担,想走就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环游世界就环游世界。但是我不行啊,我这辈子就是劳碌的命,我也认了。” 大厅里突然陷入了沉寂,之前维持了很久的自由欢乐的氛围被打破了,有人在轻轻摇头,有人眼中流露出怜悯,还有人面带喜色,但是没有人开口说话,空气开始凝固,沉默得令人难堪。 这时候,一直坐在角落落地灯下低头看书的一个男人站起身来,他穿着黑色的长裤和宽松的黑色衬衫,捧着手里那本厚厚的看不见名字的书走到大厅的中间。 他大声地说:“我听完了你们所有人的谈话,你们的故事都很精彩,你们活得逍遥而自在,却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其实你们一个比一个迷茫,只有王大福活得最清醒。” 没有人回应他,大家都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也没有任何人相信这些话。 我初恋女友的婚礼 1/ 我的初恋下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 新郎当然不是我,甚至这个消息都是别人告诉我的。当时我正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听到这个消息时后脑勺像是被人狠狠地敲了一下,我立即减速靠右,在应急车道停下来,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打电话给她。 铃声没响多久她就接起了电话,很好,至少她从来不会躲避我。 “你准备瞒着我就把婚礼办了吗?” 她的语气很轻松:“哦,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今年要结婚啊。” “那也不至于这么快吧,上次打电话的时候你不是说还没考虑好要不要嫁给他吗?” “拜托,我们上次打电话都是半年前了。” “那你想清楚了吗?” “肯定想清楚了,你以为我会随随便便把自己嫁出去吗?” 她一向都是如此,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需要别人为她指明方向。 “那你办婚礼为什么都不通知我一声?我又不会去抢婚。” “所以啊,你又不会过来抢婚,那我通知你干吗?” 说得真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我说:“真的不打算邀请我?送上门的红包都不要吗?” 她认真地说:“你真的不用过来,我什么朋友都没有请,只有几个家里人,大部分都是他那边的人。” “你告诉老吴了吗?” “没有。” “你还真准备悄无声息地把自己给嫁了啊?” “是啊,我从来就没有觉得结婚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这句话在我耳边萦绕了好久。我挂了电话,点了根烟蹲在路边,还没来得及深吸一口,一辆大货车飞快地从我面前驶过,带起来的风劲大得厉害,猛地将我往后推,我重心不稳,竟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风沙迷了我的眼睛,让我觉得无比沮丧,我大声骂了起来:“钟佳佳,我他妈曾经把娶你当作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你却这么轻易地把自己给嫁了!” 没有人听见我说的这些话,它被汽车呼啸而过的声音迅速带走,只有高速公路两旁的群山静默地看着我。 2/ 高中的时候,钟佳佳是我们班的班花,我是年级第一名,可是才子与佳人相亲相爱的烂俗剧情没有在我们身上发生。 准确地说,我喜欢钟佳佳,但是她不喜欢我。 第一次和钟佳佳表白是在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我随便找了个理由提前溜了出来,这就是好学生的优势,从班主任到门卫都没有人盘问过我。我准备了一束玫瑰花,还有一首情诗,埋伏在钟佳佳回家必经的巷口,等到她经过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路灯有些暗,钟佳佳的表情有些惊慌,我看见光线在她的睫毛上跳动,她的眼睛如同明亮的星星,美得让我忘记了原本准备的台词。 我慌慌张张地说:“钟佳佳,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钟佳佳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乎是想从我脸上看出些什么花样出来。 还好情诗没忘。 我说:“我写了一首诗送给你:多少人爱慕着你今日的容颜,却只有一人能逃脱时间——” “你抄什么不好啊,要抄人家叶芝的诗。”钟佳佳打断了我的深情款款。 “我没有抄啊,天地良心,这是我原创的,真的,你接着听下面。” “算了吧,我不想听,江凌我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喜欢我,但是对不起,我不喜欢你,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 这句话如同霹雳当头。我被钟佳佳拒绝了,这怎么可能?我一表人才,天之骄子,要文能文要武能武,多少女生课间跑到我们班门口来看我,多少女生偷偷传暧昧的小纸条给我,她钟佳佳怎么可能不喜欢我? 一定是她打开的方式不对。 我说:“你觉得我哪里不够好吗?我一定可以改。” 钟佳佳说:“你很好,真的,我都知道有好多女生在喜欢你,但是我对你真的没有感觉,我喜欢吴尚那样的男生。” 这句话是第二道霹雳。吴尚?怎么能够是他! 吴尚是隔壁班的班长,成绩也很好,虽然一直考不过我。他有个外号叫“小闷骚”,因为他文笔很好,同学之中经常会传阅他写的一些骚气四溢的文章,和小四有得一比,但是他看上去却一点儿都不阴郁,反而风风火火,是学校各种晚会的主持人,辩论赛最佳辩手。 我和吴尚一直都很不对味,因为我家和他家只隔了一条街,七大姑八大姨凑到巷口晒太阳的时候,我和他总是被摆到一起来聊,在家里挨批斗的时候我们就是彼此的“别人家的孩子”。我一直看不起吴尚,因为他考试从来没有超过我,所以他才在别的方面那么努力。他的文章虽然很多人看,但是考试作文高分和征文比赛得奖的都是我,至于主持辩论什么的,都是我不屑一玩的东西。吴尚也同样如此,他曾经公开发表过对我的鄙视,他说:“像江凌这种人,将来肯定没什么出息,因为他只会老老实实地走父母安排的路,他根本就没有梦想。” 开玩笑,我怎么会没有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能够创立自己的事业,出任CEO,迎娶钟佳佳。 可是钟佳佳竟然告诉我,她喜欢的是吴尚那种货色!这等同于直接折断了我半边梦想的翅膀。 既然是梦想,我怎么可能轻易放弃,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钟佳佳越是这样我反而越是喜欢她。我高调地宣布了对钟佳佳的追求,好让那些不自量力的人趁早走开,然后我每天在钟佳佳面前各种殷勤,俨然一副护花使者的样子。 钟佳佳从来都不拒绝我,但是她经常对我说:“你别这样,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我说:“我到底要怎样做你才会喜欢我?” 钟佳佳说:“我需要心动的感觉,但是你没有,这种感觉很重要,你懂吗?” 我当然不懂,懂的话就不会搞不定她了。我说:“那你告诉我吴尚哪里让你心动吧。” 钟佳佳说:“我也没有对吴尚心动,我只是很崇拜他,觉得他很有味道。” 吴尚能有什么味道,除了烟味就是脚臭。 为了营造让钟佳佳心动的感觉,我穿上布满亮片的衣服参加了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在舞台上唱了一首《爱很简单》,开场就说:“这首歌献给二年三班的钟佳佳。” 我开始苦练篮球,和班级的球队到处打比赛,虽然不足以成为核心主力,但是在场上的每个动作都保证帅气十足,因为我知道钟佳佳在场边看着。 类似的事情我做了很多,以至于成绩不断下滑,但是钟佳佳始终没有对我动心。 时间一长,我反倒觉得钟佳佳会不会喜欢我并没有那么重要了,与她的相处似乎变成一种习惯,每天看到她就觉得足够了。 我对钟佳佳说:“我以后不追你了,你也不要拒绝我了,我们从朋友做起吧,后面的事情就让老天爷去决定。” 钟佳佳答应了。 不再追求钟佳佳之后,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轻松很多,却也空了很多,突然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那时候隔壁班有个叫李小米的女生经常给我写情书,我觉得这个姑娘挺不错的,回了两封信准备发展一下。 没想到钟佳佳不知道怎么晓得了这件事情,她找到我说:“你不许和李小米谈恋爱。” 我说:“为什么呀?你又不答应做我女朋友,也不许我交其他女朋友,你怎么这么霸道啊!” 钟佳佳说:“我讨厌李小米。你要是和她在一起了就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太狠了,她总是能直接击中我的死穴,我毫无疑问地屈服了,从此见到李小米都会绕着走。 拜钟佳佳所赐,我在高中没有谈过任何一次恋爱。 我高考发挥得不是很理想,清华北大的梦想破灭了,最后考进了南京的某学府,我从来不承认这其中有钟佳佳的影响。 钟佳佳考进了北京的某个一般本科,让我们都万万没想到的是,吴尚竟然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学。 人生的际遇,永远比我们想象得更离奇。 3/ 知道钟佳佳婚礼消息的那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和客户谈事情的时候不停地在走神,对方脸上露出了很不愉快的表情,看来这单生意要黄了。这笔买卖不小,上千万的项目,而且利润很可观,在我们公司是重点攻克对象,所以我才会亲自驱车前来谈判。 但是我实在堆不起笑脸也打不起精神,只好谎称在发高烧,重新约了会面时间。 我给商务总监打了个电话,安排他过来接着后面的谈判。 “江总,您是有其他什么安排吗?” “没有,我可能要出一趟远差,大概半个月吧,有事打电话,晚上回邮件。” “需要让前台帮您订机票吗?” “不用,我自己过去。” 就在两分钟前,我决定要去北京参加钟佳佳的婚礼,她没有邀请我并不代表着我就不能去。 婚礼还有十来天,我出发得有点早,因为我突然想出去散散心。我在广州,我可以开车一路缓慢地北上,先回趟老家,看看高中时的校园;再前往南京,看看大学时的校园;然后前往上海,会会第一份工作时的老朋友;最后前往北京,参加钟佳佳的婚礼,婚礼结束后再直接开回广州。 这是一趟说走就走的旅途,似乎却是我心底期盼已久的一件事情。 “明天一早就出发吧。”我站在酒店的落地窗前,望向遥远的地平线。 高中上地理课的时候,学呆钟佳佳曾经问我:“你说,地球既然是圆的,那么一个人如果朝着一个方向一直走,最终他还是能够回到原点的对吧?” 我说:“从理论上来讲是对的,但是这样绕着地球画出的一条线上肯定有各种障碍,海洋啊雪山啊之类的,不可能直接穿过去,所以这个人不可能不改变他的方向的。” 钟佳佳说:“但是无论怎样,即使中间绕了很多弯,他还是可以回来的吧?” 我说:“是的,这就是环游世界啊,麦哲伦就是从西班牙出发,跨越了几个大洋,最终回到了西班牙,证明了地圆说。” 钟佳佳说:“太棒了,我将来也要环游世界!” 我说:“好啊,你将来要是嫁给我了,我就带着你环游世界。” 钟佳佳白了我一眼,说:“想得美。” 最终我们没有一起环游世界,所以我一个人踏上了这趟环绕半个中国的旅行。 4/ 其实我和钟佳佳曾经一起旅行过,我们一起去过凤凰。 那时候的凤凰既没有收门票,也没有过分商业化,作为一个充满灵气的地方在文艺青年中间口口相传,钟佳佳正好是一名不靠谱的文艺女青年。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里,钟佳佳跑来找我,把一本杂志扔到我面前,说:“我们去这个地方旅行吧。” 我低头一看, 清幽的沱江水,古朴的吊脚楼,穿戴漂亮的苗族姑娘站在岸边唱山歌,正是凤凰。 我说:“就我们两个人去吗?” 钟佳佳说:“不止啊,我还喊了唐老鸭和王小川,去的人多家里才放心。” 唐老鸭和王小川是班上的另外两个同学,王小川是钟佳佳的闺蜜,她喜欢唐老鸭,唐老鸭是我的好朋友,真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我们一行四个人坐火车到吉首,再转汽车到了凤凰。年少时的远行,加上男男女女各怀心情,不管是看到什么样的风景都觉得开心。我们在凤凰待了三天,回程的前一天晚上,王小川把唐老鸭单独喊出去散步了,我和钟佳佳在街上找了一家咖啡馆听歌。 咖啡馆里灯光昏暗,缭绕的爵士音乐让气氛变得有些暧昧。钟佳佳低着头在台灯下看书,她的刘海时不时掉下来遮住视线,我总是有一种冲动,想要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可是我不能这样做,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对钟佳佳再作一次表白,但是这件事情我也不能做,因为我害怕会毁掉现在的一切。 我知道钟佳佳不喜欢我,她已经很多次对我强调说我在她心中就像是好朋友一样。如果一直就这样下去,我还可以大大咧咧地给她打电话发短消息,让她继续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如果我表白再一次被她拒绝,我们或许会就此相忘于江湖。 另外一个阴暗的想法是:即使我表白成功,等待我的将是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异地恋,校园里无数长发美腿裙角飞扬的姑娘从我眼前走过,我本应该从她们中牵走一个让她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校园的梧桐路,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可是我却只能想念遥远的钟佳佳,这样的日子我过不了。 那天晚上我最终什么都没有做,自顾自喝了三瓶啤酒,竟然没喝醉,连酒后吐真言的机会都没有,真是奇怪! 钟佳佳一开始在看书,后来开始翻看店里的留言本,来来往往的人们在上面写下了他们的心情和故事,只有日期,没有署名,无数段无人认领的回忆被丢弃在这里。钟佳佳也在上面写了一段话,拿手挡着不让我看,写完了往一堆本子里一扔,让我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钟佳佳说:“我问你个事儿啊,你那天晚上在巷子里说写了一首诗送给我,你还记得吗?我现在想听。” 我歪着头想了半天,说:“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钟佳佳一巴掌拍在我的手背上,嗔道:“别闹,那是歌词,我想听你当时写给我的诗。” 我说:“时间太长,我全都忘了。” 钟佳佳看着我的眼睛,说:“真的吗?” 我仰头灌了一口啤酒,“真的忘了。” 5/ 很多事情,要忘记其实都很容易,尤其是离开了那一片土地。 当我回到老家,回到中学的校园,才发现已经很难完整地拼凑起高中时的那些回忆,校舍翻新了,街道拆迁了,那些人也都不见了。 好在关于南京的一切都还没怎么变化,古城门下车流不息,紫金山上松柏长青,就连南京长江大桥都依然还是小时候课文里学到的那样。 当我开车驶进学校的大门,突然想起当年我和吴尚大学报到第一次走进这个校门的时候,我意气风发地对吴尚说:“十年后,我一定会开着奔驰从这里回学校。” 吴尚说:“奔驰那都是暴发户开的,我就低调点,开辆宾利回来吧。” 现在看来,我们似乎都已经实现了当初那些有些狂妄的豪言,尽管我开的是一辆宝马,而吴尚如果要开一辆宾利回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吴尚在大四那年谈了一个女朋友,女方家里是福建的一个大家族,控制着几家上市公司,富甲一方。吴尚和女方结婚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家族企业中站稳了脚跟,偶尔在一些杂志上还能看见他的访问。我一直觉得在和吴尚的事业较量中我是胜利的一方,因为我是自己创业开了现在的公司,虽然规模还不够大,至少我是创造者而非依附者。但是吴尚或许不这么想,谁知道呢,反正他已经赢过我一场了,现在充其量是打平。 我把车停在校园里,从北门走出去,沿着街道慢慢往前走,走过鼓楼,走过北京东路,走过鸡鸣寺,走到玄武湖,沿着环湖路一直走,走到南京火车站,然后沿着原路折返回学校。这段路程其实并不怎么长,可是当初为什么我和钟佳佳走了一整个晚上才走完?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竟然接到了吴尚给我打的电话,看来我和他的默契都被浪费在了这些地方。 寒暄几句之后,他说:“钟佳佳下周要结婚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她有给你发请帖吗?” “没有,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你会过去吗?” “我已经在路上了,自己开车过去。” “那个——我可能去不了,你见到她替我问声好,然后帮我送一份礼金吧。” 我听得火气直冒,硬生生地说:“这个忙我帮不了,人家嫁的也是豪门,不缺这点礼金,祝福的话你还是亲口对她说吧。” 吴尚叹了口气,说:“何必这样呢,你还在记恨当年的事情吗?都过去这么久了。” 我说:“我没有记恨,那是钟佳佳自己的选择。但是你如果还念着当年和她的感情,你就亲自去一趟,参加前女友婚礼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 后面吴尚吐了一堆的苦水,我也没怎么听进去。挂断电话后我才发现自己只顾着说话,在十字路口走错了方向,于是折返回去。 如果人生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也能够折返,我们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 6/ 大一上学期的那个冬天,钟佳佳来了一趟南京。 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夫子庙玩了一趟,晚上在学校旁边吃了顿火锅,聊了一些陈年往事。钟佳佳晚上住在一个女生宿舍里,床位是吴尚联系的,理所当然地他送钟佳佳过去。我一个人回到了寝室,刚刚睡下,被窝还没焐热,钟佳佳就打电话过来了。 她说:“你能出来陪我聊聊吗?” 换作以前,钟佳佳对我有任何要求,我都是第一时刻赶到的,可是那一刻,我竟然迟疑着不想动。 我说:“都这么晚了,外面那么冷,明天早上再聊嘛。” 钟佳佳说:“你今天不出来,明天我就不见你了。” 女神发大招,我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那天晚上我和钟佳佳走出校门,开始漫无目的地压马路。南京的十二月冷得瘆人,我们把头埋进衣服领子里,时不时地说上几句话。 钟佳佳告诉我她对大学生活开始厌倦了,她想体验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又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所以对新奇的事物都会去尝试一下;她告诉我她最近在学日语练吉他,但是吉他太难接下来可能会换成古筝;她说寒假她打算去一趟泰国,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清迈…… 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车辆也很少,好不容易在路边看到一个卖烤红薯的,我们买了两个红薯用来暖手,走到玄武湖边的时候红薯都已经凉掉了。钟佳佳助跑两步,用力地将红薯扔进湖里,冲着黑暗中的湖面高声喊起来。 “嘿——”她用尽力气在高喊。 “嘿——”我也跟着扔,跟着喊,莫名其妙。 我不知道她在喊什么,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那天晚上的钟佳佳就像是一个谜。 当我们走到南京火车站的时候,钟佳佳突然说:“你跟我去北京玩吧,我们现在就去买两张火车票,哪班最近就坐哪班。” 我被她的突发奇想吓到了,说:“你是说真的还是假的?” 钟佳佳说:“当然是真的,我们去售票厅看看。” 我说:“别开玩笑了,我既没有请假也没有带行李,身上的钱还不够,哪能说走就走啊。” 钟佳佳捶了我一通,说:“你好烦,我恨不得把你推进湖里去。” 明明是她异想天开。 我们在候车大厅里坐了三个多小时,里面比外面暖和多了,钟佳佳躺在我的腿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五点多了,车站里慢慢热闹起来,于是我们开始往回走。 走到鸡鸣寺附近的时候,太阳升起来了,鸡鸣寺的院墙在朝阳中闪闪发亮,钟佳佳突然说:“唉,问你个问题。”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嗯,你说吧。” 钟佳佳说:“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我心头一惊,“什么!” 钟佳佳说:“你听见了的,别假装不懂。” 我说:“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钟佳佳说:“那我换一个问题吧,如果我有男朋友了,你还会像现在这样对我吗?” 这句话如一道闪电,直接劈进我的心坎里,让我前所未有地清醒,钟佳佳如果有男朋友了,但那个人不是我,我该如何? 我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一把抓住钟佳佳的手,说:“钟佳佳,我喜欢了你那么久,一直到此时此刻我都喜欢你,不要找其他男朋友,和我在一起吧。” 钟佳佳将头扭向一边,说:“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哪怕早一天也好。” 我瞬间就像是傻掉了一样,说:“什么意思?” 钟佳佳说:“昨天晚上吴尚跟我表白,我接受了。” 我当时只觉得眼前一黑,几乎站立不稳。天色刚刚才破晓,此刻似乎又是深夜了。 7/ 当我到达北京的时候,离钟佳佳的婚礼还有三天。 我给她打电话:“嘿,我在北京了。” “你怎么来了?”她的语气很是惊诧。 “来参加你的婚礼啊。” “哦,其实你不用过来的。”这句话听不出什么情绪。 “哈哈,逗你的,我是过来出差的,明天就要回去,顺便看望一下你。知道你很忙,晚上抽空见个面怎么样?就我们两个人。” “好吧,不过要到十点钟之后了,在哪儿比较方便呢?” “那么晚了,就找个吃夜宵的地方吧,你定地方。” 北京的道路纵横交错,即使开着导航,一不小心也会上错道。我果然还是迷路了,在高架上绕了一大圈才下来。我把车停在路边,钟佳佳已经在那里等我了。 虽然已经两年多没见了,钟佳佳还是我记忆中的模样,只不过那时的钟佳佳穿着牛仔裤和板鞋,背着一个帆布包;此时的钟佳佳穿着香奈儿的新装,手边放着一个爱马仕的包包。 她这样的形象,和这家通宵大排档显得格格不入。 她解释道:“晚上参加了一个宴会,来不及换衣服,就直接过来了。这是我读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一家店,他们家的烤鱼特别好吃。” 烤鱼已经端上桌子了,吱吱冒着热气。 我想起高中的时候,钟佳佳叫了一群朋友去河边野炊,我们自己捉了鱼来烤着吃,最后钟佳佳捧了个蛋糕出来,提前给了我一个惊喜的生日。 我说:“你还记得高中我们在河边烤鱼那次吗?” 钟佳佳说:“记得啊,最后你全身都被涂上了奶油。” 我说:“那不是重点,你是不是专门为我安排的那次野炊,你那时候是不是喜欢我?” 钟佳佳说:“你想多了。” 我们边吃边聊,提及往事,都不胜唏嘘;提及现在,都无限感慨。时间接近凌晨,店里的人不多了,旁边有一桌是几个大学生,满桌的啤酒瓶子,喝得歪歪倒倒。 我们终于提到了那次凤凰之行。 我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在凤凰最后一天的晚上,你在咖啡馆的本子上写了什么?” 钟佳佳说:“你想知道的话可以自己去翻呐。” 我说:“不,我要听你讲给我听。” 钟佳佳说:“我不说,除非你先把那首诗念给我听。” 我说:“过了这么久,我早就忘了。” 钟佳佳说:“你肯定没忘,来吧,你先给我答案,我再给你答案,很公平。” 我当然没有忘记那首诗,在凤凰的那晚也没有忘记。 多少人爱慕着你今日的容颜 却只有一人能逃脱时间 你是我的恒星 我将围绕着你公转 亿年不变 即使你是一颗流星 我也会用万有引力将你俘获 合二为一 纵然你以宇宙第三速度逃逸 我也将超光速前行 在时间的前面等你 别问我这一切 是否符合物理定律 因为爱你才是我的宇宙中 唯一的定律 我在十几年前写了这首诗,却一直到了今天,才能念给钟佳佳听。 钟佳佳笑了起来,笑得满脸都是泪水。她说:“江凌,我物理那么差,你就没有想过我会听不懂吗?” 沉默了好久,待钟佳佳擦干了眼泪,我问她:“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吗,你在那个本子上写了什么?” 钟佳佳犹豫了一下,开口说了一句话,与此同时,旁边桌的一群人猛地发出一阵欢呼,钟佳佳说的话被淹没其中,我什么都没有听见。 我转身恶狠狠地朝那一桌人吼道:“吼什么吼,都他妈给我安静点!” 我对钟佳佳说:“刚才没听见,你再说一遍。” 我看见钟佳佳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慌张,然后是惊恐,随之我感觉后脑勺被什么东西重重地击中了,血液都在往那里涌,然后就昏了过去。 8/ 醒来的时候,我的后脑勺依然痛得要命,我似乎是趴着的,但是没有力气直起身来。我努力想睁开眼,但是眼皮又沉重得像一道铁门。 朦胧中我听到周围闹嚷嚷的声音,还能闻到烤鱼的味道,以及浓烈的酒精味。 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在摇我,一边在说:“江凌,你醒醒。”这声音是钟佳佳的。 她晃得我有点想吐,我想喊她别摇我了,可是我的喉咙发不出声。 钟佳佳说:“看来他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了。” 我心说没事让我再缓两分钟就可以了。 钟佳佳接着说:“吴尚,要不你把他背回酒店去吧。” 另外一个声音回答说:“我也被他灌了不少,估计背不了他,再等等吧。” 这个声音的确是吴尚。 我的脑海里一个激灵:吴尚!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什么时候来的? 这个疑问像是给我的身体里注入了能量,我猛地直起身,睁开眼,只见钟佳佳和吴尚坐在我的对面,正满脸关切地看着我。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真真切切,不是幻觉,还是那家大排档,只不过多了吴尚,多了桌子上的一堆酒瓶子,少了旁边桌喝酒的大学生。 不对,好像还少了些什么,钟佳佳的样子怎么变化了,她的香奈儿和爱马仕呢?她什么时候换了一身羽绒服? 我说:“吴尚你什么时候来的?” 吴尚一脸疑惑,说:“你没事吧?怎么问这种问题,什么叫作我什么时候来的,今天晚上我一直在陪你喝酒啊,不会是把脑子喝坏了吧。” 钟佳佳娇嗔地打了吴尚一下,说:“乱说什么啊。” 她转向我,问道:“江凌,你没事吧?你今天晚上喝得有点太多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说:“钟佳佳,你什么时候换的衣服?老吴什么时候来的?刚才拿酒瓶子砸我的那群兔崽子呢?” 钟佳佳无奈地看着我,说:“你真的是喝醉了,都在胡言乱语些什么啊。我没有换过衣服,老吴也一直都在这里,也没有人拿酒瓶子砸你。” 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脏兮兮的牛仔裤和鞋子,浑身上下摸了一下,没有摸到车钥匙,我的身上冒出了冷汗。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门,看了一眼马路边停着的车辆,没有我的宝马。 吴尚追了出来,说:“老江,别闹了成吗?今晚的赔罪酒我也喝得不少,都过了这么多年,该放下的都放下吧,过两天就是我和佳佳的婚礼了,你这样让我们都很难受。” 9/ 是啊,我想起来了,钟佳佳和吴尚要结婚了,我是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吴尚没有娶什么豪门女,钟佳佳也没有嫁给什么显贵,我也没有开公司当上什么老总。吴尚和钟佳佳大学就在一起了,一直没有分开。吴尚毕业后去了北京工作,两个人一起生活一起打拼,他们的目标是攒够了钱去大理开一家客栈;我刚刚辞掉了自己大学毕业后的第十份工作,同时也和第六个女朋友分手,目前一无所有。 我被钟佳佳邀请来参加他们的婚礼,三个人晚上在一起聚餐,我喝了太多的酒,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大一时南京那一夜之后所有的故事,都只是我的梦境。 可是我又不相信那是梦境,因为它太真实,真实到每一个画面和每一个细节,就像是我亲身经历过一般。那些无可奈何的遗憾,那些回忆时的伤感,就连这些感觉,都无比真切。即使当我站在北京的街头,我依然能够清晰地体会到我在梦里的高速路边哭泣时那揪心的痛苦。 我相信那并不是梦境,而是我在另一个平行宇宙的经历,我们的每一次选择,都会让我们进入不一样的平行宇宙。我们有着无数个平行宇宙,总有一个平行宇宙中,我们过着自己最想要的生活;总有一个平行宇宙中,我们的遗憾都得到了弥补。 记忆回到在南京的那个夜晚。 钟佳佳问我:“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我选择了一个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同时又不失尊严的答案。 我说:“反正你一直在拒绝我,我喜不喜欢你也没什么区别,做不成恋人做朋友也挺好。” 钟佳佳当时什么都没有说,过了几天,我知道了她和吴尚在一起的消息。 多少年来,我一直在为自己当时的回答而悔恨万分,我一直相信如果那天我能抛开所有的顾虑向钟佳佳表白的话,她就不会和吴尚在一起。我一直幻想着能够回到那天,大声告诉钟佳佳我爱她,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结局。 可是在另一个平行宇宙里,虽然我作出了应该作的选择,我们都进入了不一样的生活,而我和钟佳佳的爱情依然没有结果。 在北京的那天晚上,从三个人彻夜的长谈中,我最终还是找到了答案:吴尚从大一入学后不久就和钟佳佳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钟佳佳那次来南京就是为了找吴尚,吴尚在送钟佳佳回宿舍的路上就表白了,钟佳佳也已经答应了他。所以那天晚上我无论作何选择,钟佳佳都不会和我在一起,唯一被改变的,是我们后来的生活。 而钟佳佳和我那天晚上在南京城里的夜游,成为一个被我们默契地隐藏起来的秘密。 她为什么要喊我出来走那么远的路,她为什么会问我那个问题,已经变得没那么重要,因为结局已经注定。当我看着她和吴尚在台上交换婚戒说着付出一生的誓言时,竟然感觉无比平静。我相信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站在台上的是我和钟佳佳,我和她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无法见证,但是这必然存在,于是我就心满意足了。 10/ 在我坐火车回广州的路上,我突然决定去一趟凤凰。我在九江下车,先坐到株洲,再转到吉首,最终来到凤凰。 已经有十余年没有来过这里了,凤凰已经建设得完全不是当年的样子。幸运的是当年我和钟佳佳去过的那家咖啡馆竟然还开着,虽然老板换了好几拨,但是当年的本子都还保留着。 老板给我拿出了那一年所有的本子,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一页一页地翻看着上面的留言。 我在这个时候意外地接到了钟佳佳的电话。 她说:“要找你帮个忙,我的QQ号码被盗了,我在找回密码,但是这些密保问题只有你才知道答案,你看看还回忆得起来吗?” 她一说我才想起来,钟佳佳的QQ号码是我高中的时候帮她申请的,密保问题也是我设定的。 我一边翻着本子一边说道:“过了这么久,我也不一定记得了啊,是什么问题,你念给我听听。” 钟佳佳说:“你配偶的姓名,生日,职业。” 我心头一颤,说:“你输你自己的信息试一下,职业填学生或者无业。” 电话里传来了敲击键盘的声音,而我也终于翻到了钟佳佳当年写下的留言。 上面写的是:精心安排了凤凰之行,坐在对面的这个人,我等着他向我告白,可是万一他不喜欢我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告诉他高中的时候拒绝他是怕耽误了他的成绩,他会不会恨死我。喂,江凌,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就从你说以后不会再追我的那一刻开始的,这是不是很奇怪?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会带你来看这些话的。 除了乱七八糟的跟帖,下面还有一行字是新添上去的,同样是钟佳佳的笔迹,署的时间却是2012年,说明她在那一年回到过这里。 上面写的是:对不起,如果那天我能主动对你说出上面这些话,结局或许就不是这样吧。 本子上的一字一句,都烙进了我的脑海中,永生都无法磨灭。 与此同时,钟佳佳在电话里说道:“哇,验证通过了,你说你那时候是不是很无聊,竟然填这种问题和答案。” 直到此刻,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我们都害怕没有爱情的生活 1/ 彭皮皮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没有姣好的面容,没有傲人的身材,并不是富家千金,也不能算多才多艺,既不泼辣前卫,也不多愁善感。总之,她的一切都很普通,站在大街上轻易就会消失在人群的洪流中。 彭皮皮在这个城市一所普通的大学里读书,成绩不上不下,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学校坐落在大学城的一角,到市中心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在挤满了各色大学生的公交车上,彭皮皮更容易迷失自己,所以她不喜欢往市中心跑。对她而言,最常见的消遣就是在周末和室友骑自行车到大学城里的商业中心闲逛。她通常会去饰品店给自己增添一些行头,也会去书店看看有没有自己中意的书刊,或者在茶吧里捧着一杯香浓的奶茶发呆,或者在手工坊里涂涂画画打发时间。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对这种状态是否满意,只是静静在看着时间从指缝间流逝。 彭皮皮有过一次短暂的恋爱。那是在高考结束后的暑期,班上一个男生突然跑过来说喜欢她,要她一定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并且说了很多会爱她珍惜她的誓言。彭皮皮当时觉得很意外,几乎是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三年来都没说过几句话,跟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可是那天在公园的长椅上,她莫名其妙地就点头应允了,还稀里糊涂地和他接了吻。 那是她的初吻,满嘴青涩。 那个男生在城市的另一端上大学,中间隔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但正是这段距离隔断了他们之间的爱情。刚开始他每个周末都会来彭皮皮的学校看她,给她带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给她讲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陪她在大学城宽阔的道路上散步。可是渐渐地这些都没有了,两人的联系也越来越少,直到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他突然过来找彭皮皮,就像几个月前他说喜欢她的情景一样。他说:“我们分手吧。” 彭皮皮当时正在专心地踢着脚下的一颗石子,愕然地望着他,问:“什么?——为什么?” 他说:“我不能忍受你不在我身边,每天靠思念度过的日子让我觉得很累。” 彭皮皮低头不语,心想自己不也有这样的感觉吗,既然无法挽回又何必勉强呢。于是她决然地抬起头,努力地做出轻松的表情,说:“好吧,我们分手——希望以后还是朋友。” 后面的这句话让彭皮皮觉得心虚,但她还是迅速地在他之前转身离开,以此来艰难地维持着自尊。她听到身后传来长长的一声叹息,眼泪在心里开始泛滥。 由此可以看出彭皮皮还是很坚强的,她慢慢地习惯了没有爱情的日子,重新构建自己的生活。她经常出入一个贴吧,在网络上化身为一名女神,随心所欲地发帖,跟帖,灌水。她热情大方又能说会道,很快成了论坛上的红人。可是她知道那并不是真实的自己,关掉电脑,她又变得平凡无奇,所以她从来不敢和网友见面。 彭皮皮其实是开朗而随和的,她有很多朋友,交情或深或浅,朋友们的存在充实了她的生活。周末的早晨,彭皮皮总喜欢慵懒地躺在床上看书,偶尔会感到心神不定,心里似乎空荡荡的。于是她打开手机,从电话簿里选择几个号码拨出,等到接通的瞬间又忽地挂断,这样在对方的手机上会留下一个未接电话。她接连打了几个这样的电话后就安心地等待铃声响起,她相信这几个人中至少有一个人会回她的电话,她会和那个人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地乱聊一气,反正话费不会算在自己头上。煲完电话粥后彭皮皮会下楼去吃饭,然后出门去闲逛,丝毫没有想过电话的另一头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2/ 白晶晶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身材高挑,打扮入时,即使是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也很容易将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白晶晶的学校在大学城里,在全国也算是小有名气。学校占地面积很大并且道路交错,以至于她在刚开学的一个月还经常迷路。她隐隐地希望有个人能陪着她走过校园的楼台花木,能让她在累的时候依靠、冷的时候拥抱,也就是说她需要爱情。 不幸的是白晶晶是一个爱情完美主义者,她坚持要找对的人,并且坚信这样的人终有一天会出现。因此追求她的人虽然很多,她身边的位置却始终空置着。 白晶晶所在的学校美女如云,使得她不像以前那么突出,这让她觉得很不甘心。于是在大一的时候,白晶晶活动得非常积极,竞选班委,参加社团,进入学生会,整天被各种各样的工作缠绕着。白晶晶努力地四处奔波,有时候她在早上都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只要起床,所有的事情都会纷至沓来。她在给自己加压,既是想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也是借此抛却爱情上的烦恼。 就这样,一年很快就过去了,白晶晶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在班级是副班长,在社团是外联部部长,在学生会是礼仪部部长,尤其是领导礼仪部的一群漂亮姑娘这件事情让她觉得成就感十足。白晶晶在这些称谓的光环之下受到了许多赞赏,也听到了不少的奉承话,她讨厌自己的虚荣心,有时候又忍不住会沾沾自喜。 可是在一次聚会上,一个男生借着酒意对她说:“你既漂亮又能干,但是当心以后找不到男朋友,因为男生看到你身上的这股厉害劲儿都被吓跑了,哈哈……” 白晶晶表面虽然一笑了之,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当她站在地铁的车厢里,从车窗里看到自己孤独的身影,才明白自己是需要爱情了。她不希望自己遇到的只是一场寂寞的烟火,但是她开始试图让自己敞开心扉。 杜小飞追了白晶晶很久,也是唯一过了一年还没有放弃的人,这一点让白晶晶很感动。于是白晶晶开始和他一起出去吃饭逛街上自习,却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两人对此都心照不宣。 杜小飞很高大,很有活力;会画画,会弹吉他;待人亲切,连白晶晶周围的人都认同了他,唯独白晶晶不置可否。杜小飞会在摇晃的公交车上让她挽住自己的手臂,会在过马路时拉着她的手穿过喧闹的路口,会在晚自习后给她带来好吃的夜宵。可是对于他所做的一切,白晶晶心里只有感激,并没有所谓恋爱的感觉。 白晶晶也不清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只知道那是杜小飞现在所不能给予的。因为杜小飞在身边,白晶晶感到有人在乎、有人疼爱,有人怜惜,自己不再是孤独的。她对这种状态很满意,并且愿意维持下去,如果发生任何变化,都只会给杜小飞造成伤害。 白晶晶依然在为大大小小的事务忙碌,因此不可避免地忽略了一些事情,比如杜小飞的想法。她没有顾及到杜小飞对这样的关系是不乐意的,如果她在平时能够给杜小飞渗透一些暗示,情况或许会好些,但杜小飞却认为时机早已成熟。两人开始各怀心事。 这是大学城里一个平常的周末,只是阳光出奇地明媚,白晶晶和杜小飞坐在KFC明亮的大厅里。两人静静地交谈,偶尔会出现短暂的沉默,白晶晶感觉到了异常,因为若在平时杜小飞总是有很多话讲的。她敏感地预料到某件她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即将发生,一时间却没有想到应该如何处理。于是白晶晶转过头看着窗外,一对对情侣相拥而过,她的心里乱如麻线。 但杜小飞终于还是开口了,他说:“一直以来我心里都有个困惑,让我很不安宁,这个结只有你才能给我解开。我想知道你对我——” 正在此时,白晶晶的手机在桌面上剧烈震动起来,她仿佛遇到了救星,连忙抓起手机跑了出去。电话是彭皮皮打来的,彭皮皮是她高中时的同桌兼死党,在大学城的另一所学校读书。白晶晶走到门口时,电话却挂断了,她回拨给彭皮皮时发现那边占线,她才突然想到这是彭皮皮经常玩的游戏,但是今天她得感谢彭皮皮的淘气。 她回到KFC里对杜小飞说:“不好意思,学校有事要我马上回去,有些事情你还是自己先想清楚了,以后再跟我说吧。再见。” 白晶晶的话有两重意思。如果杜小飞坚持要得到她的答复的话,他们可能以后都没办法见面了;如果杜小飞现在选择不说,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她希望杜小飞能够明白她的意思。 白晶晶独自走在大学城宽阔的街道上,阳光灿烂,微风吹拂,她的心中怅然若失。 3/ 周小天是一个意气飞扬的男生,这从他走路的姿势就可以看出来。他总是昂首挺胸地走过校园的大路小道,脚步坚定而有力,充满自信地一步步迈向目的地。 周小天的学校只是一个一般本科院校,在名校云集的大学城里显得黯然失色。周小天在高中时成绩一直很优秀,但是高考时稍有失误,以高分落榜到现在的学校。他之所以不选择复读,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是一块大金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光发亮。 还没有踏进校门,周小天便给自己定下了大学四年的目标:每年至少要拿到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生会里要做到部长以上职位,社团里要做到副社长以上职位。这在旁人看来不免觉得有些狂妄,可是周小天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 从军训开始,周小天就显示出了自己杰出的才能,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妙笔生花之文、满腹经纶之才,他积极地活动于各个场合,以饱满的激情完成各项任务,因此他既得到了同学的敬佩,也得到“领导上”的青睐,很快地,周小天就在所属部门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如此一来,他的事情就更多了。 周小天有一个黑色封皮的记事本,他在里面以潦草的字迹写下了近期需要完成的事项,周小天每天的任务就是一件一件地完成它们,然后从记事本上划掉。记事本很厚,估计可以用好长一段时间,尽管前面已经被他划得一塌糊涂,后面却还有大片大片的空白,等待着他去填写。 周小天将这个记事本和文件夹、手机、英语词典、课本、小说一起装进他的棕色书包里,无论走到哪里都带在身上。很多时候,周小天都想将所有这些东西倒出来,挎着一个空包就出发,可是他不能,因为只有依靠这些负担,他才能够走得更远,才能走到他想去的地方。 所以每当周小天挎着书包匆匆地走过校园,经常会有人指着他的身影说:“看吧,那就是周小天。” 空闲时候,周小天便想起被落下的一大堆作业,于是他一个人前往教学楼,找到一间人比较少的教室安静地上自习,既是在完成功课,也是在自我调节。 周小天每天的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晚上倒在床上就能睡着,清晨睁开眼工作和功课便接踵而来,容不得他去想其他的事情。周小天在大学四年是不打算谈恋爱的,他觉得自己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去承受一份爱情。 周小天喜欢用音乐来调节心情,从而稳定自己的生活节奏。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是许巍的《蓝莲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和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才发现脚下的路…… 是的,周小天的心了无牵挂,但有些事情是由不得他自己的,少年的心怎么可能没有悸动的时候。周小天也遇到过让他心动不已的女生,可是他压抑着心里的念头,始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后来那个女生有了男朋友,整天出双入对,周小天看到眼里,酸在心里。 有很多女生曾经向周小天表示过好感,他一律认作妹妹,因此拥有了不少的红颜知己。只有一个女生真正向他表白过,周小天把她约出来,两人坐在湖畔谈了近一个小时,周小天几句话就挑明了自己的想法,剩下的时间里就不停地和她周旋,以防止她冲动之下跳进湖里。 最后,这个女生对周小天说:“你的心简直是石头做的。” 周小天苦笑,心想:石头就石头吧。 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周小天现在是校学生会的副主席,也拿过一等奖学金,这些都是值得夸耀的资本,可是周小天心里又有了更高的目标,他期望着更大的成就。 所以他的脚步依然匆匆。 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清晨,周小天独自走向学校对面的KFC。高中好友杜小飞在同一大学城里上学,他昨天发信息约周小天今天上午见面,说是要介绍一个很重要的人给他认识。 阳光明媚,大学城的街道还很安静,周小天非常喜欢这样的感觉,可以让自己暂时忘却工作上的烦恼,细想一些平时被忽略的事情。人总是不知足的,虽然说有所得必然有所失,但是人往往在得到了自己一直盼望的东西后反而会开始权衡失去的那些是否值得。 于是在这样的一个清晨,看着从身边走过的三三两两的情侣,周小天也不由得想到自己对爱情的放弃是否值得。他想起了那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如果时间倒流,让他再次作出选择,他会向她表明心意吗?他自己也无法给出答案。 突然间周小天的手机铃声响起,将他从冥想拉回现实。他停下脚步,刚刚拿出手机,电话却挂断了。他看了一眼号码,是彭皮皮打过来的。 彭皮皮是周小天的一个女性网友,他们是在一个贴吧上认识的,在网络上还挺谈得来,但是当周小天过去找彭皮皮时,却在等待一个多小时后吃了闭门羹。虽然彭皮皮后来跟他道歉,周小天也因此明白她只习惯于活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他们只能是解闷时的网上聊友。 彭皮皮已经不是第一次给周小天打这样的电话了,所以他并不理会,继续往前走。就在这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来,汽车轮胎和柏油路面激烈的摩擦声划破了大学城安静的清晨。 在周小天的前方,一个女生正惊慌失措地站在人行道中央,一辆出租车在离她仅有一尺之处停住了。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叫道:“走路没长眼睛吗?红灯都看不到!你这是找死啊!” 周小天这才发现自己也不知不觉走在了人行道上,如果刚才不是查看彭皮皮的电话,他可能已经被汽车撞倒在地。周小天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脚步第一次变得无力起来。 4/ 早上十点,李小志还在床上睡觉,不是他不想起来,而是他实在找不到事情可以做,倒不如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享受这样的一个周末清晨。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间透射进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剪影,随着偶来的清风凌乱舞动。李小志先是盯着它们看,脑子里想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思维被拉出去好远好远。到后来李小志感觉眼皮沉重,睡思昏沉,迷迷糊糊地像是睡着了。可是他却能够听到后操场有人踢球的喧闹声,楼阁里有人走动的声音,飞机从空中呼啸而过的轰鸣声,这些声音在他脑海里交奏着,犹如一个空明的世界。 忽然在某个时刻,所有这些声音都消失了,李小志清楚地听到了从对面窗口飘出的音乐声: 也许我这一杆,没办法进球 就像我的生活一直在出差错 也许我这一生,始终在追逐那颗九号球 却忘了是谁在爱我…… 记忆中无比熟悉的旋律,那鲜明的节奏一声声击打着李小志的心。是的,是五月天的《九号球》,他高中时最喜欢的一首歌,穿越一年的尘埃,在他耳边响起,将他带入了对过往生活的无限怀念中。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时光,李小志想道,有最真挚的朋友,有最灿烂的笑容。他记得集体野炊时的篝火,记得联赛夺冠时的狂欢,记得校门外的台球桌,记得夜市上的小吃摊。他还记得那一段长长的青石板小巷,他曾经无数次从上面走过,心情欢快而明朗。 可是现在呢?李小志听到了自己心底深处沉重的叹息。走过黑色的六月,从高考的千军万马中突围而出,他进入了这所众多学子向往不已的高校。李小志本来也是很高兴的,可是他进校后才发现:学校有一半人比他聪明,另一半人和他一样聪明,人人都自命不凡,不可一世。渐渐地,专业课枯燥难懂,学习氛围令人窒息,他越来越不能适应这样的生活状态。 于是李小志转移方向,一面和同学成立了一个乐队,自己担任鼓手;一面在外面找了份兼职工作,替英语学校招生作宣传。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小志的脸上恢复了自信的微笑,每天穿梭于排练室和工作点之间,日子过得非常充实,他觉得这样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 可是这个世界上永远是变化多于计划,大一下学期乐队因为成员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而宣告解散,李小志意志消沉,从此一蹶不振。 李小志现在的生活可以用晃晃悠悠来形容,整天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时间就在他的一晃一悠间匆匆流逝,而他则在缓缓腾起的烟圈中不断迷失。有朋友告诉他这时候应该谈一场恋爱,生活就会变得多姿多彩,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李小志是恋爱过的,那个女孩叫彭皮皮,是他的高中同学。高考结束后的夏天,大家纷纷向曾经喜欢过的人表白,李小志还没来得及开口,他的梦中情人就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落,李小志找到了彭皮皮,他之所以选择彭皮皮是因为她曾经在考试时借过一支笔给他,仅此而已。 他们在五个月后分手,因为李小志觉得这是一份不诚实的爱情,彭皮皮是一个单纯的女孩,他应该放手让她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出乎意料的是那天彭皮皮很平静地接受了,看着她离去时孤独而瘦弱的身影,李小志忍不住叹息,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后来李小志也遇见了自己的百分百女孩,她叫孙然然。 李小志是在选修课上遇见她的,虽然只有短暂的凝视,却让他怦然心动,似乎自己一生的幸福便在她身上一般。然后李小志就失魂落魄了一周。在这七天里,他魂不守舍地游荡于校园里,期望着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孙然然会迎面向他走来。可是这样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直到孙然然再次出现在选修课的课堂上。 李小志和孙然然的邂逅是这样开始的。李小志在下课后走到她身边的位置坐下,然后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从上周到现在。你不认识我,其实我也不认识你,但是从今天起我们就认识了。” 说完李小志拿起课桌上的笔,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纸上,推到她面前。在此过程中孙然然一直诧异地看着他,却恰到好处地保持微笑,最终也友好地把她的信息写到纸上。 从此以后他们便经常发短信联系,彼此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也仅仅如此而已。他们几乎没有单独见过面或一起出去,两人的时间表似乎完全错开了。李小志知道孙然然是在逃避,想让他永远做一个追求者。可是李小志无法承受这样的关系,他在一次课后叫住了孙然然,两人站在茫茫夜色中谈了许久,李小志才明白自己只是孙然然的避风港而已:孙然然和男友不久前才分手,孙然然对他仍然念念不忘,心里暂时容不下别人。 她对李小志说:“我们还是从朋友做起吧。” 李小志就这样被套住了,心甘情愿地和孙然然做起了若即若离、忽远忽近的朋友,直到孙然然与男友重归于好,直到李小志的爱情梦想裂得粉碎,他才明白自己的另外一个身份叫作备胎。 现在的李小志躺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心里也是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依托。他厌恶这样的状态,却没有力气走出去,于是只能在这样一个周末的清晨,躺在床上,在清醒与迷糊之间彷徨。 手机铃声忽然在枕边响起,急促地叫了一声后又戛然而止。李小志摸出手机,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没想到竟然是彭皮皮打来的。印象中他们已经有半年都没联系了吧,虽然彭皮皮说过以后还是朋友,但他们都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彭皮皮竟然会在今天主动打电话给他,或许是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 于是李小志回拨电话给彭皮皮,接连打了好几次,那边却一直占线,他只好作罢。但是李小志再也睡不着了,只觉得心里闹腾得厉害,这个意想不到的电话触动了他潜藏已久的一些东西——爱情、生活、过去、将来,似乎所有的问题一下子向他涌过来。 李小志走到阳台上,看着操场上热闹的人群。有人在打球,有人在喝彩,有人静静地交谈,有人欢快地笑着叫着。他想起《晃晃悠悠》里的一个片断,阿莱的女友过二十岁生日,有人送了她一个气球,结果在商城里被人扎破了,于是她大声叫道:“噢,我的青春!” 李小志摇摇头,想道:“我的青春?” 5/ 似乎很多城市都有大学城。 新建的大学城有着整整齐齐的建筑群和宽阔平坦的柏油路,坐落于城市的边缘。里面的人有一个共用的词叫作青春,他们最爱讲的一个词叫理想。 很多人都不知道理想和梦想究竟有什么区别,刘小小也不知道,好在她根本不用去想这样的问题,这说明她现在无疑是幸福的。 一年前,刘小小从南方的一个城市考进北方的这所大学。当刘小小坐了一天的火车来到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城市,站在学校宏伟的校门前的那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似乎无限美好的生活正向她敞开怀抱。 习惯了北方干燥的天气,克服了思家的情绪,刘小小的大学生活精彩开幕了。积极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自然不必说,首要之事还是得找个男朋友,最好是本地的,既可以陪她四处逛逛,又可以在以前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刘小小长得本来就好看,加上平时喜欢在外面抛头露面,不久之后就有男生追求她。其中正好有一个当地的帅哥,于是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 刘小小很快就沉浸于爱情之中。男友对她很好,也很珍惜她。他用自行车驮着她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带她去吃城里最好的小吃,和她去城里最好玩的地方,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两人每天出入成双,形影不离,让周围的人都羡慕不已。 她对彭皮皮说:“他就像是我冬天里的棉被,如果从我身边离去,我就会觉得冷,觉得心慌,甚至会哭。” 可是刘小小最终还是自己掀去了棉被。 当那个男生对她说晚上出去开房时,刘小小呆住了,然后下意识地拒绝了。刘小小虽然是一个很开朗的女生,但是在她脑子里从来就没有过开房这个概念。重要的不是她的观念是否转变,而是这件事情使得她开始思考男生对她的感情是否真实。 该男生的急功近利在后来的日子里表露无遗,两人之间也因此出现了隔阂。刘小小觉得问题不在于自己愿不愿意,而是因为在她面前的这份爱情显示出了虚假的面目。 反反复复想了很久,刘小小终于还是对那个男生说:“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没想到他还真是很听话,从此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尽管身在同一所学校里,他们却似乎从彼此的生活中蒸发了一般。 其实刘小小还是很伤心的,她对彭皮皮说:“冬天还没到,我的棉被就没有了,下雪的时候谁又来温暖我的双手呢?” 彭皮皮在电话那头说:“笨蛋,你不知道买个暖手宝吗?比男朋友靠谱多了。”然后两个人就一起笑起来,笑得刘小小心里空空的。 刘小小和彭皮皮在高中时就是很要好的朋友,空间上的距离并没有使两人的感情生疏,反而让两人更加无话不说。刘小小每次难过了或高兴了都喜欢给彭皮皮打电话,两人嘻嘻哈哈地说着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然后挂掉电话,回到各自的生活中。 北方的空气干燥异常,冷风刮得人脸上生疼。刘小小走在路上经常不由自主地低着头,将自己埋在厚厚的围巾里,她多么希望这时候有个人能够温暖她冰冷的双手。 于是这样的一个人适时出现在刘小小面前,他有着宽厚的肩膀、温和的笑容,让刘小小想起了《冬季恋歌》里的裴勇俊。所以当他向刘小小表白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刘小小喜欢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他低沉的嗓音温柔地响在耳畔,她甚至可以听到他的心跳,那节奏渐渐和自己的心跳融在一起。当他们走在大学城的街道上,他总是会握住刘小小的手放进自己的外套口袋里,直到手心出汗也不松开。 刘小小告诉彭皮皮:“我再一次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当漫长的冬季结束,和煦的春风吹来,刘小小的心开始不安地悸动,她发现自己需要的不仅仅是温暖,更多的是彼此之间的了解。刘小小和他的性格其实相差很大,他不明白刘小小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刘小小也总是猜不透他心里的想法。两个人在一起时经常会觉得无话可说。 于是他们很平静地分手了,平静得就像他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刘小小在爱情中寻寻觅觅,走出来又走进去,这构成了她的生活轨迹。没有爱情的日子里,她也会问自己所谓生活的意义。 这个周末没人陪,刘小小只好一个人懒懒地在宿舍里看书,拿出手机按来按去,犹豫着是否找个人来闲聊。恰好此时彭皮皮打电话过来了。 她回拨电话给彭皮皮,兴奋地向她说起自己最近的邂逅,隐约预示着一段新的恋爱即将开始。最后彭皮皮调侃着说:“我说你的爱情故事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终结呢?” 刘小小望着窗外蔚蓝的天空,那白得像棉花糖一样的云朵下面,无数的爱情故事正在继续上演。这些故事,永远都无法终结。 6/ 孙然然觉得自己开始老了,常常感叹着年华易逝。大学生活差不多过去了一半,也留下许多值得一生珍藏的回忆。但是每当她试图触及某些往事时,许多细节却忽地飘远,变得模糊不清。 ——那个眉清目秀的男生走过来,对她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 ——那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在电话那头说:“我们还是分手吧,这次都不要回头……”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每想到这些,孙然然都会心疼得掉下眼泪。 孙然然的爱情之花在高二时开放。他在晚上放学后追上孙然然,将她的同伴支走,装作十分镇定地表达了他的爱意,同时献给她一朵看起来不再鲜艳的玫瑰,红色的花瓣在昏黄的路灯下泛起了喜悦的光泽。他当时是那种让众多女生心仪的很优秀的男生,孙然然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喜欢上自己,在幸福之余接过了他手中的玫瑰花。 他们是高中班上令人羡慕的金童玉女,周围所有人都相信他们会一直在一起,可是他在高考时出人意料落榜。从此以后,两人开始了异地恋,相隔千里,靠电话和网络维持着他们的爱情。 可以想见,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异地恋是对两人爱情的严峻考验。孙然然沉浸于他所许下的长达四年的诺言,努力让自己安静下来,一门心思放在学习上,每天短短的话语都会让她觉得知足。孙然然知道像他那样的男生受到女生太多的关注,他不一定能耐得住寂寞,因此一些小小的波动都会让她觉得不安,害怕幸福会从她手心溜走。 但是很多事情都不是她能控制的。到第二学期,他主动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她将其归结于他的忙碌;他的话越来越敷衍,她将其归结于他的劳累。孙然然如此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的爱情之墙,却被他的一句话轻易地击倒。五一的时候他来到她的城市,临走的时候他对孙然然说:“我们就这样分手吧,我不想继续这样无法触碰的爱情。” 孙然然惊呆了,情绪在一瞬间完全崩溃,犹如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被人抢走。很长一段时间后,孙然然才无可奈何地接受了现实,对于他,却始终念念不忘。就在这时候,李小志走进了她的生活。 李小志是一个很好的男生,孙然然对他还是怀有好感的,甚至可以说是喜欢,但肯定不是爱;至于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她也说不上来。朋友都劝孙然然放弃以前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抓住现在身边实实在在的爱情,孙然然说是啊是啊我应该忘记了,心里却怎么也放不下。于是孙然然和李小志只能是普通朋友,孙然然知道这样对李小志很不公平,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暑假回到家里,孙然然与前男友重归于好,看来距离真的能改变一切。这句话的另一面也是成立的,其结果就是几个月后两人再次分手。这一次,他有了新的女朋友。孙然然很不争气地去他的博客里看到了他与新欢甜蜜的照片,她哭了整整一晚上,骂了无数声白眼狼,最后删掉他的号码,扔掉与他有关的东西,彻底地死心。爱情是移动的,没有什么会永远放不下。 数着数着孙然然就快升入大三了,这个城市周围的地方她却从来没有去过。喜欢戴佩妮的《一个人的行李》,孙然然决定独自旅行一趟。提着行李上车时,孙然然重心不稳,退下来踩到后面一个人的脚上,她慌忙转过头去,口里连连说着对不起,却看到了一张如五月的阳光般温暖的笑脸……两人碰巧坐在同一排,男生说他在大学城里读书,名字叫作周小天。 孙然然和周小天都是出来单身旅行的,所以下车后又各奔东西。不幸的是第二天两人竟然在同一个景点相遇了,于是他们决定结伴旅行,一起度过了愉快的假期。孙然然想:周小天真是个奇怪的人,笑的时候是那样的灿烂,有时候眼神却深远得谁也看不穿。她喜欢看着周小天侃侃而谈时的样子,自己也会发出会心的微笑。 很久以后,孙然然和周小天已经在一起,孙然然才突然明白:原来那时候,已经是爱了。 7/ 杜小飞在清理杂物时不小心看到了放在角落里的吉他,心里没来由地痛了一下。他拂去上面厚厚的灰尘,尝试着拨了一段和弦。手指远不如以前那般灵活了,跳动出来的旋律也显得异常干涩。他叹了口气,坐到电脑前,继而又站起来走到阳台上。六月的阳光已经有些灼人了,他眯着眼睛,于天边云端处,看见自己如风的往事。 杜小飞原本弹得一手好吉他,从大一军训开始就名声在外,在一次晚会上更是以一首许巍的《漫步》技惊全场。杜小飞在收获掌声和荣誉的同时也收获了爱情,女生是典型的江南美女,让来自北方的他心动不已。两个月后他们平静地分手了,因为性格差异太大,两人继续走下去谁也不会感到幸福。 这正是大学城里随处可见的“速食爱情”,这些人以青春为资本,在摇摆不定的爱情中迷失。杜小飞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他身边从来不缺漂亮的女生,每次在晚会上表演结束后他都能收到一些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那都是一些为他心动的女生发出的求爱信号。杜小飞承认自己很滥情,他从容不迫地在其中挑选出各种他想要的类型:漂亮型的,可爱型的,性感型的,御姐型的。他和她们交往,和她们其中的一些还上过床,到厌倦时再分道扬镳。 这样过了很久,经历的女生数量没有一个班也有一打了,杜小飞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厌倦,不是对那些女生们,而是对自己这样的生活态度,他厌倦到想吐。 杜小飞决定收敛心性,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他在心里刻画了自己想要的爱情模样,后来他遇到了白晶晶。白晶晶正是杜小飞心目中最完美的爱人形象,没有任何理由地为她痴狂。杜小飞为白晶晶做了一切一个男友可以做的事情,朋友都说他热烈的付出足以让石头都融化,可惜的是白晶晶不是石头,她把杜小飞放在一个微妙的位置上,一个让杜小飞很尴尬很痛苦的位置,并且一点一点地耗干了他的满腔激情。 白晶晶从来没有承认过杜小飞是她的男朋友,杜小飞认为那只是缺了一个名分而已,所以当白晶晶若无其事般将彭皮皮介绍给杜小飞做女朋友的时候,杜小飞出奇地愤怒了,他从未想到自己只是白晶晶的一个可有可无的玩偶。他想给白晶晶狠狠的一巴掌,但是白晶晶精致的面容让他无法下手,他掏出自己的手机用力地扔出窗外,手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在坚硬的马路上摔得支离破碎。他恨恨地对白晶晶说:“你,永远也不要再出现,我知道自己以前做过不少错事,我没有资格恨别人,但是,我恨你。” 杜小飞说完起身离开了,走在大学城宽阔的马路上,他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被掏空了,他想哭却哭不出来。街边一对对情侣相依而过,那都是从未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真正的爱情故事。 我可是你故事里那个人 1/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小张和往常一样在吧台忙个不停,当他得空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时针刚刚划过十一点。 “她今晚应该会来吧?”小张在心里念叨。 “她”指的是那个女人,也只是那个女人。 小张在这里做了两年调酒师,酒吧里每天都有很多女人来来往往。这些女人有的惊艳绝伦,有的风情万种;有的酒量惊人,有的寂寞撩人。但是无论这些女人如何令人印象深刻,在小张心中都只是匆匆过客,迅速地被时间模糊了面容。只有那个女人,可以在小张心头烙下印记,留下一个代号叫作“她”。 之所以有这个代号,是因为差不多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小张都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连昵称都没有。这有点说不通,其实她和小张聊过很多次,聊得真诚而投入,如同多年的好友,但那些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交谈。小张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的职业、她的电话、她的微信,也不知道她的过去和现在的任何故事。小张只知道周五晚上十一点之后,她会在这里出现。 她的出现一定是在周五晚上,却并非每个周五晚上都会出现,但一旦出现就肯定是在十一点之后。这个发现让小张觉得兴奋不已,他感觉这种不确定性的背后似乎隐藏着某种规律,而这个规律到底是什么,那个女人肯定不会告诉他,只有靠他自己来探索答案,这样的过程让他觉得很刺激。 小张的生活需要这样的刺激。在成为调酒师之前,小张在一家网络公司写了两年的代码,他每天要写上百行代码,通过各种各样的语言编写出一个函数,运算出一个结果。他相信这个过程是可逆的,所以他相信自己可以通过那个女人出现在酒吧里的时间规律加上观察和聊天得出的一些辅助信息,还原那个女人的故事。 小张没有想过这有什么意义,他只是太无聊了而已,这和我们在无聊的时候守着一部连续剧看个不停是一样的道理。 十一点半过后不久,那个女人出现在门口,穿过一群嬉闹的年轻男女,径直走到吧台边坐下。小张看到她走过来,放下手里的活,探过身去问道:“今天要喝什么?” 她说:“黑方,谢谢。” 小张一听就知道她今天肯定心情不好。她在这里的时候基本上只喝三种酒: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喝龙舌兰日出,因为它比较甜;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喝黑方,因为它很容易醉;心情不好也不坏的时候她会喝金汤力,因为它清新爽口。 小张观察很久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并为此沾沾自喜,他觉得自己已经开始能读懂这个女人了。这个结论今天再次得到验证,只见她的脸上愁云密布,看来是经历着什么烦心事,心情不好到了极点。小张也不敢多搭话,回到吧台默默地给她下单,然后拿出一个玻璃杯放些冰块进去,从各种花花绿绿的瓶子背后掏出一瓶黑方倒了些进去。酒吧里假酒居多,但这瓶黑方是真的。 小张拿了一个杯垫放到她面前,然后将玻璃杯放上去,问道:“今天打算喝几轮啊?” 她也不抬头,摊开手掌朝小张比画了一下:五轮。 看来她今晚是一心求醉了。 小张知道,想和她聊天至少要等她喝到第三轮的时候,所以他也不去刻意理会她,一边忙活着自己的工作,一边拿眼睛的余光瞄一下她。 长得可真是好看哪,他心想。 她第一次来这家酒吧的时候,小张就被她吸引住了。小张是见过很多场面的人,酒吧里最不缺的就是乙醇和美女,但是她不一样,不只是因为好看;她眼神里散发出一种光芒,能够瞬间让人心动。 小张当时就有一种想要和她搭讪的冲动,但是他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小张已经有女朋友了,而是因为她身旁有人——一个男人。 小张之前没有见过那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和老板很熟的样子,听同事说他是个花花公子,以前是这里的常客。 小张心里有些愤然,所以尽管老板打招呼要给那个男人倒真酒,但他每次给的都是假酒。那个男人只喝黑方,他喝第一口的时候皱了一下眉头,但是他没说什么,扭过头问那个女人:“你的酒好喝吗?” 那个男人给她推荐各种各样的酒,啤酒、鸡尾酒,几乎把菜单上的酒都喝了个遍,每次都要喝好几轮,酒到浓时两个人就会依偎在一起,耳鬓厮磨,缠绵悱恻,如同热恋中的情人。 音响太吵,小张听不见他们说着什么样的情话,但是他总觉得他们俩并不是情侣,说不出原因,虽然是郎才女貌,却总像是缺了些什么。 他们隔三岔五就会来店里,几个月后,那个女人独自一人前来,她喝了半瓶黑方,一个人在角落里哭得稀里哗啦。后来她接了一个电话,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她趔趔趄趄地走到门外继续接电话。这个电话打了至少半个小时,小张透过玻璃窗看到她情绪激动地在空中挥舞着手臂,最后她猛地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砸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小张看得心头一紧:那可是苹果手机啊! 她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俯身捡起了手机。她回到吧台,手上攥着屏幕已经碎裂的手机,眼神空洞地望着垂在头顶的吊灯。 小张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绝望的眼神,他心生怜惜之情,倒了一杯酒放到她面前,说:“这杯我请你。” 她无动于衷。 小张说:“喝吧,醉了就不会再乱想了。” 她看着小张,那目光似乎要一直看到他的心底,小张认真地看着她。 她说:“谢谢。” 小张相信是从那杯酒开始,她才开始愿意和他聊天。 从那之后,那个女人都是一个人来店里喝酒。她又换了一个新的苹果手机,她再也没有哭过,那个男人也没有再出现过。 三杯酒已经下肚,她似乎还是没有说话的打算。 小张凑过去试图和她聊两句:“最近怎么样啊?” 她礼貌性地点了下头,没有应声。 五杯酒已经过去,她似乎还是没有说话的打算,也没有继续喝酒的打算。 小张再次凑过去,说:“还需要酒吗?” 她摇摇头。低头把玩着手里的空杯子,用杯底在桌面上画圆圈,一圈又一圈,顺时针再逆时针,剩下的冰块在里面不停地碰撞,然后融化。 小张发现自己原来并没能读懂她的密码,悻然之下,任由她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夜越来越深,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少。凌晨三点,小张吃了夜宵回来,发现酒吧里只剩下角落里的一对情侣和吧台旁边的她。他看了一眼电脑上的账单,还是五杯酒,没有再续。 小张走过去和她打招呼:“嗨,今天待得很久哦?” 她笑了笑,说:“喜欢这里所以才待这么久啊,Kevin,我应该是你们这里最忠实的顾客了吧?” 小张的英文名叫Kevin,这个名字是他女朋友给他取的,她说混这个圈子的都要有英文名,否则就跟出门没穿衣服一样。他一直都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但是他认同她女朋友的一切决定。他为了能够陪她甚至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但是他最近的一次求婚却被拒绝了,这让他很不能理解。 小张将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说:“是啊,你完全是黄金VIP了。” 她说:“如果我以后不来这里了,你会想我吗?” 这句问话让小张措手不及,他没想好怎么回答,于是羞涩地红了脸庞,仓皇地说:“当然会啊,你是要去哪里吗?怎么以后不来了?” 她没有在意小张表情的变化,低头看着手上的杯子,看了有那么几秒钟之后,她看着小张,说:“你想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2/ 我的老家在南方的一个村庄。 我家门前有一座山,山虽然不高,只有五百多米,但是挡住了我远眺的视线,我只能看见满山青翠,山峰之上,是触不到的蓝天和浮云。小的时候,我总觉得山那边就是我所不知道的世界。十岁那年的春节,我终于登上了山顶,然后发现山的另一边和这一边原来没有什么不同,同样是散落的村庄和房屋。冬小麦开始抽芽,大片大片的田地和树林交错,更远处绵延着更多的山峦。我想要看到不一样的世界,就要走得更远,远到视线看不见的地方,我对那些未知的广阔世界充满了向往。 一直到高中毕业,我都没有离开过我们镇上,对我而言,一张到县城的车票都显得昂贵。初一的那个暑假,我找朋友借了一辆自行车,想要骑车到县城去。我早上六点就出发了。我记得那天清晨的风特别清爽,太阳从前方的山头慢慢升起,田野里的庄稼绿油油的,像是被镀了一层颜色上去。风吹着我的头发四下乱舞,我忘了带发圈,于是在路边扯了一根稻草把头发扎起来。到现在,我都还能记得那时的喜悦。 经过了两个镇,已经是中午了。夏天的阳光毫不留情,我的汗水湿透了衣裳,骑一段就要找个树荫休息一下。到后来我感觉自己身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路边有一个阿姨在卖十滴水,两毛钱一碗,我身上总共有两块钱,过去买了一碗,一边喝一边问阿姨到县城还有多远。当我听她说我只走了三分之一不到的时候,我的眼前彻底一黑,倒在了地上。 我那天是中暑了,后来那个好心的阿姨帮我联系了一辆送货的卡车,把我和我的自行车一起捎回了家。在我成年之前,唯一的一次探索之旅就这样结束了。我坐在堆着木材的卡车翻斗里,看着夕阳在我的眼前落下,刹那间染红了天际,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人生远比想象中要艰难。 别看我说得这么惨好像我的童年有多么不幸似的,现在想来在家里念书的那段日子其实还是很美好的。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至少从来没有为生活发过愁。每天上学放学,和朋友一起玩,很单纯很简单。 我有很多小伙伴,初中毕业后,一些人离开了我,到工厂里上了几年班,然后回家嫁人;老公在外面打工,她们在家种地带孩子,现在她们的第二个孩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了。高中毕业后,又有一些人离开了我,还是出去打工,几年后嫁到外地,开一家夫妻店,做点小生意;她们的孩子也会打酱油了。 现在过年的时候回到老家,我特别害怕在路上被人认出来,因为我基本上已经认不出她们来。她们的面容已经被时间雕刻成另外一番模样,我叫不出她们的名字,尽管我能够忆起那些遥远的往事。遇到老朋友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见面时的那种尴尬让我宁肯没有遇见她们。 我一直都不是特别聪明的那种女孩,成绩很一般,所以学了文科。相比那些看不懂的公式和图形,死记硬背显然要容易许多。我高考的时候还是没考好,分数只能勉强上一个普通的大专,但我还是想去念书。我爸这个时候回来了,他说念了大专出来没用,让我出去打工,我死活不愿意,他捡起门口的扫把劈头盖脸地打了我一顿。 这是他第一次打我,他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我不是因为爱护我,而是他从来都不管我。他甚至一连好几年都不回家,我也从来不知道父亲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在福建有另外一个家,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是打工的时候认识的,他们还生了一个儿子,比我小三岁。我一直在想,我爸之所以会抛弃我和我妈,是因为我不是男孩子的缘故吧;如果我是个男孩子,他一定不会这样对我们的。 我妈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情,她去了一趟福建,回来后很平静地换了家里的门锁,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还破天荒地给我倒了一杯啤酒。我妈说:“以后就我们娘俩一起过了。” 尽管名义上的父亲每个月还是会汇一笔钱回来,我妈还是自己做起了卖菜的生意,每天下午踩着三轮车逐村逐户地收菜,第二天一大早就推到集市上去卖。这样的劳作让她迅速地衰老下去,每次我给她拔白头发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我害怕自己也会这样劳碌、这样凋零。 所以我一定要继续念书。 我爸站在门口,挡住了屋外的阳光,他在黑暗中冲我咆哮:“读书有个屁用,花那么多学费,将来还不是要嫁人,老子养了你十八年,现在你该赚钱养我们了,过几年嫁个有钱人,才不浪费你这脸盘子。” 我冲他吼道:“你从来都没有养过我,你现在凭什么来管我,我根本就不认你这个父亲!” 他走过来,狠狠一巴掌打到我脸上。他的手天天拧钢筋,重得像一柄铁锤,直接打松了我的两颗牙齿,鲜血沿着我的嘴角流了下来。 我抿紧了嘴,把血水往肚子里咽,坚持没有哭出来。 他说:“老子辛辛苦苦挣钱供你吃供你穿,你说不认就不认吗?” 我妈从里屋走出来,将一张存折拍到桌子上,说:“这些年你给我寄的钱都在这里,我一分钱都没动,你自己拿回去吧。我们没有让你养,现在你也别管我们,我会送女儿去念书,她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到时候她也只认我这个妈。” 他看到桌子上的存折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就像是饿狼看见了食物一样。但是他依然不依不饶,说:“当初你不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还逼迫我每个月都要寄生活费,现在你把钱都还回来,是不是也该把婚离了?” 我妈面无表情,说:“离!” 就这样,我妈抛弃了十几年的隐忍和斗争,只为了能给我自由,让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可这同时也意味着那些支撑着她的信念都没有了,多年来她努力维持这个家在名义上的完整性,维持她作为一个女性的尊严。因为我,这一切都没了。 钱也没了,我爸拿走的是我妈最后的积蓄,我的学费是东拼西凑借来的,还有生活费呢。我妈老了,累了,也做不动了。虽然她不说,我却都知道。 我只有靠自己。 我一个人到北方的某个城市念书,城市不算大,生活却没那么简单。 我在学校门口的餐馆里做兼职服务员,虽然工资不高,活又脏又累,但是管吃,解决了我最大的难题。 你看我现在的样子,一定想象不出我曾经在餐馆里端过盘子吧,这份工作,我一共做了五年。 我每天下了课就直接去餐馆工作,中午加晚上,通常都是九点多钟才下班,然后去自习室里看书做作业,到凌晨才回宿舍。班上的活动我也基本都不参加。其实我也想和她们一样,每天除了上课就是逛街、看电影、上网聊天,可是我不能。空闲的时间我会去学跳舞,去英语角和人聊天,去图书馆看书。外面的世界太大了,超出了我站在家门前的山顶上能够看到的,超出了我在电视机里面能够看到的,超出我上网能够看到的,甚至超过了我的全部想象。需要我学习的地方太多了,我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土包子。没有人知道我来自哪里,我连身份证上的名字都改了,我只会告诉他们我来自南方。 刚开始在餐厅做服务员的时候,我特别反感顾客问我是不是学生,好像是我不应该出现在那里一样,后来也就习惯了。我更反感别人问我要电话号码,因为那时候绝大多数学生都有了手机,可是我没有。所有找我要号码的人我都毫不理睬,时间久了,一些顾客私底下都喊我“冰山美人”。 你觉得我美吗? 算了,我知道答案。可是那时候我不觉得,我心里其实挺自卑的,我既买不起化妆品,也没有那么多漂亮的衣服,我哪里能吸引到他们呢?所以那些看了我几次就想要追我的人,让我感觉非常恐慌。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餐馆里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一开始我也没有注意到他,后来发现这个人每天都来,每次都是一个人,安安安静也不多说话,也不挑座位,哪儿有空就坐哪儿,而且每次都点一菜一汤,菜每天都在变,但是汤永远都是黄瓜皮蛋汤。 服务员们都发现了这个规律,都喊他“黄皮汤”,她们甚至每天拿他会不会出现来下注,给枯燥的工作自找乐趣。但是买他不会来的人都在输钱,因为他真的每天都来,不论刮风下雨,不论节假日。 我留意观察了他一下,这个男生个子高高的,戴着一副眼镜,五官端正,干干净净,给人感觉还是挺舒服的。时间久了,我也会在点菜的时候跟他打声招呼,点点头,算作是认识。 后来服务员都说他是专门为了看我才来店里的,只要我出现在大堂里他的目光就在我身上。我留意观察了一下,他果真在偷偷地看我,有时候我有意识地突然往他那边望过去,就能和他的目光撞上,然后他就会慌慌张张地低下头。 我知道,他喜欢我。 有很多人喜欢过我,他们给我写情书,给我买东西,对我关怀备至,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想要得到我的回应,可是我一直都不是很擅长做这样的事情。 我喜欢他用这样内敛的方式来喜欢我,被一个人全心全意不求回报地喜欢着的感觉真的很好,你会觉得自己对另外一个人来说是那么重要,他只想要远远地看着你就好,这让我有一种满满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他甚至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名字和要我的电话,他就这样每天过来吃饭,和我简单地打个招呼,一直过了三个多月。 有一天晚上他很晚才过来吃饭,吃完饭之后,他破天荒地没有离开,而是一直坐在那里捧着一本书假装在看。我知道晚上会有事情发生,因为他假装得太明显了,一个多小时书都没有翻过一页。 他一直等到我们下班的时候,走过来对我说:“你是回七号楼吧?我顺路送你回去吧!” 我点点头,他跟着我出来,走在我右手边。 我没有说话,他也一直不开口,我们俩就这样埋头走路。校园里很安静,白天下过一场雪,沉默中只能听到两个人的脚踩在雪里清脆的回响。 我大概能够猜到他今晚想做什么,虽然我对他有一些好感,但是我还没想好是否接受他。 眼看就要到宿舍楼下了,他终于拉住了我的手,我停了下来转身看着他。 他的呼吸很急促,红着脸憋了半天,说道:“我喜欢你。” 我心底差点儿笑出声来:真是一个简单的男孩子,连表白的花里胡哨都没有。 我说:“你都不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说:“了解你之后,我会更加喜欢你的。” 这话说得真是一点逻辑都没有,但是我觉得听上去很受用。 我说:“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他紧张地点点头。 我说:“你为什么每次都要点黄瓜皮蛋汤?” 他说:“其实我只是第一次吃饭的时候碰巧点了黄瓜皮蛋汤,后来我想要吸引你的注意,又想不到其他的办法,于是就每天都点这个汤。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因此注意到我的。” 我笑了起来,说:“你确实是引起我们注意了,她们给你取了个外号叫‘黄皮汤’。” 他也笑了起来,挠挠头说:“说实话,我现在听到黄瓜或者皮蛋两个字,就会觉得反胃。” 这家伙真是傻得可以,我心里觉得有一点感动。 我说:“那你是为什么现在要跟我表白了?是因为不想再喝黄瓜皮蛋汤了吗?” 他老老实实地说:“我已经把这学期家里给我的生活费都差不多用完了,我再也没办法天天都去餐馆里吃饭了,也不能天天看到你了,我害怕时间一长,你就会忘了我。” 这种话听起来很感人,是吗?但是我宁肯他那天晚上没有说这样的话。 其实我对他有些心动,如果他能说一些其他的话,即使是骗人的话,我可能就会答应和他在一起。 可是我拒绝了他,原因很简单, 他都没钱吃饭了,和他在一起之后难道还要我养他吗?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在说这个女人怎么这么现实,那是因为你没有吃过苦,我吃过,所以我不想再吃苦了。一个每天写情诗给我的人和一个每天给我买早餐的人,我肯定会选择后者。 这个念头当时在我脑海里一闪,我就直接对他说:“对不起,你很好,但是我们不适合。” 这些话就像背得顺口的台词一样,脱口而出。 我看见他眼中的光芒暗淡下去,他追问我为什么。 我说:“不为什么,我不喜欢你,你做的这些事情也都是徒劳,你即使吃一年的黄瓜皮蛋汤都没有用,以后不要这样了。” 我不敢继续待下去,急忙转身走掉了。 我在宿舍楼上看到他在雪地里一直坐着,足足坐了两个小时,到后来飘起雪来,雪花落了他满身,他埋头哭了起来,不顾身边经过的人们奇怪的目光,肩膀上的雪花抖落一地。 我有些于心不忍,第一次看到有男孩子为我这样伤心,可是我最终还是硬着心肠没有下楼。 十二点过后,他起身离开了。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们寝室有女生被外面的男人包养了,每周都会在外面住一两天。车停在校门外把她接走,回来的时候她拎着一袋又一袋的新衣服和高档化妆品,然后告诉我们说她在当地有一个很疼她的有钱的亲戚。她以为我们都是瞎子吗? 也有那种富商找过我,而且不止一个,开出的条件也很诱人。我虽然很缺钱,但是我不会那样做,我鄙视她们,我用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赚的。我有我自己的追求,我的心灵越来越强大, 我不再是刚刚走出老家的那个傻乎乎的姑娘,我知道新世界的大门已经在向我敞开。 我唯一难过的是没有朋友,她们都喊我拼命三娘,当面背后各种冷嘲热讽。即使有人试图和我走近,都会被群起而攻之,直到大学毕业,我都是独来独往。 这是我大学唯一的遗憾。 嗯,或许在雪地里哭泣的那个男生也算吧! 其实我想把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有些沉重但是充满了正能量,还带着一点青春的苦涩,这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故事了。 后面的故事你还想听吗? 已经快四点了,店里的客人全都走了,你确定还想听? 好吧,那你请我喝一杯吧,最好,给你自己也倒一杯。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北京,当时我想的是,我一定要待在大城市。 我将这一切想得太简单了。到北京之后,整整三个月我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大学生不值钱,更何况专科?我跑了不知道多少个招聘会,投了不知道多少份简历,面试了好多公司,愿意用我的都是一些小公司,岗位不是前台接待就是销售代表,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工作。 你问我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啊?其实当时我也挺傻的,就特别羡慕那些在写字楼里面上班的人,穿着职业套装,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说话带着英文,看上去派头十足。你不要笑,我现在回过头来看也觉得这样的想法很幼稚,但是我当时确确实实有着这样的向往,你也永远不会明白这样的向往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所有那些我想要进的公司都拒绝了我,有一些面试官直接告诉了我原因:我的学历太低。 我无法向他们证明我的专业知识是多么丰富,我在学校拿的那些奖状和证书起不了任何作用,文凭这玩意儿,虽然说真的没什么用,但是没有的话似乎又寸步难行。 当时我已经在北京的地下室里住了三个月,身上只剩两三百块钱,我迫切需要马上找到一份将就的工作先做着,否则我很快就会连饭都吃不上了。 我差一点儿就接受了一份在化妆品柜台做美容顾问的工作,虽然不怎么光鲜,工资却不低,至少能够让我在北京顺利地生活下去。可是,就在我打算去签合同的前一天,一起合租的一个女生收拾东西离开了北京,她的老家在河南,和我一样也是专科学历,她一个人在北京奋斗了三年,工作换了好几个,但是依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生活。 我问她:“你回家之后有什么打算?” 她说:“没什么想法了,回家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找个合适的人嫁了,生个孩子,过上小日子,知足常乐,也挺好。” 她的话让我想起儿时的那些小伙伴,如果到最后我也像她这样一无所有地离开北京回到家乡,走上这样一条道路,那我又为什么要出来念书?如果我所有的努力到头来只是让我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原点,我怎么对得起大学三年里那么辛苦的自己? 巨大的恐惧让我彻夜难眠,地下室的空气异常混浊,老鼠从天花板里窸窸窣窣地跑过。我想了一晚上,想了好多从前的事情,想起夏天乘凉时看到的星空,想起我在山顶看到的山外山,想起满头白发的妈妈,想起餐馆里洗不完的盘子,想起一个人的自习室。为了梦想我已经走了这么远,我不想这一切化为虚无。 天亮的时候,我作了人生中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考研。 时隔多年之后,我常常在想,如果那天,我作出的决定是另外一个,我今天的生活会有什么不同?我还会不会遇到后来那些人?我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好还是更糟?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叫作后悔的药,这个问题似乎也不会有答案,然而今天,现在,此时此刻,我后悔我当时的选择。这条路走过来,我承受了太多的痛苦;我不相信另外那条路上的痛苦能超过这条,永远都不会。 专科毕业通过同等学力考研需要毕业满两年,算下来我需要第二年报名,参加第三年的考试。我没有什么后路可以退了,只能马上开始复习和准备。 我离开了租住的地下室,到想要报考的学校附近找了一家餐馆,重拾曾经的工作,成为一名服务员,不过这一次是全职。原因很简单,餐馆可以包吃包住,让我没有生活上的顾虑;工作简单机械不需要动脑子,晚上我还可以去学校的通宵自习室看书。 考研是一条艰难的路,不只是学习上的艰难,总有各种事情跳出来扰乱你的心绪。那时候有一些人在追求我,不胜其烦,我告诉他们我要考研,真的喜欢我的话就等我两年。没有人等得了这么长时间,最久的一个等了半年,天天晚上跟着我去上自习,结果后来看上了一个自习室里的学生妹子,三下五除二就追到手了。我也就在心里冷笑,心想爱情还真不是什么可靠的玩意儿,然后自己该看书看书,该端盘子端盘子。 同等学力考研比起本科要难很多,导师的作用尤其关键,所以我在第二年就开始主动找合适的专业导师,把导师的知名度、人品、性格等都打听清楚之后,我直接跑到导师的办公室里面去毛遂自荐。还没等我把自己准备好的一串开场白说完,导师站起身来,诧异地指着我说:“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是不是在校门外一家餐馆里面做兼职?” 我说:“是的,但我不是兼职。我现在的工作就是一名服务员,但是我想考研。” 他更加诧异了。我见他和颜悦色,就像是一位仁厚的长辈,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语气里也都透着关心,于是就将自己的故事讲给他听,也就是你前面听到的那些删节版。 他听完之后大为触动,对我说:“你好好复习,有问题尽管来找我,我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你,让你考上研究生的。” 这个人在后面的故事里很重要,就叫他刘先生吧! 刘先生不是走过场说的那些话,在我后来的复习过程中,他的确给了我非常多的帮助,不仅发给我各种内部资料,甚至会喊我到办公室里专门给我讲解题目。除此之外,他也很关心我的生活,会把一些别人送给他的营养品转送给我要我补身体,我休息的时候他会请我出去吃饭,还开着车带我到北京的一些景点去游玩散心。时间长了,我觉得他就像是我的父亲一样,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有父亲的关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后来我想,大概就像是他对我这样吧!有的时候他会挽着我的手或者搂着我的肩膀,我心底反而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他也没有把我当作一个普通的学生,不只是和我讲学术讲考试,也会敞开心扉和我聊天,和我讲述他的过往和理想,讲述他那失败的婚姻,讲述他的困惑和迷惘。他告诉我他和妻子已经离婚,他的儿子对他没有感情,他将在未来的生命里完成什么样的成就,诸如此类。时间久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开始变化了,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前辈,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离自己很近很近的人,每次见到他,我都会觉得欣喜。 不管后来的故事怎么样,我对这个男人是充满崇敬的,他的睿智、他的才华、他的幽默、他的风度,足以让任何少女倾心,包括我。 如果他不是已经四十五岁,而是二十五岁,我想我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吧。 但是有的时候,年龄其实不是问题。 你喝口酒吧,你已经掩饰不住自己惊讶的表情了。 是的,我爱上了他,但是世俗的枷锁阻止我和他在一起。我来自世俗间,最怕的,却也是世俗。 但是男女之间,爱或者欲,不可能那么听从控制。有一次他带我去温都水城泡温泉,晚上住在酒店里,也说不上谁强迫谁谁诱惑谁,谁也没有想过太多后来,那件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那是我的第一次。 他大概是没有想到我竟然还是处女吧,有些意外也有些兴奋,不停地对我说会对我负责的。 我问他:“你怎么对我负责?你会和我结婚吗?” 他愣住了,说:“我会保证你考上研究生。” 我气得不行,抄起枕头使劲往他头上砸,说:“你觉得我跟你上床就是为了这个吗?” 他急忙紧紧地抱住我,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知道你是因为爱我,我也爱你。” 原来我爱你和你爱我,是如此容易说出口的话,以至于后来我再也不敢相信这三个字。虽然后来他真的爱上了我,但是我依然不知道那天晚上的他是不是真的爱我。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情人,另外一个身份是他的研究生。这真是一个完美的掩护,我们结伴出入都不会引起太多的怀疑。 他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将我带入完全不一样的生活,真正为我打开了这个世界的大门。是他让我从一个女孩变成女人,我指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灵。如果没有遇见他,我也不会是今天你看到的样子。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我开始依恋他,我想要和他结婚。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世俗的压力,我问他什么时候娶我,他信誓旦旦地说等我研究生毕业就会和我结婚。 我也真是傻,居然就相信了他。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了他的谎言。 我说我要搬到他家里去和他一起住,他坚决不同意,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我之前从来没有怀疑过他说的话,但是这件事让我起了疑心。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能够永远包得住的谎言。 稍微一查我就发现了,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觉得天都快塌了,原来他根本就没有离婚,他依然和他的妻子住在一起! 不知不觉间,我竟然成了世俗所说的小三儿,成了我自己曾经万分看不起的人。 我疯了一样地打他骂他,恨不得杀了他。我二十五年小心翼翼、不敢出错的人生,竟然就此毁于一旦。 他任我打任我骂,任由我的指甲在他脸上划出血。他说他和妻子的婚姻名存实亡,不离婚是为了孩子,他们已分床多年,彼此也都没有了感情;他说他很爱我,他在餐馆第一次见到我就对我印象深刻,他说我会找他做导师都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他说他骗我说已经离了婚也是因为爱我,怕我会有负担;他说愿意给我一个名分,等到他儿子高考结束之后他就离婚,然后娶我。他儿子已经读高二下学期了,我只需要再等一年。 我还能相信他的话吗? 我让他滚蛋,他真的就滚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当我走下楼的时候,他从车里走出来,一脸憔悴,手上拎着一个保温盒,里面是他前一天晚上煲的鸡汤。他也不多说什么,只是让我喝点汤。鸡汤很好喝,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鸡汤,我喝着喝着眼泪就掉进了汤里,到最后,我竟然原谅了他。 我说:“2011年6月9日,如果到那一天,你还不能给我一个确定的未来,我就会永远离开你。” 那是他儿子高考完的第二天。 我们继续着地下恋情,他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那里就像是我们的一个家,我们每周都会过去几天,在窗明几净的房间里,他看书我做饭,就像是夫妻一样生活。有的时候我会有一种错觉,似乎我们已经在一起了。但是这种错觉持续不了太长时间就会被打破,因为他每天晚上必须回家,他走以后,房间立刻显得空空荡荡,让我从脚底冷到心底。 难以入眠的夜里,我只有不断告诉自己要忍住,还有几百天,熬过了就好了。那个约定的日子成为我心中最后的信仰。日子虽长,一天天还是熬过去了。6月9号那天,我穿上他买给我的新衣裳,精心地化了一个美美的妆,等着他来接我。前一天晚上他告诉我说他会和他妻子摊牌,然后许我一个未来。 未来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到来的意思? 我等了一年多,他给我的答案竟然是他和妻子有一些经济上的纠葛,所以现在还不能离婚。 我没有听他的解释,甩手给了他一耳光,转身就走了。 那个暑假我回到了老家,我不接他的电话,也不回他的短信,我决定要彻底断掉和他的关系。 老家的变化也越来越大,曾经遥远的县城现在看来很近很近,我曾经驻足买水喝的那幢老房子已经修成了小洋楼。我突然发现遇见刘先生之后我的生活中就只剩下感情,我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曾经怀着梦想的女孩,曾经的我是那么渴望看尽这广阔的世界。 我想去一趟拉萨。 有一句话说的是,人生之中要有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下子我全都占齐了。 我早就辞去了餐馆的工作,后来的生活费都是刘先生给的。我的存款要留作最后一年的学费,我想去拉萨,但是盘缠明显不够;那时候《搭车去柏林》很红,我便决定搭车去拉萨。 我买了张最便宜的火车票坐到了成都,然后找了一家青旅住下。青旅是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你总是能够遇到来自天南地北的各种各样奇妙的人,我在这里遇见了大木。 当时我正在大厅里和大家聊天,我说自己准备搭车走318国道去拉萨,想要找大家传授点经验。 店小二哈哈笑起来,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背后走进来这个人,问他再合适不过了。” 我回过头,看见一个男人风尘仆仆地走进来,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肤色黝黑,眼神深邃,笑起来露出两排白净的牙齿。 他就是大木,北京人,他带着我一路搭车到了西藏,回到北京之后,他开始追求我,我后来接受了他。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是花光我这辈子的运气才能遇到的那个人,我所想要的一切美好的生活都可以在他身上实现。可是刘先生坚决不肯让我和大木在一起,甚至拿我的学业来威胁我,最后我屈服了,大木也离开了我,这是我此生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 对了,你应该也见过大木吧,他曾经是这家酒吧的常客,我第一次来这里也是他带过来的,他离开我之后似乎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至少我从来没有在这里碰见过他。你知道我为什么每次来这里都是在星期五晚上十一点之后吗?那是他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特别期望能够在这里碰见他,我要主动联系到他是很容易的,但是我没有,我想的是如果我们能够在完全偶然的情况下,在这个有着两千万人的城市再次相遇,一定是上天给我们的某种启示,到时候我会放下所有跟他走,即使毁灭我现有的一切。 可是我再也没有遇见他,很遗憾,是吗?人的一生,怎样才会没有遗憾呢? 天快要亮了,你该下班了,我也该走了。 你说我的故事吗?我已经讲完了,我知道你还有很多疑问。你听过这句歌词吗?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你是问这个故事的结局吗?为什么故事一定都要有结局呢?只要人生还在继续,故事就在继续,一个故事的结束同时意味着另外一个故事的开始。 最后再给我一杯酒吧,谢谢你听我讲了这么多,虽然我们都不认识彼此,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可以毫无顾忌地告诉你我的这些故事,同时也是和自己的过去告别。 我们碰一下杯吧,这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下周就要结婚了,嫁给一个我并不那么喜欢的人。这也没什么不好,前半生告一段落,今后我的生活中至少不再有这么多的痛苦。 我不会再来这里了,我会停止所有的幻想,我会系上围裙做一个好老婆,这就是我的故事。 3/ 这是一座灯红酒绿的不夜城,不管多深的夜晚,总有人走在街头,埋首走进斑斓的夜色。每一个亮着灯光的窗户后面,都有人彻夜难眠;每个屋顶下,都是一个悲喜自在的世界,有人笑,有人哭,演绎着各自的故事。而那些深夜食堂、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通宵酒吧,则是更大的秀场,更多的人生悲喜剧在这里演绎着、交汇着。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十点多钟,小美依然在收银台忙个不停。这是一家连锁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这个时候别的超市都打烊了,所以她们变得异常忙碌。刚刚加完班的上班族面容枯槁地走进来买便当,聚会结束喝得东倒西歪的商人走进来买饮料,穿着睡衣睡裤的小区居民走进来吃夜宵,行色匆忙的青年走进来买香烟。小美一会儿要给顾客结账,一会儿要给顾客拿货,一会儿要煮米粉,一会儿要捞关东煮,忙得根本没空看时间,但是当她看到“金城武”站在面前的时候,她知道:快要到十一点了。 “金城武”之所以叫金城武当然是因为他长得很帅,但是便利店里每天进进出出几百人,帅还不足以让人印象深刻。“金城武”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一趟店里,每次都会买一瓶咖啡和一包香烟,然后坐到靠着落地窗玻璃的长桌旁。他买了烟却不抽,掏出一支香烟在手上像转笔一样转来转去,一个人坐在那里望着外面的街道出神。他通常不会待得太久,半个小时左右之后就会推开门离去,走的时候会将喝剩的咖啡瓶子和只用了一根香烟的香烟盒子一起丢在门口的垃圾箱里。他的这些行为已经足够奇特,而最奇特的则是他出现的时间:都是晚上快要到十一点的时候。他不一定每个周五都会出现,但是他出现一定是在周五。 小美对“金城武”充满了好奇,她觉得他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可是“金城武”每次除了“你好”“谢谢”之外基本不说其他的话。小美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收银台,也没有机会和他搭话。 这一天有些反常,“金城武”买完东西之后没有再坐到窗边,而是站在店门外抽烟。他抽得很凶,两分钟抽完一根,然后又是一根。他手里拎了一个袋子,好像在等什么人。小美一直盯着他,想知道他要见的是什么样的人,可是一个分神她转身给顾客拿了点东西,再看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小美四下张望,看见“金城武”正飞奔着跑过马路,似乎是在追某个人,应该是前面十几米远的那个女人。可是他跑着跑着突然就减缓了步伐,变成了慢走,然后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他站了那么两三分钟,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盯着那个渐渐走远的背影,然后垂下头,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往回走,穿过马路,推开门,重新回到店里。 “叮咚”的进门提示音响起,“金城武”一脸茫然地走进来,在货架上拿了一瓶清酒,在收银台的时候,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请问,店里面可以抽烟吗?” 小美说:“吸烟有害健康,所以还是不要抽烟吧!” 这不是公司培训时的标准话术,小美只是不忍心看到他再像吃饼干一样抽烟的样子。 他苦笑了一声,接过小美递过来的零钱,坐到老位置。这一次没有烟,只有酒,他打开酒瓶的盖子,像喝矿泉水一样咕噜噜灌了半瓶下去。 小美的同事在一旁低声惊呼:“好酷!” 小美并不这样觉得,“金城武”今天晚上的一言一行背后,她都感受到了他正在经受的巨大痛苦。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小美想要挖掘他的故事。小美在成为一名便利店的店员之前,曾经在电视台里做撰稿人,生搬硬套写了无数个故事来赚取观众的眼泪,写到后来她自己都觉得麻木了,脑子里再也榨不出任何一个新鲜的故事。同时由于她经常熬夜写稿,结果患上了失眠症,每天凌晨两三点的时候都毫无睡意,对着空白的文档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一直干坐到窗外天色亮起。于是小美辞去了电视台的工作,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她开始在便利店上班,而且主动要求专门上晚班。她看着那些深夜在店里出现的人,通过他们的穿着、表情、动作、言语,猜测着他们背后的故事,然后写进自己的稿子。 小美曾经猜想过“金城武”的故事,但是她一直觉得不能完美地解释他的行为。今天晚上他的异常让小美的好奇心强烈到无以复加,她决定和他聊聊。快到午夜,店里的客人也没那么多了,小美和同事商量了一下,然后走出收银台,买了一罐啤酒,走到“金城武”旁边的位置坐下。 小美说:“一个人喝容易醉,我陪你一起喝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啤酒举到半空中。 “金城武”扭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什么,但是拿起酒瓶子和小美碰了一下。 小美说:“有这么一句话,说所有人的幸福都千篇一律,但是每个人的痛苦却各不相同。你不认识我,或许有的时候你会羡慕我的生活多么简单而快乐,但我也一样有我的忧愁。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然后告诉我你的故事,痛苦经过分担之后,是可以减半的。” “金城武”扭过头来,这一次他认真地盯着小美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慎重地说:“好。” 于是小美就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讲述自己如何成为北漂一族,讲述自己心中的作家梦想,讲述她为什么会离开电视台来做一个小店员,讲述自己生活的困境。当然也讲了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男朋友为了能够和她在同样的频率生活,辞掉程序员的工作成为一名调酒师;他足够好,但是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和他结婚。 小美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为了省出更多时间给对方,她讲得有些简洁,但是足够吸引人,引得“金城武”频频点头,小美讲完之后他还主动和她碰了一下酒。 小美说:“所以,你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金城武”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我的故事有些长,你有足够的耐心听完吗?” 4/ 我出生在北京,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快三十年,就像熟悉自己身上的骨头一样熟悉这里的每个角落。即使后来出去走得再远,这里都是我魂牵梦萦的家;而现在,我却想要离开这里了。 我的生活一点都不励志,在我人生的前二十五年里,我从来没有像你们一样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过。我的父母已经替我安排好了每一个环节,即使遇到问题他们也会动用关系和钱去打通一切,所以我从小到大几乎什么都不用担心。我妈特别宠我,在我小的时候,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儿子,除了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你想要什么妈妈就给你买什么。” 你不要笑,她真的是这样说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中了好莱坞电影里一个美国小男孩骑的一辆山地车,他们真的就托人从美国买了一辆一模一样的空运回来给我,当时可让我在小伙伴面前出尽了风头。大概是他们都忙着赚钱,没时间陪我,在精神上满足不了我,所以才会在物质上这么纵容我吧!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脾气都不大好,我也是如此,各种调皮捣蛋,今天砸了谁家的玻璃,明天扎了谁家的自行车轮胎,隔天又打了谁家的孩子,肆意妄为,想怎么闹就怎么闹,反正到最后都有人来给我收拾场子。初三的时候为了争一个姑娘,我和隔壁班的一个家伙打了一次群架。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喜欢那个姑娘,但是见不得有人和我抢,结果发展成了群殴,混战之中我的手被打折了,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从那以后我才稍微收敛了些。 我大学也是在北京上的,学校不算很好,但是这无关紧要,在什么样的学校我都学不到东西。我也不知道学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我只是需要这样一个过程,所以大学的课程基本上都被我逃得差不多了,考试前才开始看书,连抄带蒙,过了一半挂了一半,补考的时候再过一半挂一半。 大学的时候我基本上就做了两件事情。 一件事情是和朋友一起组了个乐队,我是主唱,我们走的是金属摇滚路线,天天耗在一起写歌练歌,偶尔搞出一个不错的作品,就感觉自己牛气得要命,豪言壮语称自己要拯救中国摇滚的未来,大概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吹牛了。虽说我们都热爱摇滚,但是谁也没有真的把这个当作毕生的事业去做,所以我们乐队最后也没混出什么名堂,也就在学校里面表演一下。大四的时候有些人要找工作有些人要回老家,乐队就散了。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到处嗅蜜。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浪子,需要姑娘来刺激自己的生活,而且这姑娘还不能固定了,得经常换,好在北京城里姑娘多,我们从清华北大嗅到电影学院,从三里屯嗅到后海,隔一阵子身边就要换一个人,来往的姑娘太多,有些到现在连名字都忘了。所以我后来一直都在想,世间的一切都有因果循环,是不是那时候我伤害过的姑娘太多,所以注定有一天我要被别人伤害。 大学毕业之后,我进了自己家的公司,名义上是个事业部的经理,实际上没什么正儿八经的事情要做,每天开开会签签字,下班后就和朋友出去瞎混,酒吧,KTV,纸醉金迷。这就是我二十五岁之前的人生,顺风顺水,衣食无忧。我不缺钱,不缺工作,不缺女人,我享受着所有这些浮华和奢靡,以至于有的时候,我竟然会生出一种想法,那就是活着这件事可真是没什么盼头啊! 只有当死亡真正降临的时候,我们才能觉察到人生的珍贵。 二十五岁那一年,有一天晚上我和一个朋友跑到高速公路上去飙车,我们俩你追我赶,车速越飙越快,都上了200码不说,在隧道里也丝毫不减速。我们没想到隧道两端的天气竟然完全不同,出隧道的一边竟然下着暴雨。我朋友的车在前面,瓢泼的雨水直接砸在挡风玻璃上,瞬间模糊了视线,他的车直接撞上了中间的护栏。我赶紧踩刹车抓方向盘,但是车速根本减不下来,加上路面湿滑,我的车也以极高的速度撞向路边。当时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抹黑,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就是完了没想到就这么死了,本以为已经活腻了,到头来还是觉得没活够。 我没死,这是我的幸运,而我的那位朋友却因此而丢掉了性命。他的父母一夜白头,我在余生中都无法弥补对他们的愧疚。 我在医院躺了大半年才恢复,胸口却留下了永远的伤疤,似乎在提醒我曾经离死亡如此之近。很多东西其实都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有恃无恐;经历了失去的场景,才懂得珍惜。 这次车祸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躺在医院病床上的那段日子,我总是在问自己,我需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对得起这重来一次的生命。老天爷留下我的命,必定有其意义所在,我应该怎么来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之前的二十五年都白活了,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一无所获。 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到答案。因为这个答案没那么简单,有些人活到八十岁的时候可能都没有找到答案,当然也有人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出院之后,我妈为了让我散心,同时为了做一些心理治疗,带着我去巴黎住了一年。我在巴黎的时候,静下心来读了很多书,尼采的,萨特的,加上在生死边缘走过一遭,自己的很多想法都改变了,当时我就想:既然生命是如此脆弱,生命的意义又是如此伟大,那么我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的生命更加丰富多彩。花天酒地的生活不是丰富多彩,看到更广阔的世界和帮助更多的人才是丰富多彩。 回国后我开始背着包到处旅行,有的时候徒步,有的时候开车,有的时候骑车,有的时候搭车。一开始出发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旅行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将自我修行和增长见识结合得比较好的一种方式。走着走着就根本停不下来了。我看见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或者说我发现了自己从未了解过的世界,有趣的人,有趣的事,美丽的风景,意外的经历,最重要的是我找到了人生中的另外一个主线,那就是摄影。我在旅途中拍的照片通过杂志、网络传递到了天南海北,渐渐地小有名气。其实不是我的照片拍得有多好,而是西部的那些地方,川西、西藏、新疆、青海等,尤其是普通游客不会去的地方,随便拍一张出来都美得要命。 我很满足这种状态,为此和家里人也没少吵架,他们就想着我赶紧找个好姑娘结婚,然后慢慢继承家业,再生个大胖小子,他们就可以退休颐养天年了。每次一吵架我就跑出去,深山老林里没有手机信号,他们找不到我,也拿我没办法,日子久了也就随便我了。本来以为我会在这样的生活中走得很远,却没有想到生活的轨迹会在我二十八岁那年再次转变,因为我遇到了一个人。 我在路上遇到过很多人,在无数个青年旅舍度过的夜晚里,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围在一起谈天说地、游戏喝酒,亲密得如同多年不见的老友,点一根烟,说一段往事,第二天早上背起行囊,各自远行,再也不见。谁也不会想到路途中的一个过客会成为人生中的转折,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奇妙之处吧! 我遇见了一个姑娘,她叫小齐。 我在成都的一家青旅里碰见小齐的时候,就从她的眼眸深处看到了隐藏的忧愁,我当时就想着她应该和大多数走在川藏线上的那些女孩一样,怀着沉重的心事,试图在旅行中抛开过去。她想搭车去拉萨,但是之前从来没有走过,所以想让我带着她一起走。我这个人独来独往惯了,也不怎么会照顾人,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她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当时我觉得如果一起出发的话,就有机会多看她很多眼了。 有首歌里面不是在唱吗,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真的就是这样。 现在看来也可以说是一眼误终生。 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我检查了一下她的背包,差点儿没被气死:这姑娘想要搭车去西藏,包里竟然只准备了羽绒服和防晒霜,她这是以为可以直接从成都到拉萨吧!我拉着她去补充物资,她言辞闪烁着不肯去。我最后急了,说:“你要是不听我的安排就不要跟着我走了。” 没想到她性格倔得很,真的扭头就走。我赶紧追上去,耐心问道:“如果我们要一路走到拉萨,就必须对彼此足够信任,否则我们翻不过几个垭口就要散,你是有什么苦衷吗,告诉我可以吗?” 她看着我,犹豫了半天,说:“我和你不一样,你穷游是想寻找一种生活方式;而我,是真的穷。” 小齐后来告诉我,那是她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坦承自己的贫穷,所以我也直接看破了她所有的伪装。其实川藏线之所以让那么多人向往,有一个原因就是走在路上的这些人都很真实,甚至原始。 我最后还是拉着她去采购了需要的物资,算作是我借给她的,旅程结束后她再还给我。我们走的是川藏南线,这条线上的私家车和运输车相对来说都还算多,一路也都比较顺利。小齐也甩开了思想包袱,在我面前像个小女孩儿一样,看到突然而至的美景总是一副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样子,然后拉着我给她拍照。我以前基本只拍风景和路人,当我在取景框里将她放入风景中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心动了。 我谈过很多次恋爱,但是很少心动,因为那时候爱情来得太容易走得也太轻松,只是觉得身边需要有个姑娘了,于是就找个姑娘,唱两首歌表个白然后问声“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愿意就成了,不愿意就换下一个目标,连我爱你这种话有时候都省略了。对于小齐的心动,现在已经分不清是因为人因为景还是因为在路上了。 心态不一样之后,我们的相处反而出现了问题。从巴塘出来到芒康的路上,那天运气不大好,我们走了两个多小时都没有搭上车,小齐显得很气馁,提议说我们不要再往前走了,就待在原地等车。我不同意,我的理由是旅行就是要一直走在路上而不是等在路旁,她明显是不吃这一套理论的,直接把背包一扔,在路边坐了下来。我怎么说都没用,她坚持她的观点认为继续往前走是在做无用功,我其实看得出来她是真的走累了,但是怜香惜玉的情绪抵不过男人的控制欲和自尊心,我没办法拉上她一起继续走,也不会留下来陪着她一起等。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决定分开行动,她在原地等车,我继续往前走。我又走了两个小时之后,一辆皮卡车鸣着喇叭在我身边停了下来,小齐坐在后面的翻斗里朝我挥手,说:“快上来吧,我带你感受一下我小时候第一次出远门的场景。” 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我也不再计较,两个人和好如初。 我之所以讲路上这样一个小细节,是想说明小齐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只要她认定的事情,就没有人能够改变,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管会伤害到什么人。 在然乌的时候,小齐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开始发烧和呕吐,然乌当地的医疗条件太差,根本医治不了她的症状。我急得发疯,一家一家地敲门找人找车,语言不通,我手里舞着钞票,开口就说只要愿意跑一趟给多少钱都行,最后终于找到了一辆车,连夜把她送到八宿的医院里,才算是从鬼门关里抢回了这条命。小齐后来跟我说,她那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我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摸了一下我的手,我的手心冻得冰凉,她却感觉心里暖暖的,她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但是我当时还不知道。 我们到了拉萨之后即将各奔东西,我打算继续往下走,走到冈仁波齐;小齐打算待几天之后坐火车一路回北京。一路上的交谈中我已经知道她在北京读研,目前单身,但是对于前一段感情她只字不提。在我离开拉萨的前一天,在八角街的一家奶茶店里,我问她:“在路上走了这么久,出门时困扰你的那些问题,都找到答案了吗?” 她想了想说:“应该是找到了吧!” 我说:“那你准备好接受新的感情了吗?” 她笑起来,说:“准备好啦,就等真命天子出现了。” 我说:“那你准备好接受我的追求了吗?” 她一下子愣住了,没有反应过来。 我说:“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你喜欢我吗?” 她垂下头,不再看着我,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 这是我的第一次表白,大败而归。 我也有过很多次不成功的表白,但是这次不一样,以至于当我站在冈仁波齐山脚下,仰望着这座宗教传说中的“世界中心”时,脑海里浮现的依然是小齐的面容。我已无法静下心来转山,我曾经构架起来的心灵世界在一点点崩塌,信仰和梦想已经无力支撑,这种外来的强大力量,是爱情。 我回到了北京,回到了曾经的生活,只是不再醉生梦死,北京的天空也显得明朗起来。我找到小齐,对她说:“我不需要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只需要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更加熟悉彼此,即使只做普通朋友。” 她点头答应了,从此我就开始不露声色地追求她。我们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轧马路,有的时候手牵着手相互依偎,在外人看来就像是情侣一样。我的世界围绕着她打转,旅行被放下了,摄影被放下了,工作就更不用说了,时时刻刻只想和她在一起,朋友们都说我是中了魔障。 有一次我去日本出差五天,第三天的时候她给我发了条信息说她很想我,我马上停止了手上的工作,坐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回到北京,突然出现在她宿舍楼下,第二天一大早又坐最早的一班飞机去日本继续没谈完的项目。我爸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差点儿没杀了我,但是我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你看你那震惊的样子,觉得我很疯狂是吧?觉得有钱人真是任性是吧?为了追求她,疯狂的事情我做了可不止这一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本以为自己经历了生死,走过那么多地方,已经能够看清生活的本质;唯一没有看懂的,也是爱情。当时我心中的想法是:如果没有她,我的余生将毫无意义。 一切都在悄然变化,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陪她去喝酒,有一次喝醉了之后她对我说:“其实我也很喜欢你,但是我们现在不能在一起,因为时机还未到。” 第二天酒醒之后她坚决不承认说过这样的话,但是我从中解读出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在一次陪她看演唱会的现场精心准备了一次表白,场面有些宏大,连热气球都出动了,周围的人纷纷拍照围观,你如果那阵子经常上网说不定还看见过这条新闻。小齐被感动得泪流满面,在众人的见证下,她终于收下了我的花,拥抱着我。我记得她那天的拥抱非常用力,她在我耳边对我说:“爱我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你一定要坚持下去。” 我当时没明白这句话真正的意思,但是揭开背后的谜团并没有经过太长时间。 我和小齐在一起之后她坚决不肯搬来和我一起住,理由是不想太早感受结婚的状态,但是她隔三岔五会到我这里来住一晚上。这里想说一下,其实我很少去追问小齐她过去的事情,尤其是感情。因为我觉得过去发生了什么并不重要,只要现在她和我在一起;知道了那些只会给自己徒增烦恼。我们比较尊重彼此的隐私,也没有偷看对方的手机和查对方的岗这些行为,但是这个世界没有能够永远包得住的谎言。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像是亚马孙雨林的蝴蝶挥动一下翅膀,太平洋就掀起了巨浪。 那天她来我住的地方过夜,她在浴室里洗澡,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探过身在茶几上拿薯片的时候,她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屏幕正好亮了起来。手机开了静音,但是我一低头刚好能够看到锁屏的界面上显示出来的推送内容,短短几个字,却如同一颗子弹,直接打进了我的脑袋里。 到今天我都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看到那几个字,我现在的生活会不会好一点儿? 但是我已经看到了,想要擦掉记忆已经是不可能的,那几个让我终生难忘的字是:老婆,我睡不着,好想你。短信来自刘先生。 那一刻我全身都开始发抖,刘先生明显是掩人耳目的化名,我不可能将其理解为发错的信息或者其他误会。好在我的大脑还在高速运转,她的解锁密码只有四位,根据平时我看到她解锁的手势,大致能够判断出密码来。我只试了两次就成功地打开了她的手机,我飞速查看了短信和通话,明显是被删除了,没有这个刘先生的其他记录,时间紧迫,我飞快地记下了刘先生的电话号码。那天晚上我强忍着没有质问小齐,我想查得更清楚了之后再说;我知道信任这种事情,一旦失去就真的很难找回了。 这件事查起来也异常简单,我把手机号码在网上一搜,就看到了小齐的导师的名字。我用公共电话打了那个号码,证实是她的导师无疑,各种剧情就自动浮现出来。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心里头像是被倒进了一万斤的苦酒,连手心冒出的汗水都是苦的。 我纠结了一周的时间,那是我人生中无比灰暗的一周,甚至比我车祸后躺在床上的那段时间更加灰暗。那几天当我开着车在高架桥上的时候,竟然会恨不得再来一次惨烈的车祸就这样死了最好。 我最终还是向她摊牌了。我把她喊到家里来,在沙发上坐定,然后一字一句地说:“你能告诉我你和你导师,也就是你手机里的刘先生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吗?” 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猛地站起来说:“你偷看了我手机!” 我说:“这个不是关键,我希望你能够诚实地告诉我,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当时的面目一定异常狰狞、丑陋,她不肯看我,低着头开始抽泣。我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她的反应已经无形之中告诉了我答案,但是我还是在等,等着她亲口说出来。 这种令人窒息的沉默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她终于开口了:“他是我的导师,也像是我的父亲;他是我的精神偶像,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悬在头顶的利剑终于落了下来,刺穿了我的身体,血流满地。我抓起一个玻璃杯,狠狠地扔到墙上,碎玻璃掉落满地,我的心也像这个杯子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她继续说着,试图用简洁的言语说明这一切,她说:“我爱他,他也爱我,他曾经说要离婚娶我,但是他没有做到。他无法给我一个未来,后来我就离开了他,遇到了你;但是他又来找我,说如果我离开他,他就让我拿不到硕士学位。对不起,只剩半年了,我以为只要熬过这半年,等我研究生毕业之后,就能好好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说:“所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依然维持着关系?” 她点头。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同意和我在一起?” 她说:“因为你太好了,我已经拒绝过你一次,我害怕一直拒绝会让你离开我,我害怕失去你,我害怕以后再也遇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我突然很想笑,张大了嘴,眼泪却流了出来。 我咆哮道:“所以说,你就是为了一个研究生的学位证书,欺骗了我!背叛了我!我在你心中的地位,还不如一纸证书吗!” 她哭着说:“对不起,我知道你现在很看不起我,可是你不是我,也无法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就当作你是爱错了人吧!” 呵呵,爱错了人,说得容易,这个错,有可能改正吗? 我的情绪不断地膨胀和爆炸,不知道如何宣泄,我冲到卫生间用冷水冲脸,抬起头,我在镜子中看见了一张痛苦得扭曲的脸,我猛地一拳捶上去,镜子稀里哗啦地碎了,手上的鲜血顺着镜面流下来。小齐听到动静跑了进来,尖叫了一声,然后手忙脚乱地找东西给我包扎。 她哭得不成样子,不停地说:“你怎么这么傻,怎么这么傻。” 是啊,我真傻,真蠢。 那是我一生中最漫长的夜晚,最激烈的表达过去了,我们也都慢慢平静下来,像成年人一样面对我们的问题,我知道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也知道她不会抛弃她的追求。那天晚上我们说了很多话,一直说到天亮,因为我们知道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她走之前问我:“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我说:“我不知道。” 她说:“那就不要再见面了吧!” 我们就这样分开了,她回到她的生活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我重新踏上了旅途,去了云南、老挝、柬埔寨。我没有删除她的任何联系方式,但是没有再给她发过任何信息打过任何电话。我们就这样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各自遗忘。 我想忘,但是我忘不了。时间也没能冲淡这一切,无论走得多远,看到多美的景色,当我盯着取景框准备按下快门的一瞬间,画面中会出现小齐的身影。时间反而教会了我原谅,一路上我受到了太多佛教的熏陶,它们都叫我要宽恕。 第二年的暑假,我决定回去和小齐重新开始,她已经毕业工作,不再受到刘先生的困扰,只要我们能够包容和宽恕那些过往,我们依然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为此我选择了同样的时间和路线,重走了一次318国道,我在路上找了一百个路人,在一百个风景前,举着同样一个牌子,拍了一百张照片。 牌子上写的是:小齐,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回到北京之后,我把这一百张照片洗出来,装进一个相册里,然后去找小齐。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找不到她了。 她的手机号码已经更换,微博已经停止更新,QQ头像一直灰着,我发给她的任何消息都没有回应。她已经离开了学校,不知道住到了哪里,我不认识她的任何朋友,似乎她也没有什么朋友。但是我知道她不会离开北京,北京虽然很大,只要我一直找,就能够找到她。 我真的找到了她。 你知道我是在哪里找到她的吗?你这么聪明,肯定已经猜到了,是的,就是这里,她就住在对面的那个小区里;可是你能猜出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你猜不到,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是跟踪刘先生的车才找到这里,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开着车到路边,接走了小齐。 他们依然在一起,我想小齐已经作出了她自己觉得对的选择,那么我想我只能祝福她,而不是再一次搅乱她的生活,那样所有人都会不开心。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只知道他们还是会经常见面,别的事情,我不敢去想。或许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阴暗,小齐后来有了新的男朋友,他们三个人甚至一起吃过饭,所以我想,或许是在我宽恕之前,他们已经相互宽恕了吧! 小齐下周就要结婚了。我是怎么知道的?小齐上班的单位里有我认识的人,是我朋友的朋友。她现在的工作很好,国家部委,有编制,刘先生应该帮了不少忙吧!她的未婚夫也不错,海归精英,在国有银行里上班。说来我其实认识她的未婚夫,我们在一次酒局上见过面,我差一点儿就告诉他关于小齐的事情。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恐怖?其实我并不想怎样。我父亲生病住院了,我停止了旅行留在北京陪他们。这一年多来,我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也没有破坏过她的生活,虽然这么做其实很容易。星期五的晚上,只要是有空,十一点钟过后,小齐都会走出门,去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喝酒,那是我以前很喜欢的一个酒吧,我也带小齐去过很多次,而我第一次带她去那里,就是在一个星期五晚上的十一点过后。所以,当我有空的星期五晚上,我就会来到你们店里,坐在我们现在的位置,从这里可以看到小齐在街对面走过去的身影。有的时候我会看到她,有时候看不到,这无关紧要,只是一种将断未断的牵挂而已。 你问我为什么买了烟又不抽,因为我在戒烟啊,戒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自己折磨自己才有用。你不相信?那么或许是因为小齐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你更加愿意相信这个理由是吗? 我从来没有打算再出现在她面前,今天晚上是个例外,我本来想把这本相册送给她,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她有了新的生活,看上去非常幸福,我又为什么要去旧事重提? 不要说我伟大,我其实是在寻求自我解脱,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在这扇玻璃窗的背后看着小齐的身影,慢慢地恢复内心的平静,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活,这对我而言也是一件极大的好事。 你问我的这几个问题我都无法回答,你问我小齐现在真的自由了吗,我不知道。你问我小齐真的爱过我吗,我也不知道。你问我和小齐有生之年会再见面吗,我更加不知道。那都是上帝他老人家的事情。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明天我将离开北京。下一站是哪里?我也不知道,反正一直往南方走吧,牵挂越少才能走得越远。南美洲有个城市叫作布宜诺斯艾利斯,我还没有去过那里,但是很向往,如果有一天你也来到那个城市,你或许会在街头遇见我。 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们从此没有再见面 分手的时候,我对他说:“三年后,如果我们都没有找到更适合的人,我们就结婚吧!” 他当时正低着头专心地踢着脚下的一块小石头,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好啊!” 我说:“三年后的今天,我们还是在这里见面,就在这个广场,这把椅子旁,如果我没有来,就说明我已经把你忘记了,或者我已经找到更好的人了。你也一样。” 他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我,几度欲语又止,最后还是只说了一声:“好。” 我们轻轻地拥抱了一下,然后各自转身,从此没有再见面。 罗依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冬夜讲起这个故事,我是唯一的听众。 罗依是我的一名顾客,事实上,这是她第一次走进我的店。 我在这个城市的一角开了一家小酒馆,在夜里提供足以让人沉醉的酒精,让心事重重的人放声痛哭,让兴高采烈的人肆意狂笑,可是过了零点,他们大多消失不见,在其他场合继续着自己的悲喜生活。罗依是在零点之后才走进店里的,独自一人。 她点了一打“轰炸机”,坐在角落里慢慢地喝。她不发信息也不玩手机,眼神迷茫地盯着前方。 过一阵子又如同大梦初醒,仰起脖子灌下一杯,然后继续呆坐。当她喝完十二杯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半,店里只剩下她一名顾客。 我在吧台洗完所有的杯子,整理好所有的东西,无聊地望了她几分钟,发现她应该是一时半会儿走不了的,于是我拿了一瓶啤酒,走过去坐到她对面。她诧异地看了我一下,然后礼貌性地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我说:“一个人过来喝酒啊?” 她说:“嗯。” 我说:“那我陪你聊聊天吧!” 她说:“你想聊什么呢?” 我说:“可以讲一讲你的故事啊,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她扬了扬眉毛,说:“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我心说姑娘你瞎啊,不知道在哪里捡的台词张口就来,我一个开酒馆的你竟然问我有没有酒。 我说:“你等着。” 我从吧台里拿出一瓶桂花酒倒了半杯,这是一个在苏州的朋友亲自酿的,用江南最好的糯米和九月最新鲜的金桂,埋在地下三年才开封,滋味妙不可言。 我把酒杯放到她的面前,说:“酒有好坏,故事也有好坏,我这是好酒,你有好故事吗?” 浓郁的酒香在空气里飘散,我看见她的眼睛突然一亮。 她说:“什么样的才算是好故事?” 我说:“我觉得好的,就是好故事。” 她眯起眼睛看着我,说:“所以我必须要讲一个好故事给你,然后才能喝到这杯酒。” 我说:“那也不一定,你可以边喝边讲。如果你讲了一个好故事,这杯酒就是我请你的;如果故事不够好,这杯酒就需要你自己埋单。” 她端起酒杯饮了一口,然后一个劲儿地点头,赞道:“果然是好酒,成交。” 于是那天晚上,罗依给我讲了一段她的爱情故事:他们是如何在机缘巧合之下相识,他是如何笨拙地向她表白,被拒绝之后他是如何一点点地感动了她,她是在哪个时刻真正地爱上她,他们有过怎样欢乐的时光,以及他们如何作了一个三年的约定。 大概是我听过太多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罗依讲的所有这些都没能打动我。有无数的情侣像他们一样,类似的相识方式,类似的相爱过程,类似的劳燕分飞,每一段我们自认为深刻的爱情经历都只能是我们脑海里的独家记忆,在旁观者眼中并不会有多少不同。就连三年之约这样一个情节都曾经很多次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而且在大多数的故事里,这是一个还未到期就已作废的约定。 我问她:“所以,最后你去了那个广场没有?” 她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还没有,因为三年之期还没有到。” 我说:“到时候你会去吗?” 她说:“我不知道。” 我说:“你还喜欢他吗?” 她说:“我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四年,他对我很好,我也很爱他,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的感情很稳定,虽然免不了会有一些小小的争执,但是从来没有闹过分手。大学毕业之后,我留在了郑州,因为他家是郑州的,在那里对他将来的事业发展更有利。其实我很不喜欢郑州这个城市,我爸妈也一直要我回重庆,但是我最终决定留在他所在的城市里陪着他。 我们各自找到了工作,在外面租了房子,还见了彼此的家长,当时真的是奔着结婚去的。我们想要尽快在郑州买一套房子,虽然他家里会出首付款,但是大部分房款还是需要我们自己攒。那时候我们省吃俭用,我学会了做家务,也学会了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还记住了超市里许多商品的原价和促销价。整整一年我都没有买过新衣服,还得瞒着自己的爸妈不让他们知道我的状况。那样的日子过得很清淡甚至有些穷苦,但我们心里有所期待,其实还是很开心的。 可惜世事往往都不尽如人意,现在想来,转折应该是从他辞职开始的吧!他在工作中被领导阴了一把,他的脾气本来就有些暴躁,一怒之下当场就翻脸不干了。辞职后两个月他都没有找到新的工作,要么嫌工资低,要么嫌工作太累。有一天他突然跟我说,他打算自己创业做花卉生意,因为他家有个亲戚是做这一行的。我当然是全力支持的,我们把他家里给的买房子的首付款和自己的存款都投了进去,他是一个有追求有抱负的人,我相信他能成功,我也相信我们终将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所以挨一些苦我也愿意承受。 那一年的市场行情不怎么好,他的生意一直没什么起色,而我们之间的关系地越来越糟糕。他在外面的应酬很多,经常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他的脾气也变得敏感和易怒,动不动就会对我横加指责。我们的争吵越来越频繁,吵来吵去无非都是他怪我不体谅他我怪他不珍惜我,吵完之后又和好,两个人都说自己有错会改,结果却依然是周而复始地循环。到后来他干脆搬回父母家去住了,理由是他不敢看到我失望的眼神,他是对的,我真的对他失望了;但是他也错了,距离拉开之后,这种失望反而更加难以消除。 渐渐地,我对我们的未来失去了信心,在异乡的漂泊感越来越强烈,我父母在重庆给我安排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们觉得我玩够了,是时候回到他们身边了。我去找他,问他愿不愿意放弃手头的生意跟我回重庆,我告诉他说:“我爸妈也会支持你在那边做同样的生意。” 他直接回答说:“我不去。” 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一定要回去呢?” 他说:“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分手。”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提出分手,也是最后一次。我们分得太过于突然,就像是被硬生生地掰成了两半儿,来不及思考,也来不及犹豫,所以我们才会作了这样一个三年约定,给彼此一个后悔的机会。 罗依的故事讲完了,酒也喝完了。 她望着我说:“这个故事值这杯酒吗?” 我说:“这个故事很好,但是并不真实。” 罗依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一字一句地说:“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 我说:“我不是说你虚构了人物或者情节,我的意思是,两年多过去了,你依然无法准确地讲出你们分手的真实原因。” 罗依争辩道:“分手的原因很明显啊,因为他事业不顺,自尊心又太强,导致两个人的相处越来越困难,他还不肯——” 我打断了她的话,坚决地说:“不是的。” 罗依愣住了,眼睛里瞬间失去了神色,她缩进沙发里,盯着桌上的空杯子发了好久的呆。最后,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这杯酒我自己埋单吧,多少钱?” 我伸出一根手指,说:“一百块。” 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这是黑店吗?” 我笑着说:“你会发现这一百块是值得的。” 罗依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拍在桌子上,说:“我还会再来的,下次我要免费喝这杯酒。” 我说:“欢迎下次光临。” 没过多久,罗依就来了,还是在凌晨过后,这次她要了一杯软饮,窝在沙发里慢悠悠地看书。一直到店里的顾客都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她才走过来,坐到吧台的高脚凳上,对我说:“老板,我这里有一个好故事,你能把你们家的好酒拿出来吗?” 我笑了起来,倒了半杯桂花酒放到她面前。 她皱了皱眉头说:“你们家的酒卖得这么贵,就不能倒满吗?” 我说:“满了,反而就不那么好了。” 故事当然没有我上次说的那么简单。在我离开郑州前的那一年,有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叫他周先生吧!周先生那年三十岁,我们是在超市门口认识的,那天我在超市买了满满两袋子东西,出来才发现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我给男朋友打电话没人接,周先生当时站在旁边看到我的窘境,主动提出送我回家,盛情难却,我也没有想太多,就这样和他认识了。 从那以后,周先生就经常和我联系,男朋友那时候天天晚上忙着应酬,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就在网上和周先生聊天,权当是打发时间。后来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熟,偶尔我也会和他一起吃个晚饭,坐他的车出去兜兜风,甚至一起逛街看电影什么的。我一开始就明确地告诉他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但周先生似乎并不在意,他也从来没有说过要追求我之类的话,所以我就一直把周先生当作是自己在这个陌生城市里的唯一一个蓝颜知己。 你问我周先生对我到底是什么感情,他当然是喜欢我的,虽然他不说,可是我完全能够感觉得到,女人的第六感都是很准的。我对他吗?我对他应该是有好感的,但仅此而已,我并不喜欢他,当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喜欢另外一个人。回过头来看,周先生的出现似乎只是弥补了我生活中的某种需要,当我需要理解和陪伴而男朋友没能给予时,周先生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你觉得我这样子算是出轨吗?精神出轨?在另外一方看来,两者其实是没有区别的对吧? 我一直没有告诉男朋友有周先生这样一个人存在,因为我知道他的脾气,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跟我纠缠个不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总以为当他的事业稳定下来之后,我们的感情就会得到修复,回到以前那种状态,周先生或许就已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可惜我们都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和电视剧里的情节简直一模一样,有一天晚上周先生找我吃饭,我们在餐厅里碰到了我男朋友,真正狗血的地方是,他正在和一个陌生女人吃饭,两个人动作暧昧,全然不像是他所谓的客户应酬。那真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最尴尬的场面,我们当时克制住了情绪,回家后就吵得天翻地覆。我撒谎了,我将周先生解释为一个只是在工作上有来往的普通人。同时,他也极力说明那个女人只是一个需要巴结的客户。我们谁都不相信对方的话。我们争吵了几天,冷战了几天,确实是找不到所谓背叛的证据,最终我们达成了谅解。我不再和周先生有任何的联系,他每次和客户吃饭也都会告诉我对方是什么人。 当我重新梳理这段感情的时候,我发现,分手的裂缝应该就是从这件事情开始产生的。从那以后,我们两个人就失去了对彼此的信任,猜忌和怀疑不断侵蚀着我们的感情,到最后,我已经不相信他是爱我的,也不相信他最终会和我结婚。信任的丧失让我们的感情裂开了,我们不再是我们,而是我和他,分手是必然到来的结局,回重庆的事情恰好是那最后一根稻草。 罗依把酒杯翻过来扣在吧台上,说:“这个故事足够真实了吗?” 我说:“分手后,你和周先生还有过联系吗?” 罗依低下头沉吟了半晌,然后对我说:“我回重庆之后,周先生也辞掉工作来了重庆,我们在一起一年多,后来分手了,他回了郑州。” 我说:“但是,你并不承认自己在郑州的时候喜欢过周先生。” 罗依说:“当时没有,后来情况变了,人也变了。” 我说:“所以现在你认为你们分手的真正原因是失去了信任?” 罗依说:“是的,相爱的人没有了信任就没有了一切。” 我说:“我觉得并不是。” 罗依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她挑衅似地看着我说:“那你觉得是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答案,但是你的故事还不能解释为什么周先生能够走进你的生活。当你和周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你是真的爱他吗?如果你真的爱他,当他抛弃一切追随你到重庆之后,你们又为什么会分手?” 罗依恨恨地盯着我,看得出她有点想揍我的冲动。过了一会儿,她从包里翻出钱包,拿出一百块压在玻璃杯下,一言不发地走了。 我估计她不会再来了,毕竟没有人会在被坑了两次之后还心甘情愿来第三次。 果然,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看到罗依。深夜里小酒馆里依然会有一些孤独的人在游荡,他们不愿意回家,不愿意入睡,他们沉浸于悲伤的情绪之中,想起往日的故事,喝一杯烈酒,流几滴热泪。我还是会经常和他们聊天,陪他们喝酒,只是那瓶三年陈的桂花酒,很久都没有再打开。 几个月后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店里做清洁,门口的铃铛响了,一个人走了进来。我下意识地说道:“不好意思,我们下午两点之后才营业——” 当我抬起头时,才看清来人的面容,原来是罗依。她拖着一个旅行箱,风尘仆仆的样子,不知道是即将远行还是刚刚归来。 她笑着跟我打招呼:“你好啊,奸商,好久不见了。” 我笑着说:“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她说:“你这个奸商,卖了那么贵的酒给我,你觉得我会善罢甘休吗?” 我厚着脸皮说:“那么好的酒,一百块一点都不贵。” 她坐到吧台的凳子上,说:“那麻烦奸商再给我来一杯,我有故事跟你讲。” 其实你说得对,如果只是因为信任的丧失才导致我们分手的话,周先生是没有机会走进我的生活的。我回想几年前在郑州的那段日子,不断搜寻往事,试图找到那样一个时刻,我第一次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最后我发现,那个时刻,出现在当他告诉我他要开始自己做生意的那天晚上。或许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对未来的不安,我毕竟不是一个喜欢动荡的人,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在作出这样一个决定之前,从来都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他已经自顾自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情,最后只是通知我这样一个结果。那天晚上我整夜失眠,觉得身边躺着的这个人无比陌生,我惊恐地发现,我将自己所有的未来都寄托在了这段感情上,可是在他的未来里,我的存在却并没有那么重要,如果有一天他离开我,我将变得一无所有。那天夜里,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的感情会有结束的一天而非盲目的天长地久,那天之后,我决定找回自我,这不是离开,我依然爱他,我只是开始爱自己一些。 后来我才明白,在真正的爱情中不可能做到清醒,爱情需要迷失的一方,需要牺牲的一方,这是一个均衡的动态过程;一段爱情中如果两个人都在找寻自我,其实就是在各自逃离。 你可能会觉得我是故意让周先生走进我的生活当一个备胎什么的,但真的不是这样,一开始周先生向我示好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理睬他。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那天是我和男朋友恋爱三周年的纪念日,我提前下班,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把房间里稍微布置了一下。可是我精心制造的一个浪漫之夜轻易地就被他毁了,他打电话说临时有事要跟他做生意的亲戚去外地,然后急匆匆地挂了电话。他甚至都忘记了那天是我们的纪念日。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看着满桌子的菜、燃烧着的蜡烛、挂在墙上的气球、包装好的礼物盒,眼泪怎么都止不住,哭得都快背过气去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想要和他分手,我连分手的短信都编好了,最终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删了,没有发出去。你问我为什么没有发,因为舍不得,因为怕痛,那时候两个人还没有离得太远,我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直接斩断的话,太痛。 屋漏偏逢连夜雨,那天晚上洗碗的时候,水龙头莫名其妙地爆掉了,我们租的是一个老房子,水闸不在房间里,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把水关掉,给男朋友打电话他没有接,我被淋得浑身湿透,眼看着自来水不停地往外喷,厨房地面的水都积起来了,只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正好这个时候周先生每天的例行问候信息过来了,我就像是溺水者抓住救生圈一样,告诉了他我的状况,他很快就开车赶了过来,帮我解决了水龙头的问题。从那以后,我和周先生的关系才越来越近,但是自始至终,我对周先生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依靠和感动,所以即使他追随我到重庆,我也选择和他在一起,可最后我们依然分开了,他爱我,我不爱他,这样不对称的爱情,终究是无法持续下去的。 罗依顿了一下,说:“这就是我的故事,多谢你的酒,我讲了三次,最终才让自己看清这个故事的本来面目。” 我说:“所以,到目前为止,你遇到过比他更好的人或者真正爱上另一个人吗?” 她说:“没有。” 我说:“那你忘记他了吗?” 她说:“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忘记,在周先生之后,我的生活中还遇到过刘先生、赵先生,从理论上讲,我已经忘记了大学时认识的男友,可是午夜梦回之时,我还是会想起他,想起我们的三年之约。两年前,他还是会时不时地在QQ上给我留言,写大段大段的文字。他说他依然爱着我;他说他的生活已经变得更好了,事业也上正轨了;他说他意识到自己错了,想和我重新开始,诸如此类。但是我从来没有回复过他。过去的一年,他没有再给我发过信息,我想,或许他已经忘记我了吧!” 我说:“你既没有遇到更好的人,也没有忘记他,那么你会去赴你们的三年之约吗?” 罗依狡黠地一笑,说:“你想知道吗?先把酒续上。” 我一边给她倒酒,一边说:“看你这样子,我就已经猜到了,你要么是去郑州赴约,要么是刚从郑州赴约回来。” 罗依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说:“是的,我上午才从郑州回来,出机场就直接来你这边了。” 我说:“所以,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其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去郑州是为了什么,我也并没有任何想要的结果,只是当那个日子快要到来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一直都有个声音在鼓动着我前去。那天正好是周末,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手机日历上的时间,突然就下了决心,飞快地动身,买了最近的机票,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就已经到了那个广场。远远地,我就看见了他,他坐在那把椅子上,不知道已经等了多久。当时我们之间相隔一百多米,走过去只需要一分钟,可是我却再也迈不出脚步。依照三年之约,我们都出现了,说明我们没有忘记彼此也没有找到更好的人;当我们重逢的时候,就是我们重新在一起的时候。可我似乎并不是为复合而来,我更像是为了结而来。 我转身走进了一家甜品店,从二楼的落地窗中可以看到广场。我在那里坐了一整个下午;他也在广场上坐着,一直坐到天黑,坐到路灯亮起。我远远地看着他的身影,好多次我都想走过去,不管到底要不要重新在一起,哪怕再见他一面也好,但是我没有。我想起在你这边喝酒的夜里,你反复追问我分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每一次我给出的理由既无法说服你也无法说服我自己。 那天坐在甜品店里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原来分手的原因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不爱了。从我第一次冒出分手的念头开始,我就不爱他了;后面的所有事情都是在弥合,是给我们一次又一次重新相爱的机会,直到弥合彻底失败。我早就已经不爱他了,我想念的和不愿放下的,不是他,而是曾经的自己。尽管我飞到了郑州,我也很想见他,但这更像是完成一个承诺,或者是见一位故人,我的心里始终没有爱情的火苗再次燃烧。有些事情总归要成为过往,既然有机会了断,就不要给彼此太多虚幻的希望和无谓的烦恼。 晚上八点钟,他起身离开了,我还是没有去找他,我们从此没有再见面。 我说:“我喜欢这个结尾,它值一杯好酒,不,至少值三杯。” 罗依说:“酒再好,也有喝完的时候。” 我说:“但故事永远没有讲完的时候,更多好故事在前面等待着。” 罗依笑了笑,说:“或许吧,好与坏,谁又能分得清呢?” 罗依站起身,环顾了店里,然后拖起旅行箱,对我说:“我该走了,谢谢你的酒,谢谢你听完了我的故事。再见。” 我看着她走出了我的小酒馆,背影潇洒而从容。 我们从此没有再见面。 天天 她叫天天。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天天就对我说:“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我说:“是因为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吗?” 天天说:“不是,总之就是很熟悉的感觉。” 我笑着说:“我不会跑到你的梦里去了吧?” 天天也哈哈地笑了起来,说道:“可惜,并没有。” 我故弄玄虚地说:“可是你又如何确定自己现在不是在一场真实而漫长的梦里呢?” 天天轻蔑地“哼”了一声,说:“我才不相信唯心主义那一套呢,如果一个梦境足够真实,对梦里的人来说就是一种确切的存在,毕竟——” 她顿了顿,从桌上的纸盒里抽出一张餐巾纸,不动声色地按死了一只从桌面上爬过的小蟑螂,然后接着说:“毕竟我们只活在当前的这一刻,梦醒和死亡,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 当时我们在一家烧烤店里吃夜宵,这家店的环境脏乱差得让人无力吐槽,烧烤的味道那好得让人无法抗拒,周围人声鼎沸,闹得我头皮发麻,有身处梦境的嫌疑。我看着天天一边和我说着哲学的命题,一边漫不经心地把蟑螂的尸体裹进纸里随手扔到一旁,在那一瞬间,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姑娘。 我看过很多的爱情电影,也听过不少的爱情故事,但是从来都不知道有一种怦然心动是这样发生的,但是它的确发生了。 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我和天天之间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我和她的相识,缘于她突然跑进了我的梦境里。 我们曾经在彼此的微信通信录里“躺”了很久,却从来都没有交谈过,甚至我们谁都记不起是怎么加的好友。有一阵子我为了在朋友圈做营销推广,进了很多五花八门的群,也加了很多群里的人,大概我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联系。天天的微信昵称也是天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之间的交集都只限于偶尔刷到对方朋友圈的时候那一秒钟不到的浏览,甚至连社交赞这种形式都懒得走一下。天天后来对我说,如果我不是在那天早上和她聊天,我毫无疑问地会在她几个月进行一次的通信录清理中被删除掉,我们就没有机会认识了。 这是一种幸运,还是命中注定?我总以为,即使我从她的通信录中消失,依然存在着一千种可能性,让我们以其他的方式在茫茫人海中相遇。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在梦里和一个看不清面容的人说话,我告诉那个人说:“Melody是一首悲伤的情歌,是陶喆写给他前女友的,他的前女友名字就叫Melody;他还有一首歌叫《天天》,是一首温柔的情歌,是写给一个叫天天的女孩的。” 那个人说:“你错了,天天就是一天一天的那个天天,不是一个人的名字。” 我说:“天天是一个人的名字,我的朋友圈里就有一个叫天天的。” 那天晚上的梦境古怪而零乱,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只记得这样一个片段。好奇心使然,我在微信里找到天天,在上班的地铁上把她的朋友圈看了个遍。看完后我只有一个想法:我必须得认识这个姑娘。 你可以通过朋友圈了解一个人多少?答案是少之又少。 然而你完全可以通过朋友圈感受到这个人的脉搏。当我翻看着天天的朋友圈,她听的歌,她看的书,她拍的照片,她分享的文章,全都传递出一个讯息:她的世界和我在同一个频道。 每个人都希望陪伴自己走过一生的另一半是自己的灵魂伴侣,可惜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么幸运。科学家提供了一种算法,在纽约这样一个有八百万人口的都市里,一个二十五岁男性潜在的灵魂伴侣大概有八百人,再加上个人的一些变量,结果依然有一百人左右。我们从来就不需要担心没有人能够懂自己,这个数字足够庞大。我们唯一需要担心的事情是,我们如何才能从人群中把这个人找出来。或许有无数次,两个人曾经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擦身而过,甚至两个人在地铁上曾经坐在相邻的位置,却都无法认出对方。 我对天天说:“那天早上我想到的一句话是,我错过更好更圆的月亮,也不能错过你。” 天天哈哈一笑,她能够听出我用了一句改编后的歌词,这种说话时毫不费力的默契真是令人愉快。她说:“所以你就突然跳出来和我搭讪了吗?如果我不理睬你怎么办?” 我说:“你不会的。” 她说:“我会的,你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因为当时我正在旅行的途中,心情足够好才会搭理你。” 我说:“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识,靠的就是那一点点运气。” 我很后悔说了那样的话,因为更多情况下,两个人的相爱也需要一点儿运气,我在和天天相识的时候,用光了所有的运气,结果就是当我喜欢她的时候,她并不喜欢我。 天天结束旅行回到重庆的当天晚上,我们就在一家烧烤店见了面,在她不动声色地按死一只蟑螂之后,我就喜欢上了她。我没有说出来,但是我知道她已经感觉到了。她对我算不上喜欢,我在她心目中只是一个聊得来的人;她同样没有说出来,但是我能够感觉到。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能够证明灵魂伴侣就一定相爱,对此我束手无策。 我知道至少一百种追女生的方法,可是我都不想用在天天身上。我只是每天和她在微信上聊天,每周约她出来吃个饭或者喝个茶。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和她说一声“早安”,发几句话给她,谈天气、谈心情、谈新闻却从不谈爱情;她有时候会回应我,有时候不会。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一天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知道,我所期待的,会自然而然地到来,或者自然而然地消亡。 有一个下午,我们坐在一家咖啡馆的窗边,风吹动着树影在桌布上来回移动,我们两个人都望着窗外发呆,久久地一言不发。 我突然说:“你知道我刚刚想起了什么话吗?” 天天看着我会心一笑,说:“顾城。” 我点点头,说:“是的。” 不需要念出来,我们都指向了那首诗: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多好啊,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好吗? 答案是:有。 当我们更加深入地聊及往事时,才发现天天在初次见面时觉得我很面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们曾经多次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地点,毫无疑问我们曾经在人群中打过照面,却没有在晴空中闪一闪电。我们在同一个live house看过同一场演出,我们在同一天去过同一家新开的书店,我们之间距离最近的一次是在同一个电影院的同一个放映厅里看了同一部电影,中间只隔了五六排座位。我们有若干次可以相识的机会,比如我在看演出pogo的时候踩了她一脚,比如她在书店听分享会的时候向我借充电宝,可是命运之手将我们巧妙地拨开,又在另外一个时刻将我们联结起来。 我称之为命数,我们的相遇是早已写好的剧本,我们身在其中却浑然不知,回过头时才能发现有那么多的伏笔。天天不认同这个观点,她觉得成事在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围绕这个问题讨论了一个下午,谁都没有办法说服对方。 最后,天天说:“假如明天我就再也不理你了,从此断掉我们之间的联系,你觉得这是命运的力量还是我的力量?” 我竟然无法反驳,只好举起休战牌。 没想到的是,几天过后,天天真的和我断掉了联系。 那天早上我发给她消息她没有回应,中午发她也没有回应,我不知道她是对我说的话题不感兴趣还是故意不回复,或者是她太忙了。我想再发信息给她,又怕自己变得轻贱;不发信息给她,我又一直在心里惦记。有一段话这样说:爱一个人的感觉大概也就是跟她讲一句话等她的回复,就像是一场赌局,赌注是一整天的心情。如此看来,这场赌局我输得一塌糊涂,那天我的心情简直糟糕透顶。 晚上我花了一个小时遣词造句,慎重地给她发了一条我觉得她肯定会回复的信息,结果还是没有。纠结来纠结去,我最终决定给她打电话,花了半个小时准备开场白,结果提示是对方已经关机。第二天早上还是同样的情况,于是我彻底慌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除了微信和电话,我竟然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找到天天。她只需要扔掉手机,隐入茫茫人海,我便再也找不到她。她对我而言是如此重要的一个存在,却又会如此轻易地消失于我的生活,这让我感到无比恐慌和沮丧。 好在第二天下午我就收到了天天发来的微信,原来她休假回了昆明老家,手机突然坏了送去修,她乐得清闲所以没有找备用手机,完全没有想到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一次地震。 我没有告诉她自己这两天是如何的失魂落魄,假装自己好像根本就无所谓一样,反而是天天先说:“不好意思,让你担心了。” 我说:“我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突然有一天和你失去联系了,你会担心我吗?” 天天说:“我会疑惑,但不至于担心吧,都是独立的成年人,除非外出涉险,不然都是能够照顾好自己的。” 这句话听得我心里有些难受,我发了一个破涕为笑的表情,打个哈哈岔开了话题,说:“昆明的天气好吗?有什么好玩的?” 天天说:“昆明四季如春啊,很凉快的,昆明好玩的地方也很多,一般游客都不知道,要本地人带着去才行。” 我说:“那我去昆明的时候请你当导游。” 天天说:“好啊。” 我和她随意聊了几句,终于放下心去处理从昨天就堆积下来的工作。下班的时候我才拿起手机,看到天天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她说:“上面有一句话我表达得不准确,应该是,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这样我才不用担心。” 我的视线仿佛越过了几百公里的距离,看见天天拿着手机字斟句酌写下这些话的样子,我感受到自己所期待的那一刻,似乎已然来到。 于是那天下午,全办公室的人都看见我捧着手机傻乎乎地笑了起来,我马上写了一张请假条,冲过去拦住正要下班的老板签了字,然后买了第二天最早到昆明的机票。 我小心翼翼地藏着这个秘密没有告诉天天,凌晨四点起床奔向机场,六点半起飞,八点钟的时候,我已经站在昆明机场的到达出口。我给天天发出了当天早上的问候信息:梦里出现的人,醒来就一定要告诉她;每天想念的人,就一定要去见到她。早上好啊,天天。早上好啊,昆明。 直到我把实时位置发给天天,她才相信我不是在开玩笑。 她说:“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我说:“我来昆明避个暑,正好还有资深导游。” 于是天天带着我去了西南联大旧址、文化巷、斗南花市、翠湖,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在走路,从校园里走过,从街巷上走过,从翠湖边走过。我们一边走一边不停地说话,说我们看到的,说我们脑海里回想的,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话痨。 第二天早上我们去了滇池,我们依然在不停地走路和漫无目的地闲聊。我回重庆的航班是中午十二点多出发,十点过后,天天提醒我是时候往回走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伸手拦住天天,对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昆明吗?” 天天说:“我知道啊。” 我说:“其实我不是来避暑的,也不是来游玩的,而是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你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喜欢你。” 天天说:“我知道的就是这个,你以为我是傻瓜吗?连这个都看不出来?” 我说:“我并不确定你的感觉,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但是在你消失的那两天里,我意识到,如果我们之间有未来,这个未来越早到来越好。” 天天说:“如果没有未来,是不是越早结束越好呢?” 我心头一沉,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难道这一切都只是我的错觉? 天天拉着我在河堤边坐下来,我们面对着滇池广阔的湖面,偶尔一只海鸥掠过。 天天说:“我从未遇到像你这样懂我的人,就像是一个早已注定会相遇的灵魂伴侣一样,我们本应该相爱,如果换一个时间的话。你知道吗?每天早上收到你的信息我都是又欣喜又难过,因为我和你感同身受。我也曾经爱过一个人,我也曾经像你一样,每天早上和他说‘早安’,给他发一段文字,整整五百天,从不间断;我也曾经突然飞到他所在的城市去给他一个惊喜,我们所做的事情几乎一模一样。可是他不爱我,不仅如此,他还离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再联系到他,可是我的心里就这样无端地被他占据了一块,谁也挤不进来。” 我说:“我从不知道你的这段往事。” 天天说:“因为我也在一点儿一点儿地把他清理出去,可我不知道是在哪一天,所以尽管我知道你对我的感情,我却从来不敢挑明。你足够好,我也有足够的理由接受你,但是一个不完整的我和你在一起,是对你的不公平。” 我们那天聊了很久,机票改签到晚上又改签到第二天,聊尽了所有的伤心往事。回到重庆之后,我和她就失去了联系,非常默契地,同时地。 她或许还在重庆,对此我并不能确认,因为这本身并无意义。这个城市的主城区面积巨大,住着近一千万人,里面至少有一百人会是我的灵魂伴侣,可是我已经放弃了寻找,因为我开始明白,所有那些应该发生的终将会发生。 时间就这样过了一年,今年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去成都参加朋友的婚礼。许久没有坐火车,重庆北站的南、北广场直接就把我弄糊涂了,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没有赶上那辆“子弹头”。我重新买了一张票,在候车室昏昏沉沉睡了一个小时之后,被人群挤进了车厢,到位置上我就瘫坐着继续睡觉。 不多久,我听到有个声音在我旁边说:“先生,麻烦借过一下好吗?” 我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然后如头顶炸雷一般猛地直起身来: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天天,已经许久不见的天天。 她满脸是汗,气喘吁吁,看来是一路奔跑着才赶上这趟列车。 一秒钟之后,天天也看到了我,我们俩都无语,只是呆呆地望着对方。我看着她的表情从惊讶变为欣喜,接着变为惊叹,再变为欢喜,然后又从微笑变为大笑。 最后,我们都笑出了声。 好故事总在夏天发生 1/ 2012年的那个夏天,当我们一群人在两路口吃夜宵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三个月前在这里喝酒的时候还都是单身狗的四个人现在只剩下了一个,而那个人就是我。 所以那天晚上的桌子旁边围了七个人,老邓和他女朋友芒果是在旅行途中认识的,大鱼的女朋友静静本来是我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个朋友,结果被大鱼死皮赖脸地追到手了;阿伦的女朋友不知道在哪里泡到的。三对情侣都处在热恋期,恩恩爱爱互相夹菜,完全没有顾及过我的感受,没有人帮我剥小龙虾,也没有人给我戳田螺肉,我只好一个人喝两份啤酒,然后跟他们吹牛。 我说:“我最近新构思了一个小说,讲的是一个男人在夜店里邂逅了一个女人,两个人喝醉了酒,最后滚了床单,男人早上醒来的时候女人已经走了。然后他回想起这个女人是他想要找的那种完美情人,于是他根据零星的线索,像警察破案一样满世界找这个女人,终于被他找到了,结果发现这个女人和他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最后才发现他只是做了一场春梦,他完全是根据梦里面虚假的信息找到了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这个女人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完美,但是最后他依然爱上了她。” 老邓说:“我怎么觉得你这个小说主人公有原型啊?” 他一边说一边不怀好意地看着阿伦。阿伦是我们几个人之中的浪子,虽然拥有众多前女友,但是没有哪段感情持续超过了一年。他说他一直在寻找一个百分百女孩,遇到了就马上结婚,今天晚上是他第一次带着新女友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还没来得及问他这个姑娘有没有一百分。 阿伦瞪了老邓一眼,试图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引开,于是反过来攻击我,说:“光说有什么用啊,你都给我们讲过几十个故事了,一个都没见你写出来。” 我梗着脖子争辩道:“谁说我没写,只是不想给你们看罢了。我又不靠写小说吃饭,所以我的这部小说不仅要对得起读者,也要对得起自己,写得不够完美的时候,你们都是看不到的。” 大鱼出来打圆场,举起杯子说:“来,走一个,祝我们的抽屉文学作家早日完成大作。” 阿伦撇撇嘴,说:“还是祝他早日脱离单生狗生活吧。” 大鱼说:“对了,这个比写小说更重要,我们四个人这几年来七零八落的,现在看来基本都稳定了,你赶紧找一个女朋友,然后就凑齐了。八个人正好坐一桌,想象一下那样的场面,我还真有点儿小激动呢。”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纷纷将杯中的啤酒饮尽。我把嘴一抹,说:“我努力。” 2/ 话说有时候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没过几个月,我的女朋友小无就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认识半个月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大鱼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开始打电话约大家吃饭,想要凑齐八个人的聚会。 大鱼期待的场面依然没有出现,两路口的聚会上只有六个人,缺席的是老邓和芒果,他们俩一起去了大理。 他们不是去旅行,老邓说他们想去感受一下大理的生活,可能会待几个月,可能很快就回来,也可能从此就长住大理了。想到万一老邓他们选择长住大理,我们这群人就难以再聚齐了,几个人都有些伤感。 阿伦对芒果很有意见。芒果是一个认为自由大于一切的女生,跳脱出了世俗的许多束缚,阿伦觉得是芒果把老邓带歪了。他愤愤地说:“这个芒果跟个小孩儿一样,生活哪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老邓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跟着芒果乱跑,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 我说:“这跟芒果多大的关系,我们认识老邓这么多年了,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永远都在寻找自己理想的生活。” 老邓大学毕业后上了几年班,本来在一家外企里干得好好的,突然就辞了职,给自己一个迟到的间隔年,徒步加上搭车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回来之后他觉得无论如何也适应不了上班的节奏了,于是自己创业开了家户外用品店,生意做得很有起色,也赚了不少钱。结果他又嫌天天在店里的日子太枯燥,过了两年他就把店卖了,跟人一起做了个户外旅行的网站,开始做领队带团出去玩。 老邓每一次生活的变动都触动了我们这群被生活日渐磨去锋芒的人的心,他总是做着我们想做而不敢去做的事情,可我们也仅仅是临渊羡鱼罢了。可是老邓对自己的生活总是不够满意,他总说还没有达到自己理想中的状态,可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谁都猜不透他的下一步会怎么走。 大鱼说:“我觉得老邓还是回重庆更好,毕竟我们都在这里。“ 阿伦不以为然地说:“世界这么大,谁又会为谁停留啊,别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老邓这家伙走的时候都没跟我们打声招呼,就别指望他会为了我们回重庆,说不定以后就剩我们几个一起喝酒了,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其实我们几个人中,阿伦和老邓的感情是最深的,他们俩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算下来都有二十年的交情了;他越是这样说,越显得心里难受。阿伦的女朋友不懂他的心思,在一旁随口附和着批判老邓和芒果不负责任。 当时我心里就想,看来等不到老邓回来,我们这群人要减员了。 3/ 果然,在2013年夏天到来之时,在两路口吃夜宵的人就只有五个了,老邓和芒果在大理摆了几个月的摊,小日子过得欢乐无比,完全没有回来的意思。离开的那个人是阿伦的女朋友,分手原因未知,也不重要,因为直到最后,我都没把那个姑娘的名字记全。 但是阿伦一点儿忧伤的情绪都没有,反而异常兴奋地告诉我们说,他遇到了一个百分百女人。在阿伦的描述中,这个女人从相貌、身材、性格到思想、修养、家境等各个方面都完全爆表。 看着阿伦唾沫星子乱飞的样子,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问:“关键是,你能搞定吗?” 阿伦一下子就蔫儿了,说:“搞不定。” 大鱼的女朋友静静在一旁像是瞬间被启动了嘲讽模式,说:“竟然还会有你阿伦搞不定的姑娘啊,真想见识一下那姑娘长什么样。” 阿伦哭丧着脸说:“现在想见也见不到了,本来聊得好好的,她突然就把我删了,她的照片我都还没有来得及存。” 原来这个姑娘是阿伦用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微信正火得厉害,到哪儿都看见有人握着手机使劲晃,阿伦也不知道在多少个寂寞的夜里摇了几千次才摇到这么个好姑娘。他照例先去朋友圈看照片,姑娘发的照片不多,但是仅有的几张已经足够漂亮,然后阿伦就跟人家姑娘聊骚,越聊越觉得她是自己想要找的那个百分百女孩。就这样聊了半个月,正当阿伦越来越陷进去的时候,结果不知道他是哪句话没说对,直接就被姑娘拉黑了。 阿伦叹道:“除了微信我没有她别的联系方式,连真实名字都不知道,茫茫人海,这下怎么还找得到,真是可惜了。” 静静说:“只要你想找,办法总是有的,你们聊了这么久,总会有一些个人信息留下来吧,比如年龄、职业、活动范围什么的。” 阿伦说:“我只知道她在一所中学当英语老师,今年二十五岁,好像经常出没于沙坪坝一带。” 静静一拍桌子,说:“好办啊,你难道忘了我也是中学老师吗?找出一个同行能有多难,你快求我。” 阿伦马上满脸谄媚地贴过去跟静静套近乎,小无突然对我说:“你有没有觉得阿伦这件事情很像你之前写的那部小说里的情节?” 大鱼说:“你那部小说写好了啊?” 我摇摇头,说:“没有,总觉得离自己的想象差了一些,烂尾了。我最近在构思一部新的小说,一个作家陷入了创作危机,找不到素材可以写,于是只好写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结果发现无论他给小说安排什么样的结局,现实生活总是会反着来。他期望有圆满结局的情侣都分手了,他厌恶的人都活得很好,最后他只能开始写自己,并且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最糟糕的结局,然后等着命运的到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这个构思很赞?” 对面几个人不约而同地说:“哦。” 然后他们就投入到帮阿伦找姑娘的事情当中去了。 4/ 六度分隔理论说我们最多通过五个人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何况静静同学还有着强大的人脉网络,在朋友圈里一发信息,反复筛选和排除,只用几天就锁定了目标。 阿伦得到消息后,买了一大束玫瑰花,直接就冲到了那个女孩的办公室去,场面轰动一时。但是根据一同前往的静静同学的描述,阿伦出办公室之后几乎失魂落魄,嘴里喃喃自语只有一句话:“美颜相机害死人哪。” 只能说姑娘没有得一百分,但在我们看来她是一个十足的好姑娘。阿伦花也送了,表白的话也说了,姑娘也被感动了,两个人就这样相处起来。姑娘名叫娜娜,从第一次见娜娜开始,我们就隐隐地替她担心,因为她看上去并不能让阿伦收起那颗不安的心。 可是我们都无暇去关心阿伦和娜娜是否过得足够好,我们的生活突然间陷入混乱,就像是被狂风吹走了遮风挡雨的茅草屋顶,每个人都唐突奔走,自顾不暇。 首先是我和女朋友小无分手了,因为她觉得我不够关心她,反而把大量的空闲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写作上,至今连一个字都没有发表过。我仔细想想她说的好像有道理,也没有开口挽留,果然,这段爱情去得也像龙卷风。 后来老邓和芒果回来了,两个人在大理晒了大半年的太阳,从肤色到神态都变得越来越像,那是一种从里到外的高度契合。他们想要在重庆开一家青旅,但是资金不够,于是拉着阿伦一起合伙,选址、装修、运营,忙活着大半年都不见人影。 无数过来人都用亲身教训告诫我们,不要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做生意,可是我们都自信地以为自己能够完美地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比如老邓和阿伦。青旅的生意没做多久,两个人就开始在经营思路和管理方式上出现分歧,后来矛盾越闹越大,甚至直接在公开场合翻脸。我和大鱼过去找他们,试图弥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依然是在两路口的夜宵摊,只有我们四个人。老邓和阿伦像结怨已深的仇人一样,见面后互不理睬,我和大鱼在中间小心地说些缓和氛围的话。 喝完一件啤酒之后,两个人开始互相指责,争得脸红脖子粗,谁也不承认自己是错的那一方。 喝完两件啤酒之后,场面已经完全失控,杯子被砸了,瓶子被扔了,盘子都被掀翻了,阿伦站起来,怒气冲冲地说:“散就散,谁以后还找你谁就是傻子!“ 老邓也猛地站起来,盯着阿伦看了半晌,转身一言不发地走了。 阿伦哆哆嗦嗦地点了一根烟,看着我和大鱼,说:“看吧,这就是兄弟,散了吧,都散了吧。”说完,伸手拦住一辆出租车走了。 我看着眼前杯盘狼藉的场面,大鱼已经喝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还是这清凉的晚风,还是这昏黄的路灯,曾经四个人在这里彻夜长谈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我回想起2012年那个夏天的夜晚,正是在这个地方,我们离所谓的圆满只有一步之遥。那天的七个酒杯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犹如生活给我们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5/ 阿伦和老邓从此真的就不再往来,大概是担心在聚会的场合中遇到对方,我们喊吃饭喊喝酒,他们俩都借口来不了,想见老邓得去他店里,而阿伦则像是消失了一样。 2014年的夏天如约而至,两路口的夜宵摊上只剩下了大鱼、静静和我三个人,这样的冷清让人很不习惯。我们吃得索然无味,席间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沉默。 大鱼忽然伤感地说了一句:“看来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凑齐八个人了。” 我没好气地说:“凑齐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召唤出神龙吗?能实现愿望吗?” 大鱼说:“我就是想大家能够热热闹闹的,生活都过得好好的,即使不够圆满,也不是像现在这样支离破碎。” 我拍拍大鱼的肩膀,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就是生活啊,生活就是这样,你懂吗?” 我想大鱼是不太能够体会这句话的,从小到大他的生活就像一轮满月,读书的时候家庭和睦、衣食无忧、成绩优秀,毕业之后工作稳定、有车有房、爱情顺利,他的生活几乎都是圆满的,所以他才会对八个人聚齐这件事情如此热衷。后来我才明白,这都是我对大鱼的误解,没有真正波澜不惊的生活,你有故事,他有故事,谁没有故事?生活这件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有些人的生活看似幸福而安宁,只是因为你不是他,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你无法潜入他生活的最深处,你看不到他在深夜时紧锁的眉头,看不到他攥紧的拳头,也看不到他悄然拭去的眼泪。 大鱼说:“我不懂,但你们也只是假装很懂,否则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说到底,你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想要的太多。” 我哈哈一笑,说:“你说得对,所以我现在也不想了。我不想写一部惊天动地的小说了,之前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一部正儿八经写完的。我决定找一个故事慢慢写,放在网上连载,读者喜欢就看,不喜欢就不看。哪里会有一部让人完全满意的小说呢?先写一部完整的再说吧。” 大鱼说:“恭喜你,终于想通了,你又不是专业作家,你的小说在你写出来的那一刻,意义就已经体现了。” 我觉得大鱼今天有点儿反常,这些话都不是他平时说得出来的。静静也很反常,平时她叽叽喳喳话多得不行,今天几乎没怎么开口,一直在低头发信息。 我说:“你今天出门吃了‘名言警句大补丸’吗?怎么像倒心灵鸡汤一碗接一碗的?” 大鱼掏出一支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喷得我眼前一片朦胧。 他说:“我们俩打算私奔了。” 他看见我嗤之以鼻的表情,认真地补充道:“真的。” 那天晚上大鱼告诉我:两个月前,他和静静见了彼此的家长,两人一路顺风顺水的感情直接就遭遇了十二级台风。这个世界有时候小得让人咋舌,大鱼的妈妈和静静的妈妈多年前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两个人为了某个职位明争暗斗,积下了很深的宿怨。两边的家人都坚决不同意大鱼和静静在一起,闹得天翻地覆,什么样的狠话都说出来了。两个人一直扛一直扛,终于觉得扛不下去了,于是决定辞去工作,离开重庆也离开家人,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去生活,逃避这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不久之后,大鱼和静静离开了重庆,两个人去了大凉山深处的一个村庄里支教。这群人终于散得干干净净,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贴心的话,也没有人陪我在两路口的夜色中喝酒吃肉,恍惚间,也就两年时间。 我们曾经热烈追寻着完美的生活,规划着一个又一个圆满的未来,爱情的圆满,友情的圆满,生活的圆满,连小说都想要写得足够圆满,却忘记了在命运面前,我们是没有任何力量去构建未来的。变数突如其来,谁也无法预料,只能疲于抵抗,直到我们心甘情愿地承认,不完美的才是人生。然后,好事情就会发生。 6/ 2015年的夏天刚刚到来的时候,很久没有联系的阿伦突然给我打电话。我们在老地方碰头。喝下第一杯酒后,他对我说:“我要结婚了。” 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问:“和谁?” 阿伦说:“娜娜啊,还能是谁?” 我说:“想通了?不挑了?” 阿伦说:“没有什么想通想不通的问题,娜娜虽然不够完美,但是这些日子以来,她让我产生一种感觉。我心想:好了,就是她了。这就够了。” 我说:“那你爱她吗?” 阿伦说:“一开始或许不是,但现在是的。” 我说:“我真好奇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你这一年究竟在做什么。” 阿伦说:“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觉得特别糟心,什么事情都不想折腾了,每天上班下班,空闲时间看书看电影,娜娜就陪着我看了一年的书和电影,仅此而已。” 在我听来,这已经是足够充分的理由了。那天我和阿伦一直喝到深夜,待到他的酒意也上来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提起了老邓的事情。 我说:“你和老邓联系过吗?” 阿伦摇摇头,说:“没有。” 我说:“你们准备就一直这样僵持下去吗?” 阿伦说:“很多事情我其实已经看开了,但是老邓未必。” 我说:“你不和他聊,又怎么知道他是不是也看开了呢?” 阿伦打了个哈哈,说:“随缘吧——你最近怎么样?” 我说:“还好啊,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姑娘,前所未见的好姑娘,或许下次你就能见到她了。我写的小说前不久上了网站首页,我已经在朋友圈炫耀过了,你应该也看到了的,也不知道点个赞。工作也还顺利。大概就是这样,一切都算不上最好的状态,但感觉前方会有好事情发生。” 阿伦说:“否极泰来。” 我说:“我觉得很快了,你有没有发现,好故事都是在夏天发生的?” 7/ 大鱼的父母分别找到阿伦、老邓和我,老两口一年之内像是苍老了十岁,他们和静静的家人已经达成了谅解,不再阻拦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希望我们能够帮忙劝大鱼和静静回来。 我借机把阿伦和老邓召集在一起,他们俩不再纠结往事,非常知趣地给对方台阶,算是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们开着车翻山越岭加上步行十几公里,终于到达大鱼他们支教的村庄,两个人都被晒得认不出模样来了。虽然我们带过去的是喜讯,但是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俩对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们已经产生了感情,归来变成了一件让他们痛苦的事情。静静一路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大鱼紧紧搂着静静,一言不发。 可是无论经历多少的悲欢离合,生活总是在继续。我们会在此刻开怀大笑,也会在下一刻失声痛哭;我们会在此刻心如刀割,也会在下一刻遗忘这些痛苦。 当2015年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八个人坐在两路口的夜宵摊上,依旧是路灯昏黄的灯光,依旧是夏日清凉的晚风,只不过有些人来了又走了,有些人也不再是从前的模样。 大鱼叹道:“我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我们这一群人能够聚齐,今天终于实现了,好几年了,真是来之不易啊。” 老邓和芒果面面相觑,终于还是老邓犹豫着说了出来:“我们有个消息宣布一下。” 我心想:看来又有一对要结婚了。 老邓说:“对不起大家,我和芒果已经分手了,就在今天下午。” 空气一下子凝固了,月亮又躲进了云层里面。 所有人都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芒果笑着圆场,她说:“其实也没什么,我们是和平分手,大家依然还是朋友啊,以后还是会和大家一起出来玩的。” 几分钟之后,我们都接受了这样的事实,于是开始无节操无底线地邀请芒果以后带着她的新男友参加我们的聚会。 我说:“我们的队伍是时候扩大了,现在我们是八个人,将来可以是十个。” 阿伦说:“或许更多。” 他把手放到娜娜的肚子上,温柔地说:“这里已经有一个了。” 酒杯又被举了起来,所有人都在笑着。月亮从云层里又探出来了,在这个沐浴着月光的夏夜里,无数的故事正在发生。 总有往事被原谅 1/ 我刚走出机舱,田小南的电话就打来了,好几年没有联系过,她的声音亲切而又陌生,就像是听一盘从柜子底下翻出来的老磁带。 她说:“你出来了没?我在到达口这里等你。” 我说:“我不是说不要你来接机吗?我自己打个车过去就好了。” 她说:“那怎么行,你就别跟我客气了,我们什么交情啊!” 我说:“我们没什么交情。” 她说:“哈哈哈,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样的嘴欠——话说这么多年没见,你能认出我来吗?” 我说:“认不出来,你可以拉个横幅什么的,那样就好找了。” 她说:“横幅上写什么呢?谨代表厦门大学欢迎当年高考落榜学生江凌前来圆梦?” 我被哽得结结实实的,我说:“好吧,你赢了。” 是的,我终于还是来到了厦门,一晃已经十年,我才第一次踏上这个岛屿。 如田小南所说,高考的那一年,我以几分之差与厦门大学失之交臂,从那以后,厦门这个城市就变成了我心底挥之不去的一个结,每当有人提到厦门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地想起自己错过的另外一种人生,那似乎会更加精彩的一种人生。十年间,我有很多次机会可以去厦门,这其实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但是这件事情在我看来意义重大,似乎太过随意的到达会亵渎人生的庄严,所以我一直在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时间,用一种充满仪式感的状态去往厦门。如今距离高考结束正好十年,我的生活与十年前的想象已是天壤之别,时机似乎刚刚好。坐在飞机上的时候我就在想:物是人非啊物是人非,我一定会百感交集以至于泪流满面吧。 还没轮到我,田小南先泪流满面了。她在机场抱着我哭得跟嚼了炫迈似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是生离死别的情侣呢。 我说:“快别哭了,你现在可是富家太太,据说全厦门的人有一半都认识你老公,万一被人偷拍,我们就要上头条了。” 田小南破涕为笑,拍了我一巴掌,说:“哪有那么夸张,谁跟你说的啊,你就嘴贫。” 我说:“郭威就是这样跟我说的呀,一股子酸味,还好你们俩当年没成,成了的话你现在就是在老家县城里当郭老师家的黄脸婆,而不是在厦门当有钱人家的阔太太了。” 我和田小南是高三时候的同桌,我们俩成绩差不多,名次隔得很近,这种你追我赶的竞争状态导致我们两个人之间从来没有产生过什么暧昧的情愫,都是以相互嘲讽和智商碾压为乐,我几乎都没有觉得她是个女生。后来田小南喜欢上了我的哥们儿郭威,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高中毕业后的同学聚会上,我喝得有点多,当着所有人的面抖出了这个秘密,没想到郭威勇气可嘉,当场就向田小南表白,所有人在下面拼命起哄,田小南红着脸答应了。两个人谈了一年的异地恋,最后还是分手了。 田小南怒瞪了我一眼,说:“别讲那些没用的了,赶紧走吧。” 走出机场的那一刻,我就开始失望了,没有想象中的晚风吹来清凉,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花香,闷热和潮湿的空气迅速地包裹了我。在车上的时候,我把导航界面不断缩小,这才第一次从地图上看到了厦门的全貌。我发现厦门原来是这么小的一座城市,成功大道和仙岳路横竖交叉着贯穿了整个岛屿,鼓浪屿在西南一角。原来我从未试图通过任何方式来详细地了解厦门,让我念念不忘的,并不是厦门这座城市,而是它所代表的意义,代表的那些我未曾得到的事物。开车经过演武大桥的时候,田小南指着左手边对我说:“你看,那边就是厦门大学的校区。” 我看着在夜色中静默的那一幢幢楼房,努力地告诉自己:我终于来了,我终于到了,我用了十年才敢来到这里。我不断地给自己以心理暗示,企图涌起一些感伤的情绪,想出一两句煽情的句子来发朋友圈。可是我什么情绪都没有,我只能呆呆地看着厦门大学的建筑里亮着的灯光,就像是看着我曾经去过的那些陌生城市的灯火一样。 只有田小南知道,十年前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之所以会填厦门大学,是因为一个女生,一个早已远离我生活的女生。 这个本来陌生的地方,在十年间变成了一种执念,一切都只源于年少的轻狂与荒唐,源于十八岁的那个清晨,源于那一抹恰好的阳光和不经意的微笑,从此我的人生就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命运的玩笑与巧合在此得到极大的舒展,跌宕着我的人生。 2/ 这是一次没有攻略,甚至连行程都没有的旅行。第二天我一直睡到接近中午才起床,田小南开车过来接我去厦门大学。她像个导游一样给我介绍,哪边是嘉庚楼,哪边是芙蓉湖。厦大的校园风景没有惊艳到我,也没有让我产生什么异样的感觉,我甚至觉得有点无聊。直到看见盛开的凤凰花,我终于激动了起来。 “不是说凤凰花开的路口绚烂一片吗?不是应该有大片大片的树林然后落红满地吗?就这么零零散散的几棵树算几个意思啊!” 田小南鄙夷地看着我:“谁跟你说了,都是你自己脑补出来的。” 一种事物在得到之前,总是长着一副我们期望中的模样,所以最终我们也不可避免地失望。那天中午,我在湖边坐了十几分钟,什么情绪也没有酝酿出来。我长叹一声,起身对田小南说:“走吧,我们去海边。” 走到海边的时候,我心想:天哪,这简直是我见过的最糟糕的海滩了。 天空灰蒙蒙的,没有蓝天也没有白云;海平面上也是灰蒙蒙的,看不见远处的海岛,偶尔有几艘渔船荡漾在波浪之中。海水并不清透湛蓝,沙滩也并不纯净柔软。或许厦门的海滩并没有那么糟糕,或许是天气太差的缘故,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田小南问我要不要去鼓浪屿,晚上可以住在上面,我想了想,说:“不去了,让鼓浪屿继续保持着我脑海中的那个样子吧;有些东西,不去触碰,反而更加美好。” 田小南说:“那你下午还想去哪儿?” 我说:“哪儿都不去了,就在海边坐一会儿吧。” 我们找了一处清静的海滩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有一阵子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海风呼呼地从我们之间穿过。我想起十八岁的那一年,自己曾经幻想过的大学时光:有一个姑娘,长发飘飘,裙角飞扬,我会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和她牵手在海边散步,在清新的海风里紧紧相拥。 十年过去了,那个姑娘的脸庞依然是初见时的模样。 我问田小南:“你和韩泠还有联系吗?” 田小南嘲讽似地看了我一眼,说:“终于还是忍不住问起她了吧?我还以为你能憋多久呢,还对她念念不忘啊?” 我说:“要说忘,其实早就忘了,如果不是来到了这里,我也不会想起她;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也不会填厦门大学,我高考的结果就会不一样,我的生活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但是,对我的人生产生如此重要影响的人,我竟然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想想也是很讽刺。” 田小南说:“其实我也很久没有和她联系了,前些日子你说要来厦门,我就猜到你会问到她的近况,所以专门替你打听了一下,你想知道吗?” 田小南盯着我,眼神似笑非笑。我犹豫了一下,说:“你简单说一下好了。” 田小南说:“你确定?” 我点了点头。 田小南说:“她结婚了,定居在成都,老公是一个公务员,孩子两岁,目前在家做全职太太,够简单吧。” 我“哦”了一声,心里莫名其妙地涌起一阵烦躁,什么话都不想再说。 田小南不再看我,扭头对着一望无边的海面,说:“其实,韩泠和鼓浪屿是一样的道理,为什么你可以选择不去鼓浪屿,却无法拒绝韩泠的消息呢。” 3/ 我从来都无法拒绝韩泠,她有一种魔力,这种力量最直接的证明就是:尽管我为了能够和韩泠考到一个学校而改变了自己的高考志愿,然而我和韩泠只面对面讲过三次话,剩下的都是我孤独而沉默的遥望。 韩泠是高三才转到我们学校来的,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够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 高三上学期的期中考试,学校将全年级的学生都打乱了来安排考场。那天上午我很早就到了考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无聊地等着教室在一楼,我的位置靠窗,因此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从操场上走过的每个人。然后,韩泠就突然出现了。她当时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下摆很随意地扎进牛仔裤里,细细长长的腿迈着小碎步,马尾在空中来回晃动。她手上抱着几本书,迎着朝阳温柔的光线向我这边走来,美得不可方物。这样的画面已经足以让人沉醉。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她突然微微地笑了一下,就是那一瞬间,我心头大动,呼吸几乎骤停,毫无疑问地爱上了她。 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她就走进了我所在的教室,最后走到我前面一排的位置坐下。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偷偷地瞄了一眼她桌角上贴着的名字和考号,顿时觉得有了搭讪的机会。我努力地调整好呼吸,将开场白默念了十几遍,假装人来熟的样子对她说:“嗨,你是几班的呀?你的名字很有意思呢,寒冷,是因为冬天出生的吗?” 她转过头来,说:“这个字是泠,韩泠,不是韩冷,谢谢。” 我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马上遁地消失,强烈的羞耻感让我不知该如何继续。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就这样结束了。 由于初次对话丢了丑,接下来的两天我一直思考着怎么才能挽回颜面;然而直到考试结束,我都没有想出任何办法。 中间有一次考试前,她的笔掉到了地上,我帮她捡起来递给她,说:“你的笔掉了。” 她说:“谢谢。”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对话。 回去后我就找田小南打听消息,问她知不知道韩泠这个人,巧得不能更巧的是,田小南竟然和她是初中同学,韩泠是高三才转学到我们学校来的。 田小南轻易地看穿了我对韩泠的心思,直接一盆冷水泼到我头上:“你就别多想了,追她的人能从这儿一直排到校门口,你连号都排不上。” 我怎么可能被这点困难就吓倒呢,我软磨硬泡了好多天,最终成功地说服田小南帮我递情书给韩泠;作为交换,我必须每天告诉她郭威的动向。我字斟句酌地写出了第一封情书,等了半个月都没有收到回应,然后又是第二封,第三封……后来差不多变成一天一封;第十封情书递出去之后,我终于收到了韩泠的回信。这封信至今依然被我收藏着,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却点亮了我那几乎枯萎的生活。 信上写道:谢谢你的来信,看得出你是个很优秀的男生,可是现在这个阶段,爱情不合时宜也并不现实,希望你也好好学习,不要再给我写信了,一切都等高考结束吧,说不定我们会考到同一个大学呢。祝好。 这封让我产生无限遐想的信支撑着我度过了高三剩下的日子,我没有再给韩泠写信,而是全身心投入复习,以保证我能够和韩泠考到同一个大学。填志愿的时候,我直接找田小南去打听了韩泠的填报情况,然后填了份一模一样的,韩泠的第一志愿填的就是厦门大学。 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最后韩泠被提前批里的华师大录取了,我却发挥失误,离厦大的录取线差了几分,调剂到了南京的一所学校。在放榜后的一次聚会上我碰到了韩泠,高考的失利狠狠地击垮了我的自信,让我觉得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我刻意躲避着和她的接触,但最终还是在走廊上迎面碰上了。我硬着头皮跟她打了声招呼,她也回应了一声,然后两个人就愣在原地。 我胡乱找些话来打破尴尬,对她说:“恭喜你呀,如愿以偿。” 她说:“谢谢。你最后选的是哪个学校?” 我说了一遍学校的名字,韩泠说:“南京也挺好的,以后去南京找你玩。” 我说:“好啊。” 她说:“他们还在外面等我,那我就先走了。” 我说:“好啊,再见。” 她说:“再见。” 有些再见是真的就再也不见,那是我和韩泠的第三次对话,也是最后一次。 4/ 我决定第二天上午就离开厦门,虽然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我也根本没有体会到厦门这座城市的精髓,但是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晚上田小南给我饯行,把我带到厦大学生公寓外面的大排档喝啤酒吃海鲜。 酒过几巡,重逢的话已经说完,离别的话也提前说了,伤感的氛围在我们两人之间开始蔓延。旁边几桌是厦大的学生在班级聚餐,这群正当青春飞扬的年轻人游戏、喝酒、大声交谈,笑得肆无忌惮,经历着我们也曾拥有过的青春时光。 我突然想到:如果我十年前考入厦大,这就是我可能经历的生活啊。我也会在这个大排档饮酒高歌,和朋友暗地里吐槽旁边坐着的一对中年男女;眼前的画面就是我记忆里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坐在画面外观看。我看到人群中有一个戴着眼镜个子高高的男生,感觉他和我很像,我如果在厦大,会不会和他一般模样?他毕业后工作几年,会不会是我今天的模样?他或许会进入名企获得高薪跻身社会精英行列,当他遇见今时今日的我,他是否会更加愿意成为从未进入过厦大的这个我?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犹如天光乍现。我对田小南说:“我突然想通了!” 田小南被我吓了一跳,说:“想通什么了?” 我说:“这十年间,我曾无数次设想如果当年来了厦门,我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我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我会经历什么样的故事,我会不会过得比现在要幸福,我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我。毫无疑问,我更加喜欢现在的自己。正是因为没有进入厦大,我才得以成为这样的自己;如果换另外一种生活,我并不确定自己此刻会觉得满足。刚刚看到这一群吃饭的学生,我才终于明白,我现在所得到的一切都是我应该得到的,而我所失去的都是我必须失去的。” 田小南说:“如果你真的这样想,就再好不过了。” 我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畅,我飞到厦门,似乎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它没有在厦大凤凰花开的路口到来,没有在环岛南路的沙滩上到来,最终出现在了灯光昏黄、桌椅简陋的大排档上。 5/ 这是人生中少有的欣喜时刻,我不能跳舞也不能唱歌,总觉得不够尽兴,于是田小南带着我到了曾厝垵的一个小酒吧,我们坐在门口的位置,驻唱是一个有着磁性声线的女生,唱着温柔而缠绵的歌,让我几乎醉倒在厦门的晚风里。 田小南也跟着音乐摇头晃脑,有了些微微的醉意。我们听着歌,大部分时候都不说话,后来她突然问我:“你觉得我现在生活得好吗?” 我说:“我无法评价,至少看上去很好,名校毕业,国企上班,衣食无忧,老公也是青年才俊,很多人都会羡慕你的生活。” 田小南说:“你知道吗?十年前我幻想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我得到了,可是我并不开心。” 我说:“为什么?” 田小南顿了顿,欲语又止,转而反问道:“你从来没有好奇过吗?为什么我高考志愿也是填的厦门大学吗?” 我说:“想过,但是说不通,干脆就不想了。” 我猜想过田小南可能喜欢我,所以跟着我填了厦门大学,但是她后来跟郭威在一起了,我就没有再多想。 田小南仰起头,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厦门的夜色,然后看着我,缓慢地说:“事实情况,就是你想的那样。” 我心头一震,本来清晰的往事瞬间搅成一团乱麻,我疑惑地问道:“那郭威呢?” 田小南说:“我打听郭威的行踪只是想知道你的行踪,因为你们基本都混在一起。那次聚会上发生的事情太突然,我当时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答应郭威,要么说出实情。比起接受一个我不喜欢的人,我更害怕被自己喜欢的人拒绝,所以我选择了答应郭威。我和他那一年的异地恋,应该也算不上爱情。” 我说:“可是后来,你也从未向我提起过这件事情。” 田小南怔住了,有那么几秒钟,我在她脸上看到了极为痛苦的表情,我可以感受到有一些无法言说的情绪让她陷入了剧烈的挣扎,然后她用手捂住脸,埋下头开始啜泣。我不知所措,赶紧起身去扶住她的肩膀,心底却止不住地一声叹息。 原来我们在爱情里都一样,都曾经小心翼翼像个傻瓜一样地去喜欢一个人,却由于年少时候的羞涩和胆怯,将这一份感情深埋心底,默默地为那个人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我对韩泠是如此,田小南对我也是如此。相比而言,我似乎还要幸运一些,至少韩泠一直都知道我喜欢她,而田小南却将这份感情隐藏了十年。 我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只能反复地说:“不哭了,没事啦,都过去了。” 田小南哽咽着说:“那些年里,我无数次想要去南京找你,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可是我不敢,不是怕被你拒绝,而是害怕面对你。我无法藏着那个秘密和你在一起,可是如果你知道那个秘密之后,你就会讨厌我,所以我只好刻意远离你。” 我重新坐了下来,说:“什么秘密啊?已经过了这么多年,都可以说了。” 田小南的情绪也稳定下来了, 她说:“在今晚之前,我都没有打算告诉你这件事情,这会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可是刚刚在大排档的时候,你对我讲的那段话让我觉得,你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这一切,我也得以坦然地面对你。” 我的心跳猛然开始加速,抽烟的手都有些颤抖。“你说吧。”我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很平静。 田小南说:“高考那年,韩泠并没有报考厦大,而是我想考厦大,因为我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那封信也是我写的,韩泠没有给你写过任何回信。我欺骗了你,对不起。” 我像是被人狠狠一拳打中了太阳穴,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极不真实。我所经历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生啊?如此变幻莫测,如此难以捉摸。我就像是棋盘上的一颗棋子,永远不知道会被放到什么样的位置。愤怒,遗憾,怨恨,同情,悲伤,失落,庆幸,感激……一万种情绪在我心头激荡,一万个不同的结局在我脑海浮现,可当我清晰地听到酒吧里传来的歌声,当我清楚地看到从门前走过的游客时,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只收获了一个现在。即使当年田小南没有骗我,我读了另外一所名牌大学,我并不相信那样的生活会比我现在的更好;而我现在所拥有的那些让我觉得感恩的东西,也都未必会同样出现。 田小南是聪明的,她选择了在最恰当的时候说出这个秘密,所以我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可是她还在不停地说话,她说:“是我毁了你的前途,改变了你的人生,所以看到你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我才觉得没那么难过了。这个秘密在我心里压了好多年,我也为它付出了代价,所以我一直都开心不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也一直在想,如果高中的时候我能直接告诉你我喜欢你,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我将食指放到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指了指酒吧里的驻唱歌手,制止了她无止境的念叨。我们都不再说话,那歌声得以钻进我们的耳朵,敲打着我们的心房,给我们的往事一个突兀而完美的结束词。 那个歌手在唱:我拥有的都是侥幸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